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473頁

  

    但是因為前CEO的公開道歉,還有新CEO的軟弱回應,導致其股價跳水半個月。這半個月又爆出龍蝦集團做假帳等負面新聞,證監做出停牌半個月調查的決定。

    和普通莊家溫水煮青蛙不一樣,烈焰操作股票追求是效率。

    星期五是龍蝦停牌前最後一天,龍蝦股票跳水到跌停。東唐跌停和漲停與高岩不太一樣,是按照股價來定漲停和跌停。一百塊內漲跌為30%限制,兩百塊40%限制。股價越高,漲跌幅的上下限就越高。

    曹雲三十買進,最終龍蝦跌停板為二十九塊五毛。

    證監經過調查,警方逮捕了一名龍蝦集團前高層員工,是其散布了虛假新聞。同時,國際海產機構出台了調查報告,證明龍蝦集團所有出產的海鮮符合衛生標準。龍蝦集團董事會公布了預計虧損的季報,說明了原因,原因是因為增大養殖投入的成本。

    果不其然,七天提前結束的停牌後,龍蝦集團在開市第一秒一飛沖天,牢牢霸占在漲停上。接下去的二十天龍蝦集團利好消息不斷,比如周邊國家已經和龍蝦集團簽訂供貨合約之類。二十天,三十元的股價飛到了一百八十元。

    曹雲接到服務員的電話後,以兩百元一十元的價格賣出。賣出之後,證監調查報告出來,龍蝦集團利好消息也是假消息,但是無法證明龍蝦集團故意散布假消息。目前已經報警,由警方調查龍蝦集團是否涉嫌操縱股價。  

    曹雲也被請到了警局中,原因只有一個,曹雲一買一賣,獲得的六倍利潤無人能比。不過曹雲早有準備,稱自己做夢,神告訴自己要買股票,於是去買了。如果警方過份的質疑,曹雲會反告警方侮辱和歧視宗教。至於要編哪個神,就看哪個神的信徒最囂張。

    曹雲不需要證明自己合法操作,警方必須證明曹雲違規操作。警方請曹雲之前就知道沒有什麼意義,因為曹雲是律師,而且是東唐的知名律師。

    搜查一課非常忙碌。他們知道曹雲肯定是從高檔次犯罪團伙處拿到的內幕消息,也代表鬣狗或者烈焰有人故意操控龍蝦股票。這次是極好的機會,從龍蝦被操縱可以看出,龍蝦高層和某犯罪團伙有緊密的聯繫。一位兩位高層是做不到的,搜查一課劍指龍蝦集團董事長,67%控股龍蝦集團的董事長東桑。東桑幾次取消重要董事會,對董事的建議置之不理,其僱傭的新舊兩名CEO都沒有多少企業管理經驗。

    讓人奇怪的是,東桑本人沒有在龍蝦風暴中減持,沒有獲取任何經濟利益。面對警方的訊問,東桑表示自己沒有操縱股價,和曹雲並不認識。

    搜查一課認為這是一次有準備的,最少準備半年時間的,刻意通過虛假消息來操控股價的計劃。這個計劃有趣在於,需要董事長東桑的全力配合,同時東桑沒有任何好處。企業因為存在違規操作,有可能要面臨罰款。  

    曹雲賣出股票的第二天,東桑就被警方扣押,龍蝦股票全面跳水。龍蝦股票的異動成為全國關注的焦點,畢竟散戶因為此事成富豪的沒幾個,因為此事跳樓的伴隨股價跳水正在陸續增加。

    事發第三天,媒體爆出著名律師曹雲參與龍蝦股票買賣,並且獲利超過六倍,讓曹雲成為風口浪尖的人物,曹雲也是第一次吸引到全國的關注。無數網民要求嚴懲曹雲和東桑,挖出龍蝦內幕。

    曹雲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坑,在二十天的龍蝦風暴中,他賺的多,但絕對是小頭。卻被推出去迎接最猛烈的輿論風浪。

    不過對曹雲來說,輿論民意算個屁!這是東唐,講法律的地方。良心?你要認為我沒良心,我不可能願意花費時間去改變你的看法。我不可能讓這個世界每個人都喜歡我。

    高岩也有曹雲的新聞:高岩人在東唐炒股獲利,在沒有證據情況下,被質疑不當得利。

    事情就這麼發生了,事情也就這麼簡單。簡單的事情背後有多少暗動,就連曹雲也不知道。曹雲能肯定的是三國進入了全面戰爭狀態。作為一枚引戰的棋子,曹雲對自己賺取的利潤還是很滿意的,這次曹雲並沒有對自己棋子身份有任何不滿。利用自己不是不可以,你得給錢啊!

