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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曹云:「是不是土裡土氣的老太婆一點面子都不給你?你是不是很惱火,在有選擇的情況下選擇了殺人。」
「不是,不是。」
曹雲手指金雷:「巴松和謝陸根本就不是兇手,真正要殺人的是你,是不是?」
金雷抓狂吼道:「我沒有,我不知道這條法律。」
「你撒謊。」曹雲道:「你不僅對越官員『行會』,而且手下還有一個保安部,專門負責處理工程進展中遇見的釘子戶。現在你告訴我,你不懂法律?XX的,法律都被你玩死了知道嗎?你通過法律多少次低價購買私人土地?」
曹云:「高速公路和橋樑建設施工,涉及到很多私人土地的收購問題。根據你公司的報表,你補償給私人的賠償款,遠遠低於其他同行業公司。一畝田,兩萬元,你給五百,理由是農田被污染。被什麼污染了?一輛運載化學液體的卡車深夜傾覆,化學液體泄漏,流入農田灌溉水渠,導致上千畝農田受到重度污染,十年之內無法種植莊稼。你假惺惺的做善人,把土地買了下來,一年後就變成了一條高速公路。」
曹云:「你現在和我說不懂法律?你完全可以避免死人,你沒有!金俊是瞎了眼,讓你當證人,你才是應該坐在被告席上的人。」
曹云:「你在殺人之後,沒當回事。後來發現是金俊的家屬,你順其自然的把兩個老闆拖下水。他們並不知道越南的法律。你現在在法庭上表現出為了家人慷慨赴死,並且愧對老闆……你真說實話了?你死都不怕,為什麼不敢說實話呢?你是擔心,金俊知道這個事實之後,會對你這個元兇展開報復。沒錯,金雷,你根本不是狗屁證人,你才是元兇。」
曹雲暴風雨一般的火力全開後,感覺有些缺氧,深呼吸,慢悠悠回到辯護席,接過令狐蘭遞過來的水,猛喝一口,後道:「證人,請回答。你的目的是不是就想殺死老太太?要說實話哦,說實話最少烈焰法庭會保護你的家人。」
金雷很久後才開口,神色黯然:「是的!我確實有殺她的心。不過我真不知道有這條法律。」
司馬落問:「為什麼?」
金雷道:「她的態度很惡劣,我不明白,為什麼一位普通村婦有這麼大的脾氣,甚至還放狗咬傷了我的人。」
曹雲道:「你開了多少錢?」
金雷:「……」
曹云:「說吧。」
金雷:「低於市場價大概50%。我的人把她的雞殺了,扔在房子門口。我以為她會害怕。第二天去拜訪,準備給她一個市場價,她有了台階,又擔驚受怕,應該會把地產讓出來。沒想到,她一開門,就潑我一身的狗血,並且指著我罵個不停。我聽不懂那土話,但是我很生氣。」
金雷:「在當時我就想弄死她,第二天開始下暴雨,我就想到了泥石流的妙計。但是我真不知道有這條法律。」
曹雲問:「如果你知道有這條法律,你會不會放過她?提醒一句,你的助理也在證人列表中,他現在在自己房間,不知道你說了什麼。」
金雷回答:「就算知道,我也不會放過她,沒有人可以對我這樣,還是一名老村婦。」
曹雲點點頭:「謝謝……對了,我剛才搞錯了,越南沒有這條法律。」
所有人一起看曹雲,連聽得懂英語的警衛都看過來,曹雲一攤手:「三個國家的法律耶,弄錯是很正常的,我及時承認錯誤,沒有造成損失。」
巴左趁熱打鐵:「法官大人,現在事實很清楚,泥石流純屬金雷個人的行為。只不過巴松和謝陸是老闆,他們因為利益被金雷牽扯到一條船上。兩位老闆從來沒有要求和暗示金雷殺害老村婦,是金雷因為對老村婦的怨恨,所以才借公司的利益動了手。」
司馬落道:「反對,雖然客觀存在金雷對死者有私人恩怨。但是也是在巴松和謝陸的暗示鼓勵之下,才發生最後的悲劇。」
曹雲不同意:「我是老闆,你司馬落是司機,我趕時間去簽協議。路上有一名醉漢躺在地上,我沒說什麼,司馬落直接把車開了過去。現在司馬落你說,為了公司的利益,所以才碾壓醉漢。這是什麼道理?」
司馬落道:「請大家不要著急,如果沒有問題,我想傳喚下一位證人?」
……
下一位證人名字叫小美,今年三十歲,她曾經是巴松的私人助理。巴松喜歡幫助已婚婦女,在其結婚之後,巴松對其更有非分之想。本來吧,老闆的需要就是員工的使命。但是小美的丈夫是一位很出色的年輕人,小美權衡之下背叛了巴松,不僅不答應巴松的幫助要求,而且還提出了辭呈。
辭職當天,巴松非常生氣,作為一位人上人,被一個年輕人比下去,讓他非常不高興。於是托人在他們結婚當天,送了一個硬碟給小美的未婚夫,裡面是小美和他的一些『資料』。結果如巴松所想,婚禮取消,小美失去了工作,失去了愛情,被診斷為抑鬱和諸多精神病,被家人接回老家,在老家的精神病院中療養。
司馬落按照程序詢問,說明了小美的情況,後問道:「證人,三年前的214到520期間,你在哪裡工作?」
小美回答:「我是巴松私人助理。」
司馬落問:「你知道越南泥石流的事嗎?」
小美:「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