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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老子也要。」曹雲要博二十分之一機率,小心翼翼的用右手掌遮擋,右手食指與拇指掀開牌一角,然後將牌掀開,也是一個A。
曹雲和犯伍平局,吃李龍。好消息是犯伍沒贏,壞消息是李龍只剩下九枚籌碼。
李龍:「作為一名警察,我特麼真沒想到你們兩個都在出千。什麼時候偷的牌?」
曹云:「剛才我把牌掃到地上,藏了一個A。你呢?」
犯伍:「我用腳勾了個A。」
曹雲看犯伍,他右腳脫掉了鞋子和襪子。是嗎?曹雲可沒感覺到犯伍用腳偷牌。
犯伍:「龍哥,你的韌性也不差。」李龍同樣是脫掉了鞋子和襪子。
實際上李龍作弊並不專業,用腳勾牌動作挺大的。但是你得知道,李龍是不是故意這麼做,勾引別人質疑他出千呢?
李龍笑了笑,他偷了牌,但沒用上,牌在自己腹部衣服處。和曹雲用手偷牌不同,用腳偷牌得看運氣,偷到什麼算什麼,選擇的空間不大。
犯伍道:「乾脆,一盤定勝負。曹雲你贏了,拿五十萬走人。我和龍哥再對博一把。如果我們兩人贏了,曹雲你空手走人,我們再搏一把。」
曹雲和李龍沒意見,因為犯伍是三人中唯一有勝點的人。
犯伍:「不過有兩個要求,第一個要求:這次大家都打赤膊。第二個要求:龍哥先手。」
李龍處於劣勢,沒有理由不同意。
……
三個上身沒穿衣服的人重新坐下來,對於他們這水平來說,現在要再作弊基本是不可能了。
發牌後有趣的是,三個人都拿到19點。這次是李龍先決定。十多秒的思考後李龍要牌,結果李龍爆了。李龍抱頭罵娘,後悔莫及。
犯伍:「按照道理來說,我應該不要了。曹雲你肯定得要牌,否則你我平局,龍哥就輸了。你拿到1和2的機會只有八分之一。」
曹云:「聽你的意思,你決定要牌?」
犯伍:「呵呵……要。」
曹雲發牌,犯伍也不細看,直接翻起來,1點。
曹雲19,犯伍20,李龍爆掉。曹雲問:「我贏李先生,輸給犯先生,我有沒有50萬?」
節目助理考慮了一下,回答:「贏一人可以獲得25萬刀。」
「看熱鬧不怕事大。」曹雲看節目助理笑著,笑容一收:「我要牌。」
大家看著曹雲輕輕的拿到牌,沒有遮擋,曹雲深吸氣,將牌翻了過來。是張7。曹雲抱頭:「XXX!」在不作弊情況下,運氣終究是干不過機率。
犯伍鬆口氣:「嚇出我一身冷汗。」
曹雲心中奇怪。本局他很注意犯伍的動作,犯伍並沒有出千,那犯伍為什麼在19點時還會要牌呢?按照道理來說,犯伍應該讓自己去冒險。曹雲若無其事的看了看犯伍,犯伍頭髮挺長,遮蓋了耳朵。也就是說,不排除犯伍耳朵中有耳麥。撲克不是節目組拿來的,是節目助理提供的,其中有沒有貓膩呢?
最好的辦法就是偷走一張牌,看看上面有沒有記號,如果有記號,基本可以確定犯伍是烈焰的人。不過曹雲只是這麼想想,並沒有做。因為他不應該在乎犯伍是什麼身份。自己是什麼立場,心中必須有個AC數,不要越界。特別不要因為好奇心而越界,那是非常愚蠢的行為。
……
大名城第二階段第二小階段拍攝結束,晉級下一輪的嘉賓為:曹雲、宮本、犯伍、歐陽逸、喬治、越傳和桑尼。特別嘉賓為:李龍和雲隱。
會議室,管家介紹:「第二階段還有最後一個環節。嘉賓們都和司法工作有關,有律師,有警察,有美國警察,有私家偵探。即使是特邀嘉賓雲隱先生也有律師證,也上過庭。都知道法律工作是非常枯燥乏味的。以犯壹案件來說,首先警方勘察現場,提取指紋,物證,將環境,屋內擺設等全部拍照。接下去走訪,目擊證人筆錄,旁證筆錄,嫌疑人口供,核對嫌疑人口供。因案件涉及到簡訊,甚至還需要去電信部門取證。」
管家道:「這麼多的資料移交給檢控官。檢控官需要多少時間去看這些資料呢?節目組諮詢過九尾檢察官。九尾檢察官說,認真的話,最少需要18個小時。最花費時間的不是警方提供的硬物證,而是口供,筆錄,走訪記錄這些資料。同時照片,房間結構等都要記在腦中,以便自己在看資料的時候,腦中會有直觀的想法。另外看視頻資料也很花費時間,有些視頻不夠清晰,還需要重新找警方通過物證組做技術處理。因為經過技術處理,又需要開具說明和報告。所以實際上到檢控官手上的資料是非常多的。」
管家:「東唐近千萬的人口,有多少檢控官呢?每位檢控官有可能有時間看完所有的案件資料嗎?即使看完資料,還需要和證人會面交代上庭事宜,還有分析辯護律師等等工作。可以說東唐檢控官的工作量是非常大的。」
管家:「第二階段最後環節就是:整理資料。節目組會提供一個案例,你們要在海量的信息中去尋找可以證明的資料。同時要把資料抽出來,因為你需要這些資料做答辯。比賽時間為24小時,24小時內完成工作的嘉賓將晉級第三階段。晉級獎金為兩百萬美元。我們在開會時,節目組已經將資料送到各位的房間內。」
第四百二十七章 大海撈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