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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云:「綜上所述四個問題總結來說,就是烈焰看重王傳有錢沒地方花,閒著難受,於是成立了烈焰詐騙小組。以烈焰法官身份為引,誘騙王傳陸續向烈焰帳戶匯款四千萬美元。加入烈焰之後,王傳發現自己完全是個空殼。不僅沒有任何權利,而且還有內部規則限制其在烈焰法庭上的發言。」
曹云:「所以王傳不僅沒有實質性的加入烈焰,參與他們的犯罪活動。反而是以為被烈焰欺騙的受害者。王傳不僅不犯法,而且是受害者。但是由於王傳被欺騙的太深,加上司法部門推波助瀾,不去考慮王傳在案件中的得失,只考慮王傳擁有一個烈焰法官的頭銜,就將王傳定為烈焰犯罪團伙的主犯。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就此,辯護席要求法庭對王傳涉嫌罪名進行裁定。」
證人席的王傳淚流滿面:「我踏馬應該雇你啊。」自己那個什麼鬼律師。
曹雲並非沒有依據,烈焰內審時竹說明過烈焰的結構。核心三人加兩個凱子,沒事凱子掏錢,有事凱子頂罪。客觀實質來說,王傳確實是被烈焰坑的受害者。
十幾秒的安靜後,法官道:「王傳已經在認罪書上簽字。」
曹雲道:「王傳簽字他認罪是他的事,我們要尋找的是事實。王傳到了現在還認為自己是罪有應得,卻不知道三法官兩凱子是烈焰法庭標配。凱子是什麼?沒事投資,有事頂罪。試問烈焰真的沒有追求嗎?烈焰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原烈焰部分,明顯的衝擊和干涉司法公正。第二部分,他們減輕了犯罪程度,甚至開始玩起了真人秀,目的是什麼?是斂財。在打開了烈焰名氣之後,他們就開始利用烈焰來盈利。王傳就是他們盯上最大的凱子。」
曹云:「區分是否詐騙,首先要計算下王傳加入烈焰後烈焰活動的開銷,烈焰的開銷根據我的估算大約是五百萬美元,烈焰卻要求王傳匯款了四千萬美元。第二部分,王傳是否在烈焰法庭工作中盈利,盈利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是資產盈利,顯然沒有。第二部分是心理成就感盈利,剛才我說,王傳只是個空殼,連在法庭上發言的權利都沒有,所以根本不存在心理盈利。」
曹云:「第三部分,王傳是否改變過烈焰法庭的人事結構,改變過烈焰運作規章或者任何一草一木?沒有,事實上王傳對烈焰法庭沒有任何影響。王傳在口供中稱,想安排自己的人也就是六月去郵輪,但是被二號法官以容易暴露為由否定。王傳提出重申兩年前的某案,也被二號法官以取證太難而否定。在王傳認罪書寫的很清楚。」
曹云:「第四部分,王傳加入烈焰犯罪團伙後,對烈焰犯罪團伙有任何的改變嗎?答案是沒有,就這樣王傳竟然成了主犯?Ok,他喜歡我沒意見,但是我的當事人有意見。烈焰不僅是一個跨國犯罪團伙,更是一個跨國詐騙團伙。引這些富豪們投資,給他們一個虛職,詐騙他們的錢財,卻不需要向他們解釋烈焰的任何花銷。」
曹云:「綜上所述,王傳是烈焰詐騙團伙的犧牲品,不是烈焰犯罪團伙的主犯。此致,謝謝大家。」
南宮騰飛鼓掌:「說的太好了。」
歐陽逸道:「言辭上還需要斟酌,但是傳達的意思非常好。」
在曹雲說完之後,控方完全傻眼,他們又沒準備這方面的資料。九尾仔細聽完曹雲的說明,發現曹雲這次沒有偷換概念,大部分的依據都是由王傳的口供而來。
王傳突然指控方道:「我不認罪,我要告你們誣陷。」
九尾:「認罪書上……」
王傳:「是在你們欺騙的基礎上我才寫的認罪書,我的律師,律師呢……操蛋,死哪去了。」
「證人肅靜,肅靜,全體肅靜。」法官好不容易才制止了各方喧鬧,道:「休庭十五分鐘。」
大家起立,法官一離開,九尾一巴掌把面前資料掃到地上。這些資料是她準備了很久,花費了無數心血才做好的。第一庭沒用上,第二庭還是沒用上,關鍵是看目前的發展,這些資料用不上了。
聽審席的司馬落和陸一航面面相覷,曹雲這一手出乎他們的意料,但是邏輯上竟然都講的通。現在檢方問題是,檢方能不能提供有力的證據進行反駁。比如烈焰其他法官,CEO或者工作人員出庭作證,比如烈焰法庭內有王傳的自己人,比如烈焰法庭接納了王傳對烈焰法庭運作的提議。比如烈焰日常財務記錄上王傳的簽字。
陸一航:「如果我是法官,就剛才曹律師說的情況,我會裁定王傳是受害者。」
司馬落:「說起來王傳確實是個凱子。曹雲這邊也不樂觀,他的依據是王傳的口供和認罪書,不排除王傳撒謊。」
陸一航:「司馬,你在欺騙自己。不僅是我們,法官也很清楚知道王傳是不是撒謊。你看王傳離席時候,全身洋溢著驚喜。我個人判斷曹律師說的都對,即使深入調查也沒有什麼用,因為曹律師說的是事實。」
這是主客觀的衝突,王傳主觀認定自己是烈焰一夥的。但是曹雲拿證據說事實,王傳認為自己是烈焰一夥的觀點,本身就是錯的。
突然王傳從證人廳衝出來,被隨後而來的警察按在地上,王傳手指聽審席嘶吼:「南宮騰飛,歐陽逸,一千萬美元,一千萬美元,踏馬一千萬美元。」
南宮騰飛和歐陽逸互相看了一眼,一起站起來:「接了。」兩人沒想到聽審能聽到此生以來最大的委託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