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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上對熊孩子的聲討是非常多的,實際上真正出手對付熊孩子的人卻少之又少。為什麼?因為人只是想想而已,忍忍就過去了。那些對熊孩子發作的人,也有自己客觀的心態作祟。」令狐蘭道:「我看過曹雲的信息,他從業時間並不長,而且只在東唐上過一次法庭,這種人想出這麼狠毒的招來,我理解。但是他能將這個計劃進行全面實施,就可以看出他不簡單,還有他拿唐開推薦信,這個年輕人城府好深。」
「媽,你要說什麼?」
「你不知道日川的底細吧?在成為醫生之前,他是一名東黑的打手頭目。成為醫生後,他非常聰明的認識到孩子對父母的意義,所以將全部精力投入到孩子行為的研究中。因為對孩子心理和行為的了解,加上他混東黑的經歷,於是在夏令營形成了自己一套規矩。羊信夏令營很簡單,就是菌事化管理,誰不聽命令就懲罰誰。久而久之,孩子們會選擇屈服,並且人性的醜惡也在孩子身上體現,為了自己不被懲罰,願意出賣,甚至是誣陷別的學員。夏令營幾天後,孩子們也知道什麼叫出頭鳥必死的道理。同時日川知道孩子們是沒有同仇敵愾之心,他們根本不會想太多,更不用說換位思考。夏令營結束之後,被體罰電擊的只是少部分刺頭,大部分孩子為自己慶幸……孩子離開夏令營後上網時間減少,是因為他們開始喪失主觀能動意識,對命令存在一種潛意識的服從,從而不敢或者減少反抗強者命令的次數和強度,這讓父母們認為,羊信夏令營確實有作用。」
令狐恬兒:「你說過我們律師不是為了正義而存在的。」
「所以我會成為日川的律師,你沒聽出日川剛才的意思?他要按照自己的辦法來解決這件事。這件事由頭和麻煩就是曹雲,日川沒有殺人的膽,我猜想沒錯,就是教訓曹雲一次,或者下手會重一些,讓曹雲近期無法上庭。這是他的做事風格。」
令狐恬兒不知道說什麼,問:「那我們?」
令狐蘭道:「作為律師,我很不希望看見有律師被法外力量所干擾。即使是一隻瘋狗律師,瘋狗律師只是一種策略,並不代表曹雲本身就瘋子,我還挺欣賞他的。我想見見這個叫曹雲的人,如果真是一條瘋狗,那就算了。如果不是,我希望他是一個聰明人。」令狐蘭拿起手機,對電話那頭的人道:「幫我盯住曹雲。」
……
東黑在全球罕見屬於政府承認的合法的民間團體,他們表面很有禮貌,很有素質,不過既然混這一行,肯定多少有見不得光的一面。圈養這麼多穿西裝的人,金錢來源是什麼?首當其衝是娛樂業。
以最底層的看場馬仔為例。夜吧兩伙客人發生摩擦和矛盾簡直是家常便飯,通常出現肢體衝突會報警,但是夜吧老闆最討厭就是警察,警察多來幾趟,生意還做不做?於是就有看場的人。這些人會很公平處理摩擦和矛盾。把兩邊鬧事的人拖出去,打一頓就好。被打的人即使報警,夜吧老闆也會否認看場的是自己人,只說可能是別的客人看他們不爽,所以打了他們。
這種案件,警方不太可能派遣大量警力調查,就算調查了,抓到了人,罪名也不大。加之他們經驗豐富,知道怎麼應付警察的問話,所以看場就成為夜吧必不可少的秩序力量。
除了合法娛樂業外,東黑主要資金來源是賭X和賣X。也有一些人暗地進行武器走私,杜平販賣等。
優點也有,東黑和華黑不同,東黑通常不會侵犯正常普通人,他們有會所,俱樂部等自身擁有的地盤,甚至出現過無意傷害普通人,首腦跪地俯首向被傷害者道歉的事。華黑相反,在國外是專門敲詐欺負華人。
……
曹雲所住房子二樓有個小陽台,本是用來晾曬衣物,現在被曹雲改裝成了鞦韆椅。
寒子坐在鞦韆椅上慢慢的盪著:「喂,他是混過的。」
曹雲借著燈光在旁邊看寒子拿回來的資料:「混有幾種,一種是為了酷而混,這種一般死的快,殘的快,坐牢也快。一種是為了錢而混,自己的工作不如混的來錢,於是就去混了,日川肯定是這種人,否則不會在有更好機會時候就改行學醫去。第三種是幫自己女朋友拉皮條才混的……」
「喂!」
「有啊,女朋友本來是裡面的人,讓別人拉還要抽成,還不如自己上。」曹雲笑道:「開玩笑,開玩笑……不太好啊,從日川背景,還有夏令營的模式看,他骨子裡還有混混基因。」
寒子:「不能讓你一個人,我這兩天就先住你這裡。話說你也太狠了。」
曹雲無奈道:「這點我必須檢討。我做事還是急了點,無論是推薦信,還是這次的事,其實有另外的更好的解決辦法。甚至放棄推薦信,或者打輸這官司也沒有太大關係,我還年輕,有的是時間。我也在檢討為什麼我更樂意選擇冒險,也許是我還不夠老吧?不過不用了,謝謝你的好意,讓一個女生來保護我,面子過不去。」
「被人揍一頓更舒服?」
曹雲掏出胸前掛的玉佩道:「我佩戴了護身符,不會有事的。晚上九點了,你該回去了。」
「那好吧,改天我會去醫院看你。」寒子翻身下了鞦韆,頭也不回的走了。
曹雲繼續把文件看完,拿手機看下時間,該死的,不早不晚肚子餓……一個家,沒有女人是真不行。說的是老媽,女朋友?你沒給女朋友下面吃就算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