   

    很多不願意的事情,通過錢都會轉變為願意。給錢還不願意,只能說明給的錢不夠。

    曹雲關注點落在魏君和雲隱的法庭之戰。

    原告代理人魏君要求被告賠償20萬元,其中小狗價值十萬元,精神損失費十萬元。

    被告代理人云隱認為雙方都沒有違法,造成損失按照法律精神應該是各賠付對方的損失。原告小狗買入價為三萬元,有據可查,被告修車花費八千元,有據可查。只接受被告賠償兩萬二。

    ……

    參加聽審的人不少,高山律師所大家都來了,有一些東唐大學法學系的學生在教授推薦下,也到庭旁觀庭審。開庭前,有幾位學生非常有禮貌和帶尊敬的向曹雲打招呼,認真介紹自己,表示自己在畢業之後,能有幸在曹雲旗下實習。

    曹雲在東唐的名聲越來越糟,但是聲望是越來越高,隱然已經成為新生代名律師的代表人物。他也證明了年輕律師也具備獨當一面的資格。

    就庭前雙方字面陳述,很明顯雲隱佔了劣勢。坐地起價,落地還錢。雲隱很實在的開出了自己的心理價位,這種行為不利於民事案件。民事帶有『和』的成份,你願意給兩萬,對方要十萬,因為數額談不攏所以才上法庭。在無過錯的情況下,法官更傾向互相妥協和讓步,雲隱報了底價,顯然退無可退。魏君則虛報了一倍的賠償,在賠償金上的操作存在彈性空間。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473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但是因為前CEO的公開道歉,還有新CEO的軟弱回應,導致其股價跳水半個月。這半個月又爆出龍蝦集團做假帳等負面新聞,證監做出停牌半個月調查的決定。

    和普通莊家溫水煮青蛙不一樣,烈焰操作股票追求是效率。

    星期五是龍蝦停牌前最後一天,龍蝦股票跳水到跌停。東唐跌停和漲停與高岩不太一樣,是按照股價來定漲停和跌停。一百塊內漲跌為30%限制,兩百塊40%限制。股價越高,漲跌幅的上下限就越高。

    曹雲三十買進,最終龍蝦跌停板為二十九塊五毛。

    證監經過調查,警方逮捕了一名龍蝦集團前高層員工,是其散布了虛假新聞。同時,國際海產機構出台了調查報告,證明龍蝦集團所有出產的海鮮符合衛生標準。龍蝦集團董事會公布了預計虧損的季報,說明了原因,原因是因為增大養殖投入的成本。

    果不其然,七天提前結束的停牌後,龍蝦集團在開市第一秒一飛沖天,牢牢霸占在漲停上。接下去的二十天龍蝦集團利好消息不斷,比如周邊國家已經和龍蝦集團簽訂供貨合約之類。二十天,三十元的股價飛到了一百八十元。

    曹雲接到服務員的電話後,以兩百元一十元的價格賣出。賣出之後,證監調查報告出來,龍蝦集團利好消息也是假消息,但是無法證明龍蝦集團故意散布假消息。目前已經報警,由警方調查龍蝦集團是否涉嫌操縱股價。  

    曹雲也被請到了警局中,原因只有一個,曹雲一買一賣,獲得的六倍利潤無人能比。不過曹雲早有準備,稱自己做夢,神告訴自己要買股票,於是去買了。如果警方過份的質疑,曹雲會反告警方侮辱和歧視宗教。至於要編哪個神,就看哪個神的信徒最囂張。

