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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茜很可能已經成為大聯盟會員,並且擁有自己的會員積分。這就麻煩了,崔茜要殺人,不是王紫就是高山杏。

    怎麼處理這件事?讓高山杏出國?不好說,大聯盟網絡就是在國外,東唐反而沒有多少勢力。讓高山杏出國有可能送人頭。現在說服高山杏,說服王紫,似乎也來不及了。

    到了涉及自己朋友的時候,曹雲才感覺到大聯盟確實很可惡。他提供了一個讓罪犯可以無罪達到目的的平台,大大降低了犯罪成本。如同駕照扣分與罰款一樣,純粹從法律角度來說,不分貴賤,所有人駕照都是12分。這時候大聯盟出了平台,有黃牛代扣。金錢對有錢人的邊際效應很小,當扣分能通過金錢解決的時候,大大降低了其違章的成本,甚至可以忽略不計。

    幾百萬,上千萬按照國外一些國家的市價可以購買一打的好手,上千萬對崔茜,對孫地,對孫雪衣來說,只是零花錢而已。當然崔茜目前能動的錢並不算多,但相比八十億隻是零花錢。妙在大聯盟和曹雲一樣,走風險委託路線,事情辦完後,商家才能拿到錢。這等同是給僱主吃了定心丸。

    立場決定好壞,和大聯盟沒衝突,烈焰還給自己帶來業務,曹雲不討厭大聯盟。大聯盟危及到自己朋友生命,曹雲就討厭大聯盟。

    這件事很麻煩,麻煩到曹雲處理不了。

    於是曹雲調轉車頭,前往XX別墅小區。

    別墅小區很高檔,訪客要預約,或者是住客在自己的APP輸入訪客的車號或者身份,才能放行。否則就要臨時聯繫住客。

    「你好。」曹雲在保安亭打電話:「我是高山律師所的律師曹雲,希望能見崔茜女士一面。」

    女僕很快回話:「不好意思,崔茜女士身體不舒服,不想見客,再見。」掛斷電話。

    預料之中!曹雲上了保安亭外的臨時停車場停的汽車,想了很久也有些無計可施。即使見到了崔茜,曹雲也沒有把握能說服她,或者調查到有用的線索。不過通過孫天遇刺案,曹雲認為死神要對高山杏動手,必須清楚高山杏的資料。能提供高山杏資料的,也就只有高山律師所的員工。

    高山杏現在不接案。如果有人約她談案子,她只會派出律師所的律師,不會親自和對方會面。除了律師所,高山杏就沒有固定的行程與住址。律師所在高處,專用道路,狙擊手要埋伏等待,不被發現的可能性比較小。

    不過這麼做還是比較被動。桑尼說的很對,大聯盟的客戶是上層人,自己正在邁進上層,加上這事和自己有點關係,如果能剷除死神,那對各方來說都是好事。也不是,沒有死神還有活神,只要崔茜單子不撤,刺殺風險始終存在。

    樂觀點想,崔茜不是大聯盟會員,那就沒事了。與其說樂觀,不如說僥倖,曹雲不太可能將自己小命交給僥倖,同樣在朋友有人身危險的時候,也不會依靠僥倖。也許努力到最後,高山杏還是死了,那曹雲最少有資格參加高山杏的葬禮。如果沒有努力,放任老天爺扔骰子,高山杏死後,曹雲是沒臉參加葬禮的。

    和高山杏說明?除了驚嚇她之外,似乎沒有其他幫助。有了……曹雲終於想到一個辦法,拿起了手機。

    ……

    曹雲回到律師所,有客戶在等待,高山杏也在等待:「曹雲,盧叔叔打電話給我,讓我去天馬律師所幫忙幾個月。」

    曹雲問:「怎麼?」

    高山杏一攤手:「不覺得好唐突嗎?盧叔叔是我長輩,但我好歹是律師所的老闆,而且家在東唐,對高岩完全不熟悉。他打電話給我甚至不是詢問我願意不願意去,而是通知我去的時間。」

    曹雲疑問:「你那你去嗎?」

    「既然盧叔叔這態度,肯定要去。」

    還是盧群了解高山杏,雖然高山杏會有意見,但是盧群知道高山杏肯定也會去。高山杏道:「可是我手頭還有崔茜案。」

    曹雲道:「你這案子多是扯皮,這樣吧,讓魏君作為助理臨時出庭,反正是按照王紫的計劃走……話說,我覺得魏君應該也挺能幹的。」意思是,魏君比你厲害。

    高山杏很容易被曹雲說服,曹雲這種態度等同加深了其去高岩是應該的,去高岩對崔茜案完全沒有影響。高山杏道:「我和王紫聯繫說明。」

    曹雲點頭:「恩,盧群的性格我了解,他如果不是非常需要你的幫助,是不會這麼和你聯繫。」

    被人需要的感覺真好,高山杏精神一振:「律師所的事……好像也沒什麼事,不管有事沒事,就由你來處理。」

    曹云:「沒問題。」

    「這位張先生等你很久了。」高山杏到一邊打電話去了。

    ……

    張先生是一位商人,名下有十幾間的五金店,專門做五金生意,還算比較成功。

    事發三周前的一個下午,快遞小貨車將四瓶工業氧氣瓶放在張先生門店的門口,店鋪不大,五金店通常是做裝修等生意,零售比例較低,門店只有一位男店員和一位女店員。女店員正在通過電話和裝修工溝通,男店員簽收了氧氣瓶,開始將氧氣瓶搬運進店內。

    搬運了一瓶之後,男店員被女店員叫住,詢問帳單的事,兩人就一筆業務開始查詢,這時候出事了。

    監控顯示,一名四歲男孩看見氧氣瓶在店門口,上前推動搖晃氧氣瓶,導致一瓶氧氣瓶翻倒,男孩被壓住,頭部兩次撞擊,送醫後經過數天的搶救,最終脫離了生命危險。警方以過失致人重傷的罪名刑拘了張先生,張先生現在是取保候審。小孩的醫療費,還有ICU看護費,後期的治療費,大約五十萬元左右。小孩家屬追述賠償,按照張先生前一位律師的看法,張先生要賠償百萬。但積極賠償應該可以爭取到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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