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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道理來說,雲隱,魏君和陸一航都屬於實習掛牌律師,他們不需要來上班。但是他們每天都堅持來上班,特別是高山杏和曹雲爆發矛盾之後,他們更是來的比高山杏還早,走的比高山杏還晚。反觀曹雲,連續多日沒有出現在律師所。高山杏對曹雲和委託隻字不提,只說委託人真田同意由曹雲成為她的主代理律師。
年輕人多好奇,三人很好奇的是,曹雲到底想幹什麼讓高山杏這麼不高興,但是卻得到了委託人的支持。不過三人都不想過於明顯的詢問,高山杏不適合做律師,但是並不傻,絕口不談曹雲的事。但凡有人提到曹雲,高山杏的回答是:我心情剛剛好一些,請不好提他。
在三位實習律師的好奇心中,麻生子自殺民事訴訟案終於再次開庭。
第三十八章 第一次出庭
在法庭上,作為代理律師,曹雲首先闡述了原告的要求,要求日川拜祭並且對麻生子的遺像道歉,同時賠償麻生子的母親真田女士五百萬元,理由是,曹雲認為日川引導麻生子自殺。
這也算是曹雲第一次在東唐正式出庭,甚至可以說是曹雲人生第一次正式以律師身份出庭,上次是以張峰助手的身份列席。
首先出庭的是保安和教官主管:龜田。
日川掛職東唐第二醫院,有自己的研究所和工作團隊,主要進行青少年心理、行為研究和分析、治療工作。羊信夏令營總體可以分為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醫護人員,第二部分為保衛人員,第三部分為僱傭人員。第三部分包含有日常訓練教官,心理專家,體能專家,飲食專家等。
龜田是保安和教官的主管,他今年三十出頭,人長的很帥氣,他原本是日川的司機兼保鏢,是保雲公司的保鏢,離職後成為日川的專屬保鏢,並且成為羊信夏令營的主要負責人之一。
「請龜田先生先說明下當天的事發經過。」
龜田看了看曹雲,開始說明,事發時間是下午六點。下午四點,根據報告,龜田陪同日川前往麻生子的宿舍,兩人在房間內和麻生子進行了大約二十分鐘的交談。龜田表示,這二十分鐘時間,日川先生說了很多淺顯易懂的道理,比如先苦後甜,比如為了母親等。但是麻生子表現的非常抗拒,並且透露出對母親的恨意。
當龜田說到這裡,一直低頭閉目養身的令狐恬兒抬頭看曹雲,很奇怪的,有經驗的律師這時候一定會出來反駁:麻生子對母親只有愛,沒有恨。因為這是原告掌握有的最有利的牌,雖然沒有什麼鳥用。但是恬兒沒有聽見曹雲動靜,她看曹雲才發現曹雲在看她。
曹雲見令狐恬兒看向自己,舉下手指微笑致意,移開目光聚焦到龜田身上。這小丫頭雖然上次上庭咄咄逼人,實際上似乎沒有多少經驗。曹雲又轉看側面的聽審席,不是很高興的高山杏身邊坐著三位律師所的掛牌律師。
高山杏一見曹雲看自己,忙指指自己耳朵,表示讓曹雲注意聽。曹雲仍舊是微笑以對,而後聽了沒幾秒,又去觀察法官。法官是誰,是大有學問的,特別是在英美法系中,法官的認識舉足輕重。
兩系法律在業內看來區別是非常大的,大陸法系律師的作用微乎其微,在英美法系中,(HK屬於英美法系),其法官更接近仲裁者,律師的作用是非常關鍵的。同時在刑事案中,英美法系的法官權利受到限制,被告是否有罪由陪審團裁定,法官只根據根據陪審團的決定放人或者是做出最終量刑。大陸法系中,被告是否有罪,最終量刑,均由法官決定,對法官素質和能力要求極高。
兩者誰好誰壞,業內始終存在巨大分歧,各有各的看法,爭吵起來,正反雙方可以把自己的觀點寫上十本書。
法官:「原告律師,你可以問問題了。」
「啊?」曹雲回神,惹來聽審席一陣笑聲,曹雲看令狐恬兒,令狐恬兒則是嘲笑的表情,這姑娘,表里如一,一看就是雛鳥。沒錯,在現代競爭激烈的社會中,表里如一是一個貶義詞,是能力缺失的一種表現。
曹雲拿了自己文件夾,走到證人龜田邊,邊翻看文件,邊問道:「四點你和日川一起與麻生子進行交談,你沒有參與談話,是由日川一人獨立完成。對嗎?」
「對。」
「這次談話的原因是因為教官和專家認為麻生子有消極和抵抗心態。」
龜田回答:「是的。」
「反對,專家認為麻生子有消極心態,並沒有抵抗心態。」令狐恬兒示意:「這邊有專家的書面報告。」
「反對有效。」法官支持令狐恬兒:「原告律師不要添油加醋,誤導證人。」
曹雲對法官送上一個微笑,而後繼續看手中的文件:「龜田先生,你對日川怎麼看?」
「怎麼看?」龜田想了一會,回答:「他是一個很偉大的人,很偉大的人類行為專家。」
「沒錯,報紙和電視都說過。我意思是問,私下接觸,你怎麼看待日川先生。」
「反對。」令狐恬兒又跳出來了。
曹雲道:「我必須考慮證人有沒有可能做假證,本案中,日川和麻生子交談的20分鐘,到底說了什麼才導致兩個小時後麻生子自殺?我認為這才是本案的關鍵。」
「反對無效,證人請回答。」法官做出決定。
龜田回答:「我和日川先生私交並不深,最早我是保雲公司的保鏢,派遣到日川先生身邊擔任司機和保鏢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