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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一名司法人員,不在乎犯罪團伙狗咬狗,也不在乎被犯罪團伙利用打擊另外一個犯罪團伙。但在這過程中,司法人員是不會站隊的。我今天收到A的線報,抓了B的人,我可能會把這信息告訴B,B為了報復,就會通過我去抓A的人。這才是一名司法人員正常的做事原則。

    沒有聯繫鬣狗,就代表越三尺站隊,她下決心要幫助烈焰法庭先滅了鬣狗。

    桑尼終於說明目的:「走叉通知我,不惜代價要把東二撈出來。」

    原因有很多,有可能七名被捕人員中,東二是知道一些核心機密的,或者東二是最有可能叛變的,或者東二是不能缺少的。

    曹雲還沒緩過來:「越三尺這麼做,還有一個調查小組,越三尺就沒想過後果嗎?」

    「後果?越三尺贏了就沒有後果,除非她輸。就目前看,她已經贏了。」桑尼:「怎麼樣?有把握嗎?」

    「東二?」曹雲回神,想了好一會,沒有信心:「不知道,就目前資料看,要翻身恐怕有一定的難度。」

    桑尼道:「正因為有難度,所以有錢賺。」

    曹雲道:「我賺錢不賺錢倒是其次,我是真沒把握。我不想因為我導致鬣狗失利。」曹雲原本也不想因為自己導致烈焰失利。但是越三尺強勢介入,這就不同了。三國鼎立的格局很可能被打破。烈焰法庭或者大聯盟沒有了敵人,自然可以為所欲為。越三尺就希望他們為所欲為,這樣她才有機會滅掉烈焰法庭和大聯盟。  

    曹雲沉思許久:「我從來沒有和南宮騰飛唱過對台戲,也沒有合作過。但是曾經一起出過庭。假設你所說都是實話,在我認識的律師中,南宮騰飛是最有可能幫助東二的人。令狐蘭、司徒岩,他們有時候也有陰暗手段,但是他們都有一定底線,不願意破壞底線而求勝。也因為此,他們也不具備南宮騰飛的一些特質。」

    曹云:「我對烈焰比較了解,我相信鏡頭肯定和烈火是一夥的。東二案我沒把握,但是我能提供一些意見和建議。」

    桑尼:「南宮騰飛並不缺錢,他缺什麼?」

    曹云:「成功。」

    桑尼:「東二案無法帶來名利。」

    曹云:「不,如果南宮騰飛能把司法掀翻,那就有名利了。問題在於,南宮騰飛接不接案,作為一名中年人,我認為他可能不會想趟渾水。」

    桑尼:「我只是個傳話的,就由走叉自己想辦法。你的意見很寶貴。」

    ……

    夜晚十點,搜查一課值班的趙雪左右看辦公室沒人,撥打越三尺電話:「南宮騰飛在十分鐘之前聯繫了李課長,希望能開個後門,明天早上約見嫌疑人。」由於案件還在調查階段,律師見嫌疑人是要預約的。按照各國法律不同,申請時間也不同。通常是八到二十四小時。  

    越三尺問:「南宮騰飛要見誰?」

    趙雪:「不知道,但人應該還扣在一課,沒有送看守所。還有……」

    越三尺問:「還有什麼?」

    趙雪道:「課長掛斷電話後,給曹雲打了電話。」

    「知道了,幸苦了。」越三尺掛電話,思考良久,撥打電話:「廣本,二十分鐘後查下李墨手機定位和曹雲手機定位。」

    名唐天龍軟體的老闆廣本提醒:「三尺,李墨是搜查一課課長。」

    越三尺道:「龍蝦風暴到今天,我見了李墨四次,他似乎不太願意和我談案子。」

    廣本:「你懷疑他是叛徒?」

    越三尺:「這不至於,李墨也是有想法的人。作為一課課長,他希望自己能做的更好。呵呵,自從來東唐後,一課,二課還有三課並不是很待見我。」

    廣本:「你在名唐的時候,經常插手刑警的案子。」

    越三尺:「呵呵,能者多勞。」

    廣本:「曹雲出門了,他訂了XX包廂唱歌,兩個人。李墨朝XX方向去。」

    「行,你幫我多留意曹雲。李墨戒備心太強,儘可能少的對他進行技術偵查。再者監視一名課長,一旦被發現,後果極其嚴重。」  

    ……

    今天是和桑尼會面的第三天,曹雲並不知道李墨找自己幹嘛。不過李墨有約,肯定要赴約。

    包廂內燈光不明亮,聲音全部關閉,曹雲給李墨倒茶:「李課長,什麼情況。」

    李墨道:「南宮騰飛打我電話,他是東二的律師,特別和我說明,你是本案的法律顧問,是他的助手。」

    曹雲點頭:「東二這案我沒把握,我推薦了南宮騰飛。考慮到我和鬣狗或者烈焰存在一些溝通,南宮騰飛聯繫了我。南宮騰飛畢竟是前輩,我也答應了。」

    「這句話裡面有多少可信?」

    「哈哈。」曹雲笑:「李課長,你晚上找我不是為了聽我編故事吧?」編故事也很累的好不好?扯淡也是有原則的,你說地球,我說月亮,行,這是扯淡。你說地球,我說好吃,那是混帳。

    第二百六十三章 暗動

    李墨心情相當複雜,組織了好久語言,道:「以我的刑偵經驗看,我認為東二很可能是被冤枉的。我知道以我的身份不應該私下見你,說這句話。但是存在一些特殊情況,和你還是可以談的。我希望這次你能打贏官司。」

    曹雲有些驚訝:「李課長有什麼內幕消息嗎?」

    李墨道:「是我帶人搜查的辦公室,搜出手槍時候,東二非常震驚,難以置信。一把槍在天花板,一把槍在辦公桌下面。辦公桌底部挖了一個槍型的洞,把槍和一彈匣放在洞裡,用膠布貼上。我之所以懷疑是有多方面的。我無法肯定他是不是烈焰,以我和鬣狗打交道,鬣狗這類人是不會犯法的,甚至不隨地扔垃圾。攜帶槍枝更是無稽之談,完全沒有必要。洞是新的,也就一兩天挖出來的,但是地毯上沒有半點木屑。還有不少……越檢察官的搜查令開的很蹊蹺,她說是非常可靠的線人提供的線報,這名線人早年在名唐坐牢,現在在東唐灰色場所工作。工作時候聽見東二和美女吹噓,說自己辦公室有三把槍,到時候讓美女見識見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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