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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提醒:「國外同仁是?」
雲隱回答:「是安保民間互助機構,最終結論報告由美國加州XXX著名實驗室做出,在美國具備法律效力,在我國雖沒有法律效力,但我希望能成為參考證據。」
「目前我只拿到結論報告的傳真件,沒有拿到正本,所以今天無法呈堂。」曹雲解釋完,道:「請證人繼續。」
雲隱回答:「沒有了。」
曹雲道:「只證明了此人經過精心偽裝?」
雲隱回答:「是的,就因為偽裝術比較高明,我們無法只通過照片知道他是誰。我相信警方會有更好的技術條件去解析照片。」
曹雲點頭:「法官大人,在目前這種情況下,我認為更有行兇嫌疑的人是出現在視頻上的這名男子,而不是我的委託人。我先前已經解釋過我的委託人不具備作案時間,請法官大人斟酌。」
法官道:「由於本案還存在諸多疑點,本庭宣布,本案發回警局重新調查。另外,建議撤銷對阿強殺人罪的控告,建議以盜竊罪對其提出公訴……退庭。」
盜竊罪就和曹雲無關了,法援不可能再把案件發到曹雲身上。
……
再勝一次!
本案沒有油水,曹雲都懶得提法援給的不到一萬元的律師費,本案重就重在娛樂、沈冰、獨子這些關鍵詞上。最關鍵詞,利益。
高山律師所的聲譽慢慢提升,曹雲的聲譽則是暴漲般的提升。短短時間內連續曝光,最少在業內,曹雲現在已經算得上是一位東唐比較知名的律師。
出庭之後,曹雲讓陸一航聯繫律師所,他請律師所所有人吃晚飯。曹雲內心是意氣奮發的,但是也一直提醒自己保持一顆平淡的心。成功後要謙虛?在曹雲看來不需要謙虛,享受成功是應該的。煮一桌的菜,一直和客人說沒菜,這是客氣,為的不是讓客人同意自己沒菜的觀點,為的是客人反駁自己沒菜的觀點,變了法的讓客人誇獎自己。當然煮菜人本意並非如此,但是結果通常基本都是這樣。
曹雲提醒自己平淡心,自己要對自己的能力有充足的認識,不能因為成功而高估自己,也不要因為失敗而低估自己。這樣才能遇挫折而不敗,成功而不驕。
陸一航剛打完電話,高山杏就接到了電話,掛電話對曹雲道:「王紫想約我喝一杯。」
一聽王紫,曹雲立刻感到抱歉。自己從令狐蘭手上拿到王紫資料就直接扔給高山杏,事後甚至沒有問過情況。曹云:「怎麼樣?」
高山杏道:「上次會面還是比較開心的,不過……我們先上車。」
車是雲隱的,司機自然也是雲隱,雲隱這性格是非常好的。沒有因為自己的背景和出身就對一些事矯情。也不能這麼說,雲隱也矯情,但是矯情在明面。當面說老子是誰,為什麼要幹這個。而不會當面不吭聲的做事,心中一肚子不痛快。
上車後,曹雲問:「王紫?」
王紫對高山杏提出的待遇是比較滿意的,加上令狐蘭也打過電話給她,同時她評估出在高山律師所自己不會受到大的鉗制和約束,對工作氛圍也是比較滿意的。但是王紫是沒有律師執照的,這樣一來,就代表她無法上庭,只能依靠其他律師出庭。目前律師所專職律師只有高山杏和曹雲,一位是老闆,一位是新星,她沒有駕馭的信心。
第二個難點,王紫更喜歡家庭式的上班模式,而非商業化律師所的上班模式,鑑於其是顧問身份,這點問題不大。
第一百四十六章 神秘僱主
高山杏道:「王紫的意思,可以嘗試和我先合作辦一到兩個案子,如果合作不開心就算了。」
曹雲問:「杏子,你知道什麼是開心,什麼是不開心嗎?」
「話中有話?」
曹雲道:「王紫的開心就是極致的發揮,王紫被南宮騰飛誣陷,一個原因自然是南宮騰飛是個小人。那為什麼只有王紫被南宮騰飛誣陷呢?南宮騰飛就不擔心業內對其行為群而攻之嗎?問題就出在王紫身上,南宮騰飛是小人,王紫也不是善類。王紫是典型的女權者,只幫女性打婚姻官司,一旦接案,手段兇狠,而且得理不饒人,即使委託人有讓步之心,她也會儘可能勸說委託人放棄和解。」
曹雲道:「王紫本是令狐蘭助理律師,之所以離開,一方面是因為令狐蘭認為王紫有些過了,一方面是令狐蘭擔心自己女兒,令狐恬兒會受到王紫這種性格的影響。王紫的辦案理念就是極致,將對方打成落水狗,越慘越好。」
曹雲沒敢說這些是令狐蘭幾天後補充送來的信息,是王紫對高山杏比較滿意後,令狐蘭提醒曹雲的事情。曹雲忙著辦案和約會,把事情忘了,一直沒和高山杏就此事進行深入討論。
高山杏很有信心道:「我有我的原則,我父親曾經說過,這天下就找不到兩塊缺口能完全吻合的石頭,同樣的也找不到完全沒有矛盾的合作夥伴。」
曹雲點頭:「很有道理,就交給你了……一航,怎麼了?」曹雲見坐副駕駛位置的陸一航一反常態,沒有專心聽自己對高山杏對話,心中有些奇怪。因為陸一航性格很認真,事無巨細的認真。
陸一航一笑:「想到南宮騰飛。」
「哦。」這是個特別有爭議的人,一名律師為了打贏官司,為了僱主利益,會做一些合法或者灰色的事,曹雲也不介意。但是南宮騰飛的手段就比較下作,為了贏他是可以不擇手段的。兩者底線差在哪呢?很難說,沒有人會特別給自己設定一條底線。只不過當遇見同樣的事的時候,南宮騰飛首先想到的辦法絕對比曹雲等想到的辦法要下作並且實用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