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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既然上門拜訪,也用不著直接拒絕。保鏢開了門,奧馬爾將自己的保鏢留在走廊上,一個人進來了。
「薩莫。」彬彬有禮的送上白玫瑰花束。
薩莫沒接,指了指沙發前的矮桌,「放在那兒吧。」
奧馬爾將花束放在矮桌上。
「這是我母親,你可以稱呼她布魯克太太。媽媽,這就是奧馬爾。」薩莫故意省略了他的頭銜。
「你好,布魯克太太。」
「你好,奧馬爾——」蘇珊娜站起來。
「奧馬爾·阿勒馬克圖姆。」
薩莫隨手一指,「坐。」自己坐在雙人沙發上,挨著蘇珊娜。
奧馬爾在她指定的單人沙發上坐下,隨即從西裝內袋裡取出一張燙金請柬,「明天晚上我要舉辦一個派對,希望你能賞光。」
薩莫接過請柬,沒有打開,「好,我會去的。」
奧馬爾笑了笑,「上次我送你的珠寶,你一件都沒有收下。」
薩莫輕描淡寫的說:「不喜歡。」
「你喜歡什麼款式?或者,是不是覺得寶石太小了?」實在是很樸素的石油壕的思路。
「不是,就是不喜歡。」
奧馬爾很困惑,「你可以告訴我,你喜歡什麼。上次你不是說喜歡珍珠?可那些珍珠你也沒有收下。」
「我不收你的禮物,需要理由嗎?」她淡淡的笑了,神情有些冷峭。
作者有話要說:*《國家詢問者National Enquirer》很能深挖猛料,報導過辛普森殺妻案被遺漏的證據,亞馬遜CEO偷情也是他家爆出來的(CEO搶在報紙全面報導偷情細節之前公開宣布離婚)。
第167章 人見人愛花見花開
奧馬爾可能是真沒有見到過面對珠寶還能果斷拒絕的女人, 有點不知所措。
在他看來, 不會被珠寶打動的女人,那麼多半是珠寶的質與量還不足以令她動心, 於是本能的反應就是用更多、更大的珠寶來打動對方。
薩莫也沒說要他不要早晚跟她前後腳出車庫,管天管地你也管不著人家什麼時候出門啊。
奧馬爾很快告辭離開。
薩莫這才打開請柬看了一下時間地點,隨即打電話通知了亨利·諾蘭德。
第二天, 周二,下午薩莫沒課。
奧馬爾的管家下午送了禮物過來:一條淡珊瑚粉的禮服長裙,配套的高跟鞋,還有一套粉色珊瑚的首飾。
薩莫本想要退回去, 亨利一撇嘴, 「別退。晚上你就穿戴好了去參加宴會, 過一段時間葆琳要舉辦一個慈善拍賣晚宴, 到時候你捐出來就得了。」葆琳是亨利的母親, 社交名媛,慈善活動家。
薩莫覺得這樣也不錯, 反正杜拜王子不差錢。
蘇珊娜也同意了。
到了晚上7點, 奧馬爾來接薩莫, 驚愕的發現她自帶男伴。
「奧馬爾, 這是我教父的侄子, 亨利·諾蘭德。亨利, 這是奧馬爾。」仍然故意忽略了他的頭銜。
奧馬爾本來見她穿了自己送的禮服裙與首飾,還挺開心的,但現在, 就怎麼都覺得一口氣堵在胸口。但還是得保持微笑,「你好,諾蘭德先生。」伸出手。
「叫我亨利。」亨利親切可愛的微笑。
他倆同歲,亨利稍長几個月。Old money家族的孩子們從很小的時候開始就學習、完善社交能力,憑心而論,只要他們想結交你,幾乎沒有人能拒絕。
乘坐加長林肯到了舉辦宴會的酒店門口,一路上亨利憑著自己的社交手腕就已經可以跟奧馬爾稱兄道弟了。
下了車,照例是一堆狗仔隊、媒體攝影記者一通狂拍。本來都是想拍奧馬爾王子與薩莫挽手,但沒想到奧馬爾先下車,接著出現了亨利·諾蘭德,薩莫最後下車,隨即挽上亨利的手臂。
奧馬爾王子走在他們前面兩步。
有錢人舉辦宴會不需要什麼理由,有錢任性就好了。奧馬爾沒怎麼來過紐約,作為主人舉行宴會這還是第一次,但也還是邀請到了一些社會名流,名人明星。
薩莫對出席這種場合已經很熟練了,吃吃喝喝,愛跟誰聊天就跟誰聊天,不愛搭理的人就讓亨利出面。奧馬爾作為主人要應酬,也沒怎麼來煩她。
宴會結束後仍然是跟奧馬爾同車返回公寓。
這一周之後的幾天,亨利每天晚上過來跟薩莫吃晚餐,同桌的有盧卡斯和奧馬爾。周六去了賽狗場,薩莫大呼小叫的為自己下注的狗子吶喊,居然小贏了幾十美元。於是興高采烈的請他們喝可樂。
奧馬爾覺得薩莫會喜歡賽狗實在很可愛,滿眼都是粉紅心心。他從小到大,除了在英國上學的幾年,見到的全都是被教義和家規約束得服服帖帖的女孩,是很溫順沒錯,但那也太沒勁了!
好吧,雖然薩莫已婚了,但這不算什麼不得了的問題,她只要離婚就好了。教義雖然強調處女才是純潔的,才有資格成為新娘,但丈夫本人不在乎的話,也沒誰能說什麼。
他實際從來沒有跟薩莫單獨相處過,不管出去玩或是吃飯,每次她身邊都有別人,他基本上就是將盧卡斯和亨利當成她的哥哥看待。盧卡斯是她從小就認識的好友,亨利是她教父的侄子,跟她關係親近,他願意跟他們打好關係。
盧卡斯與亨利都互相知道對方曾經對薩莫的那點小心思。薩莫跟亨利不來電,對盧卡斯也完全沒有什麼愛慕。亨利是名副其實含著金湯匙長大的,盧卡斯從小就是知名童星人生贏家,都很驕傲,倆人見面通常都得互損幾句,但因為奧馬爾,倆人暫時放下小小的不和,專心對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