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55頁

    既然高山杏提出來了,曹雲問:「乾脆開除他們。」

    「不,我要看看他們想幹什麼。」無所畏懼的語氣。

    大姐,這有什麼好看的?人家要幹什麼,一旦出招你肯定接不下來。無所謂了,債多不壓身,反正警察盯死自己,多條鬣狗也沒差。曹雲道:「我支持你的做法,那上午就麻煩你。五百萬,一個子都不能少。」

    「收到,你放心休息吧。」容易忽視重點的高山杏在掛了電話後才想到一個問題,昨天晚上曹云為什麼沒有好好休息呢?

    作為曹雲,他手上還有兩張牌,可以把日川將半死。不過他雖然用同歸於盡的手段,不代表他本人對日川有任何看法。並且曹雲手中的牌都不算穩,如果日川也玩命的話,曹雲最多是曝光一個偽君子而已,對曹雲本人來說沒有任何意義。曹雲之所以不想立刻協商,原因是昨晚的襲擊,作為一個年輕人,不可能始終冷靜的考慮利益,所以準備再轟炸一輪。

    但是曹雲不想就自己的意氣用事和高山杏起衝突,另外曹雲必須承認高山杏說的對,這種同歸於盡的手段雖然能贏得這場官司,但是對自己在業內的聲譽未必是好事。得讓人處且饒人,這時候停手,大家會認為是自己策略的勝利。無視對方協商的要求,再轟炸一輪的話,那就是人品問題了。

    躺在床上,拿手機:「盧總,早上好呀……哈哈,哪裡有黃鼠狼……我記得你說來東唐是有底薪的,對吧?……笑個屁,我真沒錢了,先借個一萬用下唄。」

    「一萬夠嗎?」盧群忍笑問。

    「這場官司算是拿下來了,我可以抽20%,也就是一百萬,扣稅後律師所再拿走抽成,也還剩大幾十萬,只不過錢不會馬上就到,我今天還要吃飯。」

    「你窮的連飯錢都沒了?」

    曹雲道:「赤松殺人案官司雖然贏了,但是赤松本人沒幾個錢,他用的是法庭指定的律師,所以我們一分錢沒賺到,還干貼人工、房租和水電費。」

    「行……小李,給曹律師帳戶打一萬塊。」盧群交代一句,問道:「和高山杏合作了一個多月,合得來嗎?」

    「行。在天馬律師所,包括我在內全部是六親不認,只認錢的混蛋。高山杏最少讓我感覺到這行業中還是有一些正能量,即使有時候出現意見分歧,我也很願意讓著她。」

    「那就好,還有什麼困難嗎?警察有沒有找你麻煩?」

    「小意思,早有心理準備。」

    ……

    曹雲張大嘴,魂飛天外的看著高山杏,高山杏在曹雲面前輕擺手,曹雲哆嗦摸身體,摸到一盒煙,再哆嗦的點上火,眼睛如同死魚一般看高山杏。

    高山杏左看看魏君,右看看陸一航,許久後,繼續道:「所以,真田女士最終獲得了五百萬的賠償金,同時日川明天將在律師陪同下祭奠麻生子,並且在遺像前鞠躬道歉。」

    曹雲左手摸索到椅背,癱坐椅子上,低頭雙手扯頭髮:「你讓我靜靜。」

    「明天我會陪同……」

    「滾。」曹雲怒吼。

    高山杏嚇了一跳,但還是對曹雲半彎腰致意,提上公文包回自己的辦公室。

    第四十七章 賠償

    曹雲拿起電話,撥打電話:「真田女士,你好。律師所的律師擅自做主更改了我們之間的合作關係……是,她很能幹,乾的不錯……不用謝……」曹雲掛電話,將手機扔在桌子上,回到自己的工作位,上網查資料。

    「怎麼了?」剛進門就聽見曹雲怒吼的雲隱湊到了魏君身邊。

    魏君低頭:「不知道。」

    雲隱好奇心起,走到一號工作位:「曹律師,發生什麼事?」

    「沒事。」曹雲回答,他已經停止打字,靠在電腦椅上看著電腦發呆。

    雲隱丈二和尚摸不到腦袋,辦公室門開了,高山杏穿的高跟鞋發出明快的節奏吸引雲隱他們的目光,高山杏沒理會他們,走到曹雲面前,手拿手機:「把你帳號告訴我。」

    曹雲輕搖頭,無力的指茶几上的沙發,高山杏想了想,坐到了沙發上。曹雲沒從辦公桌內出來,還是坐在自己的辦公椅上,雙手枕頭,看天花板:「是令狐蘭本人建議我不出席協商會議的?」

    高山杏:「是的,她說,擔心日川會和你在協商會上出現衝突。」

    曹云:「是她勸說更改委託合同?」

    「好像不是勸說。」高山杏回憶,談判後半段,令狐蘭帶有一些嘲諷語氣對高山杏進行攻擊,認為高山律師已經墮落到為了金錢不擇手段的地步。高山杏則回答,這只是一個辯護策略。令狐蘭說起高山大律師生前的故事,多是金錢類的事。高山杏本身覺得曹雲手段不好,又羞又惱的說自己接這個案子的時候,只收基本手續費,是因為真田是一位偉大的母親,值得同情。

    接下去不知道怎麼著,高山杏同意了令狐蘭挑釁的提議,以律師所老闆身份更改了委託合同,律師所只收五千元代理費。

    協商結果如下,真田獲得五百萬賠償金。高山律師所獲得五千元代理費。曹雲一聽就炸了,踏馬的,那是老子的一百萬。

    作為一名律師,曹雲不可能對法律條例面面俱到。上網查詢條例,按照規定,雖然實際意義上律師和律師所是合作關係,但是在法律條文中,律師和律師所是僱傭關係。律師所要為律師所做的一切負責。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55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