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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審視看白落,琢磨著白落這番話的真假。
白落比較了解曹云:「我說的都是實話。確實,當時赤尾摔下懸崖後有可能還活著。我計算過,前後最多五分鐘的差距,沒有什麼差別。再者從法律角度來說,我沒有救助的義務……算我心腸狠毒好嗎?」
曹雲搖頭:「不是這個問題,按照你的說明,本案就深了。因為你沒法說實話,你一說實話,就會被控方變成殺人動機。你有刀,他敲詐你,你可以逼迫他朝西面跑。可是你不說實話有幾個麻煩。一是謊話和現場證據可能存在衝突,這還好,你就說記不清,記錯了,可以拒絕回答。二是孫雪衣,她知道的不少,她如果突然來個正義感,說明赤尾調查你,聯繫到赤尾欠賭債,桑尼有可能猜出一些情況。這時候你說實話也沒人信。但現在說實話,也不是一個好選擇。」
曹雲苦惱:「你這案子雖然不算大,但可以算是我辦過的比較棘手的案子之一。」
曹雲倒不是在意撒謊與否,而是案子牽扯的人和事比較多,容易被警方查出問題。反證之前白落的口供,對白落非常不利。
現在有兩個大問題,一個問題是真話不好說,謊話也不好說。還有一個問題,按照東唐法律程序,如果指控過失致人死亡或者是意外,是沒有陪審團的。桑尼明顯在望風試探,不排除桑尼有和九尾勾結的想法。
君子坦蕩蕩本應該說實話,但是就曹律師看,說實話可能把白落置於死地。曹雲有兩個辯護方法,一個是維持原筆錄,白落和赤尾沒有交談,一追一逃釀成悲劇。一旦警方查詢到更多問題,白落不僅口供撒謊,而且可能涉嫌假造現場,進而有可能被控殺人罪。這個案子要點很少,加之對手已經確定是九尾,曹雲感覺這個辯護方式不是最好的選擇。
第二個辦法,主動和說明情況,警方找到偵破口,順藤摸瓜後,九尾可能以殺人罪被起訴,會有陪審團介入。最後結果是白落逼迫赤尾朝西面逃跑,還是赤尾慌不擇路跑向西面?陪審團會偏向後者,因為白落在赤尾跑向西面後,追出了三十多米,這不要命,可以解釋。要命的是,白落沒有去查看赤尾墜崖情況,沒有確認情況,並且和現場警察撒謊。
白落是曾經的江湖女俠,她懂很多,諸如她懂得赤尾被逼死的話她有法律責任。同時她又不懂很多,她在一定時間內無法編造出完全符合現場證據的證詞。
如果白落是普通人,陪審團會考慮到白落的實話是實話。其實話符合現場證據,符合其內心心態,陪審團內部不太可能一致裁定白落殺人罪成立。但是白落不是普通人,她曾經是一名僱傭型特工。
曹雲經過再三斟酌:「最好的辦法是你說九成的實話,但是風險肯定是有的。不過我認為不至於上升到殺人罪。過失致人死亡罪不難打,一名陌生男子三更半夜在你獨住的附近出現,我認為陪審團中的女性會偏向你。能不能打掉過失致人死亡罪,我沒有把握。你願意聽我的,就必須承擔這個風險。我重點是考慮,你這次隱瞞了事實,等同命運被孫雪衣所掌握。綜合考慮,我認為九真一假最為合適。」
白落問:「哪個環節假?」
曹雲回答:「刀。」
有人說美國佬槍擊案和槍械管制沒有太大關係,因為沒有槍還有刀。這個認識是不符合人性。同一個人在同一個環境中,分成空手,刀和槍械三種情況,結果是完全不一樣的。槍械更甚於刀,提供了一種武力便利。
刀和空手,將本案轉變成不同的兩個概念。赤尾身體不存在搏擊傷,所以挾持和威脅之說無從談起。即使赤尾知道白落曾經是江湖人,但是赤尾無法肯定白落的戰鬥力有多高,依仗男『姓』生理上的力量優勢,不存在挾持和威脅之說。
曹雲在聽完當事人描述情況下,對當時人說明需要隱瞞某個事實以面對庭審,已經是教唆當事人做偽證。這也是可以接朋友刑案的一個原因,在幫助朋友的立場上,曹雲心中自有分寸。
曹雲出來到桑尼辦公室:「桑尼,白落要更改口供。」
九尾也在,狐疑看曹云:「你又……」
「為什麼說又呢?九尾你真的不了解我。在我虛偽,奸詐,狡猾的面具下,是一顆向善和真誠的心。」曹雲道:「我認為白落第一份筆錄有誤,我本著法律精神勸說她說實話。同時桑尼你也要記錄,是白落主動交代事實這一點。」
桑尼看了曹雲好一會:「我內心在拿捏白落在你心中的地位,如果沒有地位,你確實會很真誠和善良。但是就你和女朋友通宵整理案件資料的行為來看,你的首要目的還是讓白落脫罪。這邊沒有其他人,和我們說說實話吧。」
「說你妹,事實就是這樣,白落會和你們說明的。」
……
檢察官也是人,也需要吃午飯。正常情況下他們是去位於附近的總警局的二樓餐廳用餐。這不是內部餐廳,雖然原則上只對司法機構開放,但在這裡吃飯是要掏錢的。
司法公職人員的素質總體較高,即使是用餐時間,餐廳內也很安靜,互相之間交談都壓低了聲音,不想打擾了附近的用餐人員。也沒有呼朋喚友拼桌的情況。
九尾一個人靜靜坐在角落,不會有人打擾她,除非找她有正事。越三尺也不例外,保持微笑的看了看九尾,拿了餐盤坐到了九尾隔壁的小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