    曹雲不需要證明自己合法操作,警方必須證明曹雲違規操作。警方請曹雲之前就知道沒有什麼意義,因為曹雲是律師,而且是東唐的知名律師。

    搜查一課非常忙碌。他們知道曹雲肯定是從高檔次犯罪團伙處拿到的內幕消息,也代表鬣狗或者烈焰有人故意操控龍蝦股票。這次是極好的機會,從龍蝦被操縱可以看出,龍蝦高層和某犯罪團伙有緊密的聯繫。一位兩位高層是做不到的,搜查一課劍指龍蝦集團董事長,67%控股龍蝦集團的董事長東桑。東桑幾次取消重要董事會,對董事的建議置之不理,其僱傭的新舊兩名CEO都沒有多少企業管理經驗。

    讓人奇怪的是,東桑本人沒有在龍蝦風暴中減持,沒有獲取任何經濟利益。面對警方的訊問,東桑表示自己沒有操縱股價,和曹雲並不認識。

    搜查一課認為這是一次有準備的,最少準備半年時間的,刻意通過虛假消息來操控股價的計劃。這個計劃有趣在於,需要董事長東桑的全力配合,同時東桑沒有任何好處。企業因為存在違規操作,有可能要面臨罰款。  

    曹雲賣出股票的第二天,東桑就被警方扣押,龍蝦股票全面跳水。龍蝦股票的異動成為全國關注的焦點,畢竟散戶因為此事成富豪的沒幾個,因為此事跳樓的伴隨股價跳水正在陸續增加。

    事發第三天,媒體爆出著名律師曹雲參與龍蝦股票買賣,並且獲利超過六倍,讓曹雲成為風口浪尖的人物,曹雲也是第一次吸引到全國的關注。無數網民要求嚴懲曹雲和東桑,挖出龍蝦內幕。

    曹雲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坑,在二十天的龍蝦風暴中,他賺的多,但絕對是小頭。卻被推出去迎接最猛烈的輿論風浪。

    不過對曹雲來說,輿論民意算個屁!這是東唐,講法律的地方。良心?你要認為我沒良心,我不可能願意花費時間去改變你的看法。我不可能讓這個世界每個人都喜歡我。

    高岩也有曹雲的新聞:高岩人在東唐炒股獲利,在沒有證據情況下,被質疑不當得利。

    事情就這麼發生了,事情也就這麼簡單。簡單的事情背後有多少暗動,就連曹雲也不知道。曹雲能肯定的是三國進入了全面戰爭狀態。作為一枚引戰的棋子,曹雲對自己賺取的利潤還是很滿意的,這次曹雲並沒有對自己棋子身份有任何不滿。利用自己不是不可以,你得給錢啊!

   

    很多不願意的事情,通過錢都會轉變為願意。給錢還不願意,只能說明給的錢不夠。

    曹雲關注點落在魏君和雲隱的法庭之戰。

    原告代理人魏君要求被告賠償20萬元,其中小狗價值十萬元,精神損失費十萬元。

    被告代理人云隱認為雙方都沒有違法,造成損失按照法律精神應該是各賠付對方的損失。原告小狗買入價為三萬元,有據可查,被告修車花費八千元,有據可查。只接受被告賠償兩萬二。

    ……

    參加聽審的人不少,高山律師所大家都來了,有一些東唐大學法學系的學生在教授推薦下,也到庭旁觀庭審。開庭前,有幾位學生非常有禮貌和帶尊敬的向曹雲打招呼,認真介紹自己,表示自己在畢業之後,能有幸在曹雲旗下實習。

    曹雲在東唐的名聲越來越糟,但是聲望是越來越高,隱然已經成為新生代名律師的代表人物。他也證明了年輕律師也具備獨當一面的資格。

    就庭前雙方字面陳述,很明顯雲隱佔了劣勢。坐地起價,落地還錢。雲隱很實在的開出了自己的心理價位,這種行為不利於民事案件。民事帶有『和』的成份,你願意給兩萬,對方要十萬,因為數額談不攏所以才上法庭。在無過錯的情況下,法官更傾向互相妥協和讓步,雲隱報了底價,顯然退無可退。魏君則虛報了一倍的賠償,在賠償金上的操作存在彈性空間。

', intro:'', //章節vip標識 vipStatus : 0, //上一章id prevId :'ef0da4b7fa747', //下一章id nextId :'206701a9c7dcd' }; book.chapterUrl = '/book/11276/chapterId.html'; book.url = '/novel/11276.html' user.Info = { "id":0, "recommend":0 };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