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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巡道:「一律攔截。在夜晚出現在一路到五路的所有人,都要接受詢問。發現停靠路邊車輛,我們也會積極聯繫車主,直到得到明確的答案。」
諸葛明道:「證人,你應該知道本庭審理的案件,案發時間是晚上十點左右,請問你有什麼想說的。」
作為辯方或者控方的證人,他們在上庭前就會與辯方或者控方有交流。
劉巡知道諸葛明要問什麼,道:「案發當天是81號和83號巡邏車,每車三名警員,我是83號巡邏車的司機。一輛車從五路巡遊到一路,一輛車從一路巡遊到五路。九點半81號車回派出所換班。」
諸葛明問:「突然換班?」
劉巡:「不,是日常換班。派出所有很多工作,有正常朝九晚五的文案工作,有24小時制的工作。83號車是正常巡邏車,81號車是半年前增加的一輛巡邏車,以增強對別墅群無人居住場所的管控。81號是下午兩點上班,兩點到六點,巡邏地段是南郊公路。六點後,南郊公路車流量大大減少,轉而到別墅群進行巡邏。所以他們的換班時間是晚上九點半。兩輛車錯開換班時間,不至於出現管控空白時間。」
諸葛明點頭:「案發當天晚上九點四十五分,一輛車停在5號別墅路邊。期間有人抱著一位女士進入這輛車,這輛車開到29號別墅路邊。一直到警察到達29號別墅的這段時間,巡警始終沒有發現車輛。請問這個情況正常嗎?」
劉巡道:「在這個時間段是可能出現的,但是存在很大偶然的機率。我們巡邏車沒有規定車速,通常是較慢行駛。以83號巡邏車為例,我當司機我喜歡將時速控制在20—25,另外一位同事喜歡25—35,還有一位同事喜歡保持40。每天巡邏由誰開是我們臨時猜拳決定的。」
諸葛明道:「車輛有可能不被發現,但是更可能會被發現。」
劉巡點頭:「沒錯。」
歐陽逸舉手,諸葛明示意其發言,歐陽逸道:「有沒有可能有人監控你們車輛的位置呢?」
劉巡:「以我的專業知識來說,不排除這樣的可能。」
諸葛明:「不,按照被告證詞說法,葉瀾邀約被告到5號別墅,被告從家裡開車到5號別墅,早到晚到都不一定,說不定就和巡邏車遇上。一旦巡警詢問被告身份,那麼所謂誣陷計劃就無從談起。這也就是我為什麼懷疑葉瀾和被告勾結布局殺死蔣寒月的原因。」
諸葛明面向越三尺:「被告,你住在一位叫葉樂姑娘購買的別墅內?」
越三尺點頭:「是,她是我好友。」
諸葛明:「你有一個單獨的書房,就算是葉樂未經允許也不得進入。」
越三尺一改鎮靜自如的表情,無奈苦笑:「是的。」
諸葛明:「這個房間內有什麼秘密?」
越三尺:「有一些……有一些設備,包括軟體權限等。」
諸葛明問:「合法嗎?」
越三尺:「設備是合法的,不過在使用設備時候需要申請,得到批准之後才能使用。」
諸葛明:「有手機信號監測器嗎?」
越三尺:「有。」
諸葛明:「你是否可以查詢到東唐絕大多數人的電話號碼?」
越三尺:「是的。」
諸葛明:「你電腦中同時有指揮中心連線的時實巡邏車定位。」
越三尺:「是的,不過我要說明一點,這些是我職權範圍內可以配備的設備。」
諸葛明:「但是……」
越三尺輕搖頭,無奈回答:「但是使用這些設備需要報批,或者是設立專案。」越三尺擁有獨自調查權,可以不經過批准進行立案,越三尺只要書面通知檢察長:某年某月某日開始立案調查就可以了。不需要批准,暫時也不需要向任何人說明。但無論立案調查有沒有結果,都必須上報,並且在立案期間要做好辦案記錄。
諸葛明:「案發當時,你有立案調查權嗎?」立案後才有調查權。
越三尺沉吟許久:「沒有。」
諸葛明問:「你是否使用了設備。」
越三尺看向曹雲和歐陽逸,她忘記說明這件事,不過即使說明恐怕也於事無補。
諸葛明追問:「你是否違規使用設備對市民,或者是警車位置進行監控?」
越三尺點頭:「我承認對某些公職人員進行定位監控,未對警車位置進行監控。」
諸葛明問:「你所稱的公職人員當時在哪?」
越三尺:「別墅群附近。」
諸葛明問:「公職人員是誰?」
越三尺苦笑:「你們不是有答案嗎?」
諸葛明:「我需要你說。」
越三尺:「九尾幸子檢察官。」
諸葛明:「你在立案調查九尾幸子嗎?」
越三尺:「沒有,我在監控曹雲,目標是曹雲的父親曹烈。」
諸葛明:「可是根據你的電腦顯示,你同時監控他們兩人。」
越三尺:「那是因為他們信號一直在一起。」
諸葛明:「你不監控九尾幸子,怎麼知道她的手機信號和曹雲的在一起呢?」
越三尺:「……」無故監控檢察官,涉嫌濫用職權。
諸葛明:「難道曹雲和九尾幸子有特殊的關係?讓你在監控曹雲的時候,還要注意九尾幸子?」
越三尺頭疼,左手撫額搖頭:「我拒絕回答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