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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控辯陣營
越三尺無語,問:「多少?」
曹雲道:「烈焰獎金是一百萬,我們朋友一場,我也只收一百萬。」
「去死,五萬塊,多了沒有。」
曹雲道:「三尺,這就是你不對了,你要是沒錢,我開這價是我不對。你有錢,葉樂是誰?一百萬小意思。如果你連一百萬的誠意都不願意出,想空手挖地雷,愛門說瑞,我的善良早就被社會糟踐乾淨了。」憑什麼你自己不願意付出,反而要求我高尚?雖然傻子多,但哥不是。
曹雲道:「就看你願意不願意用私人的錢來填公事的縫了。」
越三尺看曹雲一會:「你好像對我挺有意見的。」
曹雲道:「沒有,只是朋友之間爾虞我詐多了,互相的信任就沒了。還是談錢實際點。」曹雲這句話是實話,越三尺到東唐後做了很多事,曹雲經常涉入其中。經歷多了,自然就不想再談友情。
另外,也是重要一點,曹雲在試探越三尺。別以為越三尺這麼說,她的目的就是這樣。除非你願意給一百萬來證明你的目的確實這樣,看在一百萬的份上,就算我被耍我也心安理得。
越三尺不是司馬落,甚至不是桑尼。越三尺和曹雲關係,相當於烈焰法官和曹雲的關係。雖然沒有傷害過對方,但是還是談錢比較好。
越三尺搖頭:「這不太可能,我不可能用私人的財產來辦事。」
曹雲道:「看來你並不是真心為了特搜部好,你更關心自己會受到什麼影響。一百萬代價很大?」
越三尺道:「一百萬如果能買下來,當然可以。但是買了你只是增加了取勝的機率,那就不值得。」
曹雲點頭:「越檢察官真是會計較,一起吃午飯?」
越三尺見曹雲下逐客令,有些無奈道:「不了,我們走吧。」她還想嘗試說服曹雲,不過曹雲下逐客令的態度很堅決,表明曹雲就是這個態度。
魏君送兩人出門,關門問:「曹律師,真的是因為錢嗎?」
曹雲道:「如果是司馬落開口,我應該會同意。問題是司馬落剛才一聲不吭,甚至沒有半點幫助越三尺說話的意思。這表明越三尺和司馬落對此事態度是截然相反的。你嘗試分析就知道。司馬落更注重法律公正性,他的想法是:沒問題不怕查,有問題必須查。越三尺更注重利益:這件事會帶來麻煩,那最好不要發生。」
魏君再問:「如果越三尺願意給一百萬呢?」
曹雲道:「我和司馬落是朋友,和越三尺是熟人。既然司馬落沒反對,我幫助越三尺也是應該的。」
魏君驚:「怎麼說你都有理?」
曹雲笑而不答:「不過越三尺可能沒有分析清楚我的利益,就金錢、名聲和事業利益來說,烈焰法庭是間接的給了我一個很好的舞台,我的表現也符合烈焰法庭的預期。從我的利益出發,你認為第三辯題我應該站立在哪邊?」
魏君明白了,道:「肯定是王小姐那邊,你要幫助烈焰法庭揭開特搜部的醜聞,你可以名利雙收,烈焰達到了自己的目的。各取所需,那烈焰法庭會很高興和你再次合作。」
曹雲看魏君:「意思是這個意思,你說完之後我怎麼覺得自己特別的混蛋呢?」
魏君攤手:「壞和不壞是法律說的算。只不過……」
「只不過?」
「只不過你考慮是自己利益,卻用司馬落來當台階,會不會太無恥了?」
曹雲大笑:「這就是律師,我的目的是維護我的利益。但是我不能這麼說,這麼說我就會是一個卑鄙無恥的小人。相反,我說司馬落友情的原因我才選擇王小姐一方,這不僅維護法律公正,也能收穫司馬落的感謝,同時也讓世人看見我正直的一面。卑鄙無恥和光明正義只是想法有區別,結果和目的都沒有區別。呵呵!聖人不死,大盜不止。」
說這句話的莊子他所表達的意思以越俎代庖為例,廚師做好廚師的事,祭師狗屁不懂,就不要指手畫腳了。他的觀點是不要用自己的道德去脅迫別人,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他說:己所欲也勿施於人。看現在網絡情況,總有人喜歡站立在道德高度去指責,斥責,甚至辱罵攻擊他人。
莊子對還是不對,鬼知道。因為無論他對還是不對,總有人不服氣。如果你願意給一百萬,可以爭論一下。不給錢,又無法分出勝負,爭論還是有什麼意義呢?你再有道理也說服不了我,我再有道理也說服不了你。
假設曹雲不和魏君說這番話,保持到曹雲說明因為司馬落所以站隊越三尺,那曹雲自然是一位聖人,好人。曹雲也不會和別人說這些話,他是帶有教導意思的和魏君說明。曹雲不習慣改變別人的三觀,不過這個想法和律師有關。律師不去理會誰是聖人,誰是大盜。你的對手是聖人,一樣朝死里干。你為大盜辯護,就要想盡辦法幫助他。在法律的遊戲規則框架中,做一名合格的盡職的律師。
這樣律師在很多人看來是一名壞律師,有些人認為律師不擇手段打贏官司很可惡。有些人認為這些律師都服務於有錢人。有些人認為這些律師不代表正義。曹雲不知道誰是對的,他只堅持一條,做好本職工作。
諸如一名好醫生,醫術高超,有耐心,態度好,不是他不想為窮人服務,而是因為這種醫生是稀缺資源,好醫生自然就會為有錢人服務。要改變這個情況,不能要求這位好醫生不賺錢為窮人服務,而是應該讓大部分醫生都達到他的水準。大部分醫生都做好本職工作,資源就不再稀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