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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對類似的行為有不同的判定。比如殺大象,取象牙,殺大象的人有罪,象牙經過走私進入東唐,走私犯有罪。購買者在不知道象牙是非法獲得的情況下購買了象牙,無罪。最多就是繳回象牙製品。
第二種情況,某人為了賺一千萬,行會了一百萬,法律判定兩人都有罪。其中有一種分支很有意思。A的企業本應該獲得稅收減免,但一直沒有執行,A行會B,B批准了減免。在這種情況下,A所獲得利益為正當利益,其行會行為無罪。B有罪。
第三種情況,A搶劫了B的手機,A在正常渠道把手機賣給C,案發後,A肯定有罪,C如果不知情,則無罪,並且不用繳回手機,手機損失由A負責。什麼是正常渠道,比如盆子換手機,只要公認的合法的交易渠道,都屬於正常渠道。
謝陸的麻煩在他看過視頻,他知道這是范妻被綁架的視頻。從以上各種情況可以得知,購買者處於知情的情況下仍舊購買,都有罪。如果是象牙,皮草這些商品就算了,畢竟買家目標不固定,購買者即使有罪,也是輕微罪。謝陸屬於特定買家,而且擺出一億現金牆懸賞,並且承諾追加懸賞金。
這情況等同沒有其他人會花錢購買象牙。謝陸說:我花五千萬買象牙。也就是說謝陸的懸賞導致范妻被綁架,最終謝陸給了綁匪錢,形成了關係和證據鏈。
庭辯結果,辯方肯定非常吃虧,無論從法理還是道理角度來說,都很吃虧。曹雲非常希望在過程中纏住對方,讓對方露出破綻,解決對方,避免最終的決戰。
令狐蘭負責戰略,她將本案分成三到四個重點部分,曹雲要做的是,在每個部分上做到最好,只要抓到破綻,就能在這個部分上擊斃對手。
剛開始令狐蘭對自己制定的戰略還有有些猶豫,擔心司馬落奇兵直取大本營,大本營很薄弱,很難守。開庭後,令狐蘭放心了,司馬落進入了步步為營的戰略,符合了自己對戰局的預期。現在在戰略上,辯方是占據了優勢。就看曹雲這位大將能在哪個階段弄死對方。否則兵臨城下,大本營易攻難守,必敗無疑。
一個小孩和另外一個小孩鬧矛盾,說,放學廁所等你。另外一個小孩嚇半死,他不知道,對方其實心中也非常心虛,就擔心他真的等自己。
目前就是這情況,司馬落和鏡頭對曹雲忌憚,曹雲未必不怕他們兩個。曹雲勝鏡頭,每次都勝的很險,加上司馬落坐鎮,填補鏡頭的不足。至於怎麼填補曹雲不知道,但是他是心虛的。
雙方都沒底,但是表面看雙方殺氣騰騰,都是必勝之態。這也更讓對方發虛。
他到底有什麼招?到底還藏了什麼殺手鐧?
……
第一場陣地戰鬥。司馬認為是小雨聯繫管家幫忙,管家出謀劃策,並且提供綁匪聯繫方式給小雨。小雨不僅是主謀,而且還是行動者。小雨聯繫綁匪,小雨將錢給綁匪,小雨拿走視頻,小雨將視頻賣給謝陸。
曹雲認為小雨聯繫管家說明謝羽遇害,謝陸懸賞之事實。於是管家策劃了整個行動,他利用了小雨對他的信任。小雨本著對管家信任,完全聽從管家的安排。
這一戰是謝陸的要求之一,小雨不能有罪。小雨如果在烈焰法庭被定罪,回到東唐後,司馬落很可能會死咬小雨不放。
在正常法庭上,小雨可以不回答,甚至撒謊。在烈焰法庭沒有沉默權。可以撒謊,但是如果撒謊被揭穿,那就是偽證,如果堅持偽證,有可能被處決。
這是烈焰法庭的優勢。
鏡頭本人是想放過小雨的,小雨並非僱主要打擊的目標。但是在戰術上他不能放過小雨。
烈焰法庭的第二個優勢,他們支持合法或者非法得到的證據。
司馬落先拔出刺刀,發動攻擊:「我們以范妻被綁架的時間,1號0點開始。1號凌晨,四名綁匪潛入南宮騰飛給范妻提供的臨時住所,挾持了范妻。綁匪得手,將范妻轉移到一個貨車後廂中後,於凌晨兩點左右,發送郵件給僱主,僱主在五分鐘後回復,不要殺人,要口供視頻。以上,是綁匪的口供,還有警方搜查得到的證據。僱主郵箱是一個新的臨時郵箱,由於伺服器在國外,為保護用戶隱私,拒絕東方警方查驗的要求,除非得到本國司法部門的批准。如果用戶刪除郵件信息,是真的會被刪除,無法還原。東唐警方可能無法查到接收和發送郵件的IP位址。」
有些伺服器你刪除了資料,只是刪除了你的界面資料。伺服器會將你刪除的資料壓縮,放到硬碟倉庫中,這個倉庫的入口和你的軟體掛鉤,你所有的資料都會被源源不斷的送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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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解釋:刪除自己通訊記錄,還是可以在伺服器商處查詢到你的通訊記錄。這家國外郵件伺服器比較良心,他允許你刪除包括伺服器在內的所有通訊記錄。
再說下去就是隱私和安全的選擇,一個大問題。如果犧牲隱私能獲得更好的治安環境,你會怎麼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