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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慈禧太后,她已經充分領教了電報的威力,總算乖乖閉上了嘴,不再橫生阻撓。
假設沒有電報,而是依靠清政府古老而效率低下的馳驛,李鴻章、盛宣懷、張之洞等人絕不可能在短短几天內就“東南互保”的核心精神達成共識,並以極快的速度傳遍全國,讓各地督撫為之震動,順利實行。電報賦予了“東南聯保”以全新的政治內涵,其商議效率之高,實施速度之快、覆蓋範圍之廣,別說大清開國二百年,就是中華五千年來,也是匡古未有的政治奇蹟。
歷史人物的是非功過,這裡姑且不提。不過東南互保事件卻生動地表明,電報在短短几十年間,已經從國人眼中的洪水猛獸變成了中國政治不可或缺的一項關鍵工具。電報的迅捷讓政治變得更加雲詭波譎,變數更多。到了清末民初,更是電波縱橫,往來頻繁。可見電報已深深進入生活,給中國晚清政治增添了一些新的內容。
郵傳部風雲
我們都知道,三省六部制是中國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中央官制系統。它始建於隋文帝時期,在唐代得到完善與進一步的發展,從宋朝以後,三省制有所廢棄,但掌管天下具體事務的吏、戶、禮、兵、刑、工這六部制度卻延續到清朝末年,前後一直存在了1200多年。
鴉片戰爭以後,中國在列強的環逼之下,已經走到了歷史的十字路口。國際局勢的風雲變幻,新思想、新制度的衝擊,已經逼得這個老大帝國必須要做出改革以求得基本的生存能力了,這也正是李鴻章在《複議製造輪船未裁撤折》中所提到的“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
八國聯軍侵華後,清政府在國內外的壓力下,宣布準備實行君主立憲制度,其中最重要的一環,就是進行官制的改革以適應新的形勢要求。於是清廷首先把掌管外交的總理衙門改組成為外務部,隨後又新成立了管理商業的商部、管理國內安全的巡警部。1906年,清朝政府正式對六部制度進行徹底的改組,在把巡警部改為民政部、戶部改為度支部、兵部改為陸軍部、刑部改為法部、工部和商部合併為農工商部之餘,又設立了一個全新的“中央部委”,管理天下路、船、郵、電四政,稱為郵傳部。
郵傳部的政治職能,大致相當於我國建國初期交通部和郵電部的合體(郵電部98年改名信息產業部,08年改稱工業和信息化部,其政府職能亦隨之有所變化),它的前身,就是我們屢次提到的,由盛宣懷主持開辦的電報總局。
清朝末年,經過了兩次鴉片戰爭和太平天國之亂,清朝政府背負著沉重的軍費和戰爭賠款,對地方財政的控制空前弱化,雖然一再加稅加捐,也開始課收厘金,但中央還是經常陷入財政窘迫、無錢可用的尷尬局面。
中國的海關當時由英國人赫德為總稅務司,經營情況相對較好,年收入1200萬兩,是清朝政府的第三大稅源,也是各種洋務運動的主要資金來源。電報總局剛開始建設的時候,就是借用了海關的經費來經辦的。但是津滬線建成四個月,在一群腐敗官僚的管理下不但沒有盈利,反而虧損甚大。身兼官、商兩職的盛宣懷,自然想到了引入較為靈活、先進的商業資本來扭虧為盈。這個在前面說及盛宣懷時已經提到,不再細述,下面主要談一談中國的電報事業是怎麼由“官督商辦”又變回“官督官辦”的。
不得不說,“官督商辦”這一招在中國電報事業的前期發展中,是起了不可磨滅甚至是決定性的促進作用的。不但解決了資金匱乏的根本問題,而且商人們靈活先進的管理、經營,也不是官僚機構所能比擬的。從光緒八年(1882)三月初一日起,短短兩年間,8萬兩的初始資本膨脹了10倍,到了光緒二十五年(1899),資本總額更是達到了驚人的220萬元。
經營情況好了,股票自然水漲船高。剛開始每股100元面值的原始股最高時漲到160元,每股一般可派發紅利20餘元,最高時每股紅利居然漲到35元以上,投資商們自然個個賺得喜笑顏開了。
當時電報局實行的是“學堂與電局相表里”之制度,進入電報學堂就學的學生,自動就擔任電報局的電報生。他們的薪水分為4等12級,要想薪水提一個檔次,就要通過考試進入更高一級。考試共分10項業務,每項業務20學分,最終的薪水是根據考試所獲得的學分來確定的。這就好比當年的大學生畢業包分配,而且電報局的薪水又頗為豐厚,自然吸引了不少人趨之若鶩。社會上也把電報與銀行、鐵路、海關等其他3門職業一同稱為“金飯碗”。
股東們和職員們雖然高興了,老百姓和當官的卻都鬱悶了。
先從百姓這邊說起吧,中國電報局在晚清時期的派頭很大,早期各地電報局皆為官辦官用,門前都豎有“虎頭牌”,上面還橫著用館閣體大字寫著:“非傳政令不得入內”,有近於“肅靜”、“迴避”等衙門大牌。所以老百姓們都敬畏地把它們稱之為電報衙門。後來電報局逐漸轉為民用,百姓們用得多了,敬畏之心日減,不滿倒是與日俱增。不滿的方面主要有兩個,一曰貴,一曰煩。
貴,是不用說的,據時人筆記記載,從天津發往通州的電報每個字的發報費用是銀元1角。這銀元1角在當時能買多少東西呢?可以買16斤大米或30個雞蛋,折合成現在的人民幣,大概值50多塊錢。換句話說,假如您發一封10個字的電報,就要掏500塊錢——天津到通州才幾步路啊,要是發封跨洋電報,只怕一個月工資就全折進去了。
所以民間的商人和普通百姓,都曾多次呼籲電報能夠降價,但畢竟這玩意是絕對的壟斷經營,民間呼聲雖高,終究也是白搭。
如果說光是貴,服務態度能好一點,也算心裡邊稍微有點安慰。可是不然,那時候可不提倡人性化服務。當時的電報局,是不給私人提供解碼服務的。還是剛才那個比方,假如讀者大人您要在光緒年間發一封私人電報,就需要先到當地電報局或者書店去買一本解碼本,把您的電報按字翻譯成電報碼,再跑到電報局去交給發報員,發報員按照你翻譯的編碼發給目的地,目的地的收報員再把這一串數字送給收信人,收信人也要買一本解碼本,然後按字再翻譯回中文。如果您不小心翻錯了一個兩個字,收報人看不明白,對不起,這不是我們電報局的責任。
從官府的角度來說,除了同樣要頭疼高昂的電報費用以外,還多了一層矛盾。那就是“官報”和“商報”的順序之爭。
要知道,牽涉到切身利益的時候,商人們是很猛的。曾經有這麼個故事,英國公使巴夏禮有一次急等國內一條重要電報,可卻遲遲不見送來,一直等到電報發出3天後,這份該死的電報才送到巴夏禮手中,氣得堂堂公使大人滿頭是包,當即責問中國政府是怎麼回事。總理衙門追問電報總局,電報總局又追問分局,哪知回報上來,好懸沒把巴夏禮給氣樂了。分局理直氣壯地回答,按照規定,這條重要的外交電報是按“四等尋常商報”算錢的,所以理應和其他“尋常商報”一樣,排在一等官報、二等局報和三等加急加費商報之後發送投遞。晚了?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