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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杏:「謝謝……不過,很多都在睡覺時是保持一個姿勢。」
「有道理。」曹雲從不會對沒有利益的話題去辯駁和爭論,不是因為這點他才成為律師,而是成為律師之後曹雲知道,一個人很難說服另外一個人,所以才有法庭,才有仲裁機構。
曹雲拿了卷宗想了一會,道:「高小姐,我真正從事律師行業不過一年半的時間,並且從來沒有接觸過刑事案,我看下來發現有很多地方不太明白。能不能請你休息一會,指導我一下?」
態度很好,虛心的請教,高山杏雖然不太願意,但是手還是離開了鍵盤,站起來拿起桌子上的飲料,做個手勢,兩人到沙發處落座。高山杏問:「有哪些不明白。」
「第一個不太明白的是,為什麼在沙灘,也就是第一案發現場只找到了一個酒瓶。根據松本的口供,他和井上一人一瓶酒。」
「這解釋的理由太多了,比如扔到大海里。比如開車回城路上,扔到了隔離帶外。也有可能松本在撒謊,其實是他搞錯了。」
曹雲道:「按照他們喝酒和松本被捕的時間來看,恰巧是漲潮時間,如果扔到大海,空酒瓶還是可能被衝上岸的,另外,為什麼不把兩個酒瓶扔到大海,只扔一個酒瓶呢?也有可能是他們吵架,松本火了,把酒瓶扔向大海。不過他們喝酒的地點距離最高的潮水位置還有十五米。假設是開車中途扔到隔離帶外,這屬於可以收集的證據,警方必須提供這個證據。其次,為什麼要扔瓶子?中途停車了?還是有其他原因?」
高山杏想著,道:「那可能松本記錯了,或者是故意撒謊?」
「松本雖然沒有否認殺人,但是也沒有承認殺人,他口供說明,他似乎不肯定自己和井上有沒有衝突。這樣的一個人為什麼會在酒瓶的細節上撒謊呢?最重要一點,警方在案發現場的空酒瓶只發現了井上的DNA和松本、松本妻子的指紋。也可能井上把松本DNA給吃了,但是更符合邏輯的說法應該是,松本把酒給了井上,但是沒有喝井上這瓶酒。」
高山杏不太理解:「你好像很執著無關緊要的細節。」
第十章 大律師
無關緊要?你竟然認為這麼重要的細節無關緊要?曹雲吞咽下口水,保持情緒,努力的調整言辭,道:「高小姐,口供上說,松本喝的是威士忌,井上喜歡清酒不喜歡西洋酒,所以井上喝的是清酒……我們是不是可以提出一個合理的懷疑,案發現場還有第三人?」
「用找不到的酒瓶提出這個懷疑?」高山杏想了一會,看曹云:「現在的鑑定條件似乎無法鑑定出松本喝的到底是不是威士忌。」
曹雲耐心道:「證明是警方和控方的事,我們就是提出合理的懷疑。」
高山杏慢慢點頭:「還有嗎?」
曹雲道:「本案出現了兩個打擊兇器,一個是棒球棍,一個是拳頭,似乎也不太合理。」
高山杏雖然不太感冒曹雲的問題,但是表現出相當的耐心。道:「不,非常合理,松本用拳頭打倒了井上,走十米左右到汽車邊,打開後備箱,拿出棒球棍。」
曹雲道:「這份法醫鑑定,嫌疑犯用棒球棍攻擊井上的時候,最少高出井上五十公分。」
「因為井上醉酒加上被拳頭打擊不支倒地,松本站立持棒球棍對其頭部進行攻擊。」
大姐姐,你是松本的辯護律師,你完全可以用嫌疑人,兇手這樣詞語來代替松本,而不是先入為主的直接用松本名字。
這、這、這……高山杏充其量就是個文員吧,她是怎麼弄到律師資格證……話說,自己的東唐律師資格證,貌似也不是非常清楚。
東唐和高岩市成為友好兄弟城市,雙方的貿易往來頻繁。雙證律師存在巨大的市場要求。東唐大學開設了課程,接收高岩市律師前往東大進行為期一年的學習,順利畢業就可以獲得東唐律師資格證書,成為國際雙證律師。曹雲報名,然後可能似乎也許也去上課了,不管怎麼說,曹雲順利畢業,並且拿到了律師資格證。
東唐有兩種律師牌照,第一種是民事律師,第二種是刑事律師,刑事律師也被稱呼為大律師,他們可以接受民事和刑事的委託。民事律師是不能成為刑事辯護律師,曹雲擁有的只是東唐民事律師資格證書。不過,按照曹雲持照的時間,曹雲現在就可以申領A證,也就是大律師證。
能接本案,說明高山杏是一名大律師。曹雲對高山杏大律師執照來源表示懷疑,律師升大律師不需要考核,但是審核和面試非常嚴格。不過划水混過去的人也不少,律師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是目前高岩市和東唐都存在的一個問題。
主要問題在於律師的考核是理論知識,對法律的了解,能背讀多少法律條文等等,能不能最大化客戶的利益並非考核內容,也無法考核。理論律師在畢業後,有一些能力強的律師會慢慢的展露頭角,有一些能力差的自然就沒有業務。
律師拿證之後,需要一年的實習期,通常是掛靠律師所。律師所老闆和裡面的人都是行內的專家,能很快辨認到底誰才是合格的律師。一年實習期後,律師所會和有潛力的律師進行會談,作為新人律師,即使有能力也未必能接到委託和案件。律師所就有這樣的條件,能把案件委派給你負責,給你實習和鍛鍊的機會。(民事委託稱呼為代理人,刑事辯護稱呼為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