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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話一出,聽審和陪審席一片譁然。曹雲巍然不動,他手上東西太少,砸出來也就能攪攪局。
九尾問:「當時她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
王證:「一個人。」
九尾:「大家看大屏幕,這裡是停車場,當時死者南文汽車停靠在這個位置,距離森林公園入口只有五米。證人在入口側面售賣飲料,這個位置。證人是看不見入口,看不見死者。由此推斷,被告和死者到森林公園入口,被告讓死者稍等,自己到證人處購買了兩瓶礦泉水。」
曹雲站起來:「反對,控方在誤導陪審團。被告買了兩瓶水,不代表有兩個人。也不排除案發後,被告重遊故地的可能。」
「曹律師,不要著急。」九尾讓司馬落換圖片,問:「證人,被告購買的是不是這種礦泉水?」
王證回答:「對。」
九尾:「你一共賣幾個牌子礦泉水?」
王證:「五個。」
九尾:「你怎麼記得住牌子呢?」
王證:「這牌子礦泉水瓶蓋很緊。我很喜歡這位小姑娘。為了和她多說一句話,我就提醒,蓋子很難打開,需要我幫你嗎?女孩對我一哈腰,帶微笑對我說:沒關係,他男朋友可以打開。我挺好奇的,女孩的男朋友是誰。」
九尾:「你去看了?」
王證:「沒有,當時有顧客買冰淇淋。不過我聽見女孩說:讓你久等了。我攤位距離入口也就十米左右,我聽的很清楚。」王證攤位在步行道位置,為了安全,不能將攤位擺到停車場內。
九尾:「法官大人,我沒有問題了。」
第四百八十章 四面楚歌(下)
法官道:「請辯護律師詢問證人。」
曹雲走過去:「證人,你有親眼看見向你買水的被告同伴嗎?」
王證搖頭:「沒有?」
曹雲問:「你是否有聽見被告同伴的聲音?」
王證搖頭:「也沒有。」
曹雲問:「當天被告穿了什麼衣服?」
王證:「記不清楚了。」
曹雲問:「收了現金,還是手機掃碼?」
王證:「記不清楚。」
九尾道:「手機內沒有查到付款記錄,應該是現金。」
曹雲恍然大悟:「證人,有沒有這樣一個可能:你和被告只有一面之緣,你卻牢記了幾個月。一直見不到被告,然後自己臆想出被告再次出現,向你購買礦泉水的事?」
九尾:「反對辯護律師無根據猜測。」
葉嬌突然問道:「大叔,你是不是穿了一件大笑臉的白色T恤?」
曹云:「被告,沒有提問,請不要擅自亂說話,擾亂法庭秩序。」
九尾:「反對,被告,你記得證人嗎?」
葉嬌:「我記不清大叔,我不知道。」
九尾問王證:「你有一件大笑臉的白色T恤嗎?」
王證點頭:「有,我希望所有顧客見到我心情會更好,所以我夏天經常穿那件T恤。」
葉嬌看向曹云:「我好像真的向他買過水。」
曹云:「你閉嘴好嗎?」
「嗨。」葉嬌見曹雲發火,朝曹雲一彎腰道歉,其眼神很迷惘。她開始懷疑自己經歷的一切。
曹雲道:「由於大笑臉T恤是本案辨認證人和被告是否見面的重要證據,所以我建議將證物呈堂。」
王證回答:「我不可能穿T恤上法庭?在家裡。」
曹雲一愣:「這麼重要證物沒有呈堂,是不是太奇怪了?或者是你在檢察官的要求下剛買的T恤?不知道,不清楚。由於控方準備不足,為保證司法公正,我希望法官大人能批准休庭。」
九尾懵圈,明明是你要休庭,怎麼還拿我去擋槍?你要臉嗎?不過九尾也沒想到葉嬌會說起T恤,根本沒有準備。按照九尾想法,她不想糾結在T恤上,希望庭審節奏由自己來把控。
但是曹雲不干,希望重要證物呈堂。九尾作為檢控官出庭無數次,第一次見到為控方利益著想的辯護律師。曹雲能說的有理有據,似乎他才是檢控官,因為缺失一件證據後悔莫及才申請休庭。
九尾一時間不知道怎麼反對曹雲提出的休庭理由。說曹雲拖延庭審時間?可是曹雲是為了檢控方著想。這件證據確實重要,可以直接證明被告是否和證人見過面,這件證據不利於辯方。如同親戚給你紅包,你不想要,但是你媽代替你收了。你能怎麼辦?
法院再問:「控方同意休庭嗎?」
王證出庭後,等同控方出了一張底牌,曹雲在下次開庭可能能準備的更加充分。不,現在不是想後果的時候。是想反對休庭的理由。九尾看司馬落,司馬落也被曹雲這招整懵。
休庭對控方肯定不利,但是怎麼反對曹雲提出的休庭理由呢?
難道說:作為檢控官,我們對證據不是很在意,對司法公正也不是很在意,對缺失重要證據也不是很在意。
葉嬌配合控方,也許是因為葉嬌本性如此,不擅長撒謊。曹雲配合控方,那必然是黃鼠狼給雞拜年。
法官:「本席宣布休庭,由檢方補充證據之後,再通知雙方新的開庭時間。本席這裡請檢方在態度上體現出對法庭最基本的尊重。散庭。」
九尾沒明白法官最後一句話意思,看司馬落,司馬落伸出三根手指:「法官問了你三遍,你在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