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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審庭結束,第二天上午九點,本案正式開庭審理。
司馬落首先陳述案情。大概內容是:葉嬌攜帶氰化鉀和南文前往森林公園,將氰化鉀投入到礦泉水中,最終由南文喝下。由於犯罪嫌疑人葉嬌對警方詢問採取不配合態度,所以檢方目前還不清楚葉嬌是用什麼辦法讓南文喝下氰化鉀水。請法官同意,控方先就此問題詢問葉嬌。
這種問題在審問中可以沉默,但在庭審中沒有沉默權。諸如你在朋友家客廳看電視,朋友屍體就在沙發上,你必須回答為什麼沒有報警諸如此類的問題。當然,你不回答也可以,但是控方可以說服陪審團接受控方單方面的推理。
九尾走到被告席附近,看都不看隔壁的曹雲,問:「葉嬌,案發當天,你是否取走流浪之家的獸用氰化鉀?」
葉嬌回答:「沒有。」
九尾:「你是否在礦泉水中加入氰化鉀?」
葉嬌:「沒有。」
九尾:「你證詞中說,案發當天,南文臉色很難看。在森林公園停好車,下車之後就一路拉著你走,一聲不吭,一直到你們約會地點。」
葉嬌:「是的。」
九尾:「對於這個描述你是否需要修改?」
曹云:「反……」
司馬落:「現在是檢控官詢問被告時間,辯方律師有意無理由的打斷檢控官詢問,可以視為擾亂法庭秩序罪。」
你讓我反對下會死啊?但這就是曹雲教導的氣勢,壓住你的氣勢,讓你煩躁,讓你惱火。司馬落今天不僅要亂曹雲氣勢,而且還要保護九尾不受曹雲的干擾。
法官:「辯方律師,有問題一會你可以說明,或者詢問被告。現在是控方質詢時間。」
曹雲解釋:「我只是提醒一下檢控官,反面裙子的拉鏈沒拉好。公堂上這麼多人,總要注意形象的。」
曹雲一說,九尾立刻手摸臀部:「拉好了。」
曹云:「不好意思,是我看錯了,對不起。既然你拉好了,請繼續。」
司馬落無語,在堂堂正正擾敵不能用情況下,就無恥的使用劍招。
九尾今天情緒比大家想的穩定,冷冷橫了曹雲一眼,繼續道:「對於我剛才的描述,被告你是否需要修改?我鄭重提醒,我可以給你十分鐘時間回憶,但是請你對你的回答負責。這邊有法官,有陪審團,千萬不要回答後,又改口說自己記錯了,記不清了。」
葉嬌很肯定回答:「不需要修改,我記得非常清楚,我被嚇壞了。」
「很好,記住你自己說的話。」九尾舉下手,司馬落放出一張照片到大屏幕上,九尾從口袋拿出一根短棍,拉長變成教鞭。九尾指照片:「這是森林公園的北面停車場,被告和南文在這裡下車。」
葉嬌:「是的。」
九尾:「對不起,我沒有問你。南文的死亡地點在這裡,距離一千一百米,中度上坡,正常行走時間12分鐘,考慮到被告所說的快走,我們姑且算十分鐘。」
九尾收教鞭,走到葉嬌身邊,問:「被告,請問礦泉水一共有幾瓶?」
葉嬌一愣:「一共我不知道。」這問題麻煩就來了,曹雲不能暴露葉嬌處理掉一瓶水的事實。
九尾:「換個問題,你看見的礦泉水有幾瓶?」
葉嬌:「一瓶。」
九尾:「確定?」
葉嬌點頭:「確定。」
九尾:「請一號證人,王證出庭。」
曹雲知道王證會出庭,根據寒子的了解,王證是一位金融公司的職員。其住宅和公司距離森林公園十萬八千里,據時間算,王證當天應該在公司上班,曹雲對這個人證莫名其妙。
王證出庭,介紹說明後曹雲就知道麻煩了。王證根本不是職員,是森林公園步行道小商販。桑尼耍了自己,桑尼用風雪牽制了寒子。
死劍人……
九尾:「證人,你認識被告嗎?」
王證回答:「見過。」
九尾問:「見過很多次?」
王證回答:「三次。」
九尾:「為什麼就見過三次,你能記得?」
王證:「很少能見到這麼有禮貌,這麼漂亮的女生,我當然記得住。」
九尾揮手,司馬落將南文照片換上去,九尾問:「你認識他嗎?」
王證:「我沒有什麼印象。」
九尾問:「上一次見到被告是什麼時候?」
王證回答:「六月上旬,具體幾號我記不清楚了。」
九尾:「再上一次呢?」
王證回答:「那應該是春節後不久,我對女孩印象非常深。我今年五十歲,從來沒有人向我鞠過躬。我還用女孩例子說了我兒媳婦……」
「證人,請不要廢話。」九尾道:「六月前後你就見過被告一次?」
王證點頭:「是。」
九尾看向葉嬌問:「被告,除案發時,你上一次去森林公園是什麼時候?」
葉嬌回答:「三月一號。」
九尾:「也就是說,證人六月時候看見你們的那一次,就是案發時間?」
葉嬌很抱歉:「我記不清楚了。」
九尾問:「證人,六月那天,你見到了她?」
王證:「是的。」
九尾再問:「她做什麼?」
王證回答:「她找我買了兩瓶礦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