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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人命案,小陪審團列席。根據最新消息,恐怕這類案件是最後一次有陪審團。之後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等暴力犯罪才會有陪審團。
曹雲走到小偷王二面前:「王二,傷的嚴重嗎?」
王二:「很嚴重。」
曹云:「比起去年你從摩托車摔下來還要嚴重?」
王二:「是的。」
曹雲面向陪審團,有氣無力,疲憊不堪:「第一個問題就開始撒謊,心累。大家可以看醫學鑑定報告,相比他去年的傷勢,完全不是個等級的。」
曹雲再問:「王二,平時做什麼?」
王二:「上網,見網友,上網友。」
曹云:「費用哪來?」
王二自然不能回答偷,這會被累加,王二:「我啃老,怎麼?不服?」
曹云:「你父親在菜市場賣魚,母親在菜市場賣活禽。」
王二:「怎麼?怎麼?怎麼?看不起窮人啊?」態度很沖。
曹云:「不,你誤會了。我查詢了報稅記錄,你不是窮人。你父母是很辛苦,但是收入還是不錯的。從你父親去年平均每月申報的個人所得稅,推算可以得知你父親每月收入三到四萬元。你母親也差不多。你們三口之家,每月有七萬元左右的收入。」
曹云:「看看你身上的配飾,這套白痴……這套時尚服裝最少兩千元。鞋子,限量版籃球鞋,也要幾千元……是正版的吧?」
小姑娘檢控官:「反對,證人經濟情況和本案無關。」
曹云:「當然有關係,請有一點點的耐心好不好?」
法官左右看看:「反對無效。」老熟人了,自己如果做出反對有效的判決,曹雲要和自己開始講道理。
曹雲道:「王二,你高中畢業之後,父母花費了二十萬讓你進入一家專科學校……哇……」
曹雲驚訝:「王二,我們竟然是同行,你也是學法律的?」
王二:「怎麼?怎麼?我不能學法律是嗎?」
曹雲微笑以對,慢吞吞看稿子走到被告店主身邊:「店主,今年幾歲?」
店主回答:「五十二。」
曹云:「店租一個月多少?」
店主回答:「四百。」
曹云:「這麼便宜?」
店主:「是小區的小賣部,柴火房改的小賣部。」
曹云:「這樣?一天能賺多少錢?」
店主:「鄰居們買鹽,醋,煙等都會照顧生意,一天也有一百塊左右的收入。」
曹雲看草稿:「沒錯,低收入人群,報稅單看見了。你孩子呢?」
店主:「只有一個兒子,去年搶劫被抓了。」
曹云:「為什麼搶劫?」
店主:「我兒子有殘疾,在利福院工廠上班。我老婆腰椎不好,常年臥床,他賺的錢都補貼家用。到了年紀了,要結婚了,看上了一個姑娘。姑娘是個好人……」
曹雲道:「也就是沒錢約會?」
店主:「不,不是,姑娘也是利福院的工人,逛商場打壞了一個玉鐲,對方索要幾萬塊。後來專家鑑定,協調之後,賠償三萬元。姑娘是個孤兒,平時也沒有什麼積蓄。拿不出錢就要坐牢,我兒子一急之下就搶了一對情侶的包,手機,手錶和現金。」
曹雲笑:「哈哈!那我得恭喜你,馬上要和兒子團圓了。」
聽審席一片噓聲,法官:「曹律師,請注意場合,不要亂開玩笑。」
曹雲微笑以對,回到自己位置上,站著笑容一收:「本案死者,無業游民,獨生子,父母名下三套房,價值兩千七百萬。本案傷者,無業游民,獨生子,家庭存款一百萬,一套房子無貸款。本案被告,小賣部老闆,無任何房產,收入低微。」
小姑娘打斷:「辯方律師,法律是公正的,不偏袒富裕,也不偏袒貧窮。」
「但是法律就能偏袒壞人嗎?」曹雲臉色一正道:「兩個有錢的年輕人搶劫一個腿腳不便的老人,為什麼搶劫?他們缺這包煙錢嗎?不,他們身上衣服,褲子,乃至一根鞋帶都可以買很多包煙。那為什麼?因為被告好欺負,腿腳不便,不僅是搶劫的快樂,而且還有欺凌弱小的態變心理。」
曹雲指王二:「這位還是學法律的,意味深長!」
曹云:「本案不是盜竊,而是搶劫。偷東西指的是在他人未發現情況下進行盜竊。搶劫,是在別人知道情況下強行拿走財物。嚴格來說,是搶劫中的搶奪罪。」
曹雲走到王二身邊:「看,搶劫犯,穿的光鮮亮麗,站立在莊嚴的法庭證人席上。再看被告,衣裝乾淨,但顯得破舊,他作為被搶的對象,站立在被告席上。如果這也是法律,我希望陪審團你們今天就能改變這惡法。」
曹雲走到九尾身邊,摸了一把九尾的胸,九尾下意識一巴掌蓋過來。
曹雲懵圈數秒:「法官,她打我……她為什麼打我?因為我吃她豆腐,她下意識的打我。店主為什麼追出去?因為他的財物被搶了,他下意識的追出去。他被搶劫後,難道我們還能要求他保持和藹和平靜的心,微笑的目送劫匪遠去嗎?」
曹雲一拍桌子指檢控官:「你老公回家發現我強你後,我逃跑,他是不是應該請我慢走?下次常來玩?別說他追我,他即使敢罵我,我一激動,一生氣,心臟病發作算誰的?還有你!什麼之前案例,之前案例全部是錯的,泯滅人性,泯滅道德的錯誤。作為一個檢控官竟然有臉把這種案子拿出來做例子。拿著納稅人的錢,你摸摸自己良心,看它還在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