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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官司規則第一條:說官司必贏和必輸的都是垃圾律師。曹雲說王輝必輸,完全是心理戰術。王輝畢竟是成功商人,哪不知道這點小伎倆,道:「請講。」
曹雲道:「首先我承認從物資條件來說,孩子留在王家是可以獲得更多好處。我方的建議:撫養權歸張月,由王家撫養。如果張月再婚,撫養權轉交給王家……」
令狐恬兒道:「撫養權一旦歸張月,張月隨時可以領走孩子,王家撫養孩子不是權力,而是義務。曹雲,大家都知根知底,你別挖坑了好不好?」
曹雲道:「張月肯定會再婚,我相信王先生也堅信這點。張月很清楚自身情況,她也會從孩子利益角度觸發,把孩子留在王家……」
令狐恬兒:「既然如此,為什麼張月還要爭奪撫養權?」
曹雲道:「就這個問題我問過張月,張月的回答不是我等凡人能理解。她告訴我,她知道二審自己必敗,但是她要告訴孩子,媽媽不是不要你,媽媽已經努力的爭取過你了。作為一位實用者,我不理解,也不想理解。」
王輝:「這確實是她會說的話,她很感性,所以她無法原諒我的錯誤。」
曹雲道:「對,這點我也無法理解。做富太太很好,丈夫又不是找小叄,只是逢場作戲而已。」
王輝:「呵呵,就因為張月這個性格,所以我才會娶她。」
你妹啊,我到底要誇你前妻好,還是貶你前妻好?還是律師直接和律師對話最好,大家都講究實力和利益,不去整那套虛的。
令狐恬兒道:「曹雲,你的提議可操作空間很大。就算立合同:張月如果再婚,必須交出撫養權。難道你不知道這條合同是違反婚姻法,不受法律保護的嗎?張月的真實想法是,我先把西餐廳穩定住,有了穩定的收入來源後,我再騰出時間獨自撫養孩子。」
南宮騰飛:「我們不能排除這個可能。女人都是善變的,今天這麼說,明天又會那麼做。感性這東西實在是難以琢磨。但是就目前案件來看,我方贏面極大。在這種情況下,張月最擔心是王先生你要求孩子出庭。」
令狐恬兒:「孩子已經十周歲,可以出庭提出自己的想法,其想法會得到法庭的參考。我個人不認為這麼做會傷害到孩子。相反,這是孩子的一次公平選擇權。」
南宮騰飛:「你雖然不這麼認為,但是張月認為會傷害到孩子。王先生是孩子的親生父親,這點是無法改變的。我相信王先生也會為孩子的心理健康著想。」
令狐恬兒在王輝耳邊道:「聽起來他們有一點把握,但是他們很害怕我方請孩子出庭。所以他們今天協商會的目的,就是說服你答應不讓孩子出庭。千萬別上當。」
王輝在令狐恬兒耳邊問:「不出庭能贏嗎?」
令狐恬兒:「不一定,這兩個都是陳年老賊,他們不會按照正常套路出牌。他們肯定有一些底牌。我們贏面還是比較大的,但是不能保證必勝。孩子態度很明確,這張王牌不能丟。另外,他們也在為贏官司後做鋪墊,因為一旦張月贏了,她短時間內抽不出身來照顧孩子,將孩子先留在王家是最好的選擇。」
王輝點點頭:「兩位,孩子撫養權歸誰我個人本無所謂。張月也是孩子的母親,她撫養孩子我沒有什麼不放心的。但如同兩位所說,一旦張月再婚,恐怕一切都會失控。且不說孩子改名,有沒有可能張月會移民國外呢?張月一直想去歐洲開一家亞洲餐廳。你們的協議我大部分可以同意,但是不如反過來……」
令狐恬兒接上話道:「張月放棄撫養權,張月隨時可以去看孩子,隨時可以帶孩子去玩。甚至家裡還給張月保留一個房間。我們這裡說明白點,王先生弟弟沒辦法生孩子,王先生的哥哥兩個孩子一個十八,一個二十,都廢了。只懂吃,喝,毒吸,玩女人。王先生的孩子可以說是唯一的未來星雲集團董事長繼承者。如果孩子撫養權給了張月,王先生再婚生了孩子的話,星雲集團和孩子就沒有什麼關係了。為了孩子將來考慮,撫養權必須留在王家,同時我方可以以合同形式寫明張月的探視權。」
曹雲在南宮騰飛耳邊,手遮擋道:「你確定張月真的要孩子?還是如她所說,她只想告訴孩子媽媽爭取過了?」令狐恬兒說的很中肯,孩子歸王家,將來有可能成為星雲總裁。孩子歸張月,成為星雲總裁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南宮騰飛:「我管她是不是真想要,我也不管小東西未來怎樣,拿到撫養權是我唯一的目標。」
南宮騰飛遺憾道:「對不起,看來我們出現了巨大的分歧。」
令狐恬兒很遺憾:「確實是,我認為你們是不是和張月再談一談,張月應該知道孩子留在王家,才是對孩子好。做母親的不能太自私了。」
曹雲道:「這番說辭你已經和張月談過了,張月回答是:不是母親的自私,而是母親的堅持。另外張月也有張月的擔憂,即使撫養權歸王先生你,王先生你將來再婚,再有了孩子,恐怕一切都不好說。」
第四百九十七章 撫養權(中下)
接撫養案兩個星期來,鬧了很多事情,其內容堪比一部狗血的家族、愛情、親情劇。
比如張月約好和孩子周末去公園划船,孩子很期待。張月周末去王家接孩子,孩子不見了。爺爺帶孩子去國外玩去了。使用本屬於張月的監護期。曹雲大清早去處理這件事,雙方律師溝通扯皮,勞累了一個上午,實際沒有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