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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當才能成長吧。
要是我,最害怕的是得不到原諒,而不是記過(算什麼啊,你到了三十歲就會知道回首人生,那隻過不見得算了什麼,要緊的是記過了以後你強壯了多少),也不是被褫奪獎項(這就不必說了)。我都單槍匹馬走到你面前,用誠意跟你溝通,老實說我很有自信這件事可以漂亮地「連手」結束。
當然,如果學生當著我的面不承認他的小說是抄襲,那OK啊,至少我在接下來與負責評審的印刻出版社第三度接觸、或直接接觸台北市文化局之前,沒有個人情感上的遺憾。我不想再後悔了。
然後我寄了三個附檔給該學校。
一個是學生的小說,一個是我的小說,一個是我將本來寫給印刻出版社的信件(比對文,免得說我空穴來風),換了個學校用的抬頭跟招呼語------問題有可能出在這封信上,我沒有把過年前寫給印刻出版社那股要求屬於我的正義的急迫與焦躁,從那封信里消除(那封信我在過年前有寄給蓋亞看過,所以信件的系統紀錄會說話,由於那封信是改自給印刻的,我想學校大概誤會了我要求他們主持正義吧,這是一個誤會,早上已經跟他們澄清過了。)
然後我超快樂地過了半天。
晚上「十一點」我接到學校「十點半」寄出的來信,說保護學生的原則跟家長的要求,明天無法讓我見學生。我很傻眼,完全不曉得是怎樣。只能說,當時我開始感覺到學生的家長似乎態度出奇的強硬。
接下來劇情更是急轉直下。
這個學生的家長,媽媽或是外婆,認為我打算以大欺小,跑到台北欺負她的孩子,於是「打電話去蘋果日報的爆料專線」,告我一狀。
隔天早上九點初,該學校教務主任以興師問罪的語氣,問我不是說好沒有媒體的嗎,怎麼她一大早去學校,就看見蘋果日報的記者登門採訪。
靠,我當然立刻撇清啊!我記得我還說:「我用我的懶叫發誓,媒體不是我叫去的。」都用懶叫發誓了,學校當然是相信了我。
不過學校說要保護學生,拒絕給我學生家長的電話(不是學生的電話,是家長的電話,我想應該沒問題吧?因為學生家長也透過學校要我的電話啊,表示他可以接受我們聊聊嘛!),老實說那時我心情超爛的,幾乎為此大吵了一架,但後來我驚覺是因為已請了下午的假卻確定找不到學生懇談,正在遷怒學校,我立刻道歉,教務主任也和緩了很多,雙方後來好了,我也答應如果事情結束,我很樂意到某某高中演講。
我好奇問學校,那位學生有沒有說他曾經看過我的小說。
學校說,該學生「承認看過我很多小說,但就是沒有看過恐懼炸彈」。
嗯嗯。
後來我在部落格里寫下這段話:
我在巨大的憤怒里常常無法仔細思考事情的脈絡,容易發飆牽累別人,??即使理智沒有被全數剝奪,高漲的情緒也會讓氣氛不由自主對立起來。??說是肅殺也不為過吧。??唯二慶幸的是,??第一,在突然驚覺自己入魔的關鍵時刻,??肯定還有誠懇道歉的意識(談不上勇氣,承認自己發狂了稱不上勇氣),??於是恰恰擁有讓氣氛瞬間緩解的好運氣。??第二,我盛怒時還真的無法假笑出來虛應一下場面,??如此貨真價實的情緒,到底是我很珍惜的。?????這樣的人會吃虧多些呢,還是會幸運多些呢??
就是指這件我跟學校差點吵架的事。2008年第一場戰鬥(2)那個女孩流著眼淚
今年一月中旬,我接到了一封電子信,內容用我的話說一遍,就是來信者寫了一篇小說,說很多人都說該小說很像我寫的某篇小說,他請我鑑定一下,聲稱該篇小說從頭到尾都是他獨自發想完成的,如果構成抄襲他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我看了,非常不以為然。
我認為該篇小說涉嫌了抄襲、或進行有重大道德瑕疵的改寫------我生平第一篇小說「語言」。
類似的情況很多,我收到的很多讀者寫給我的信,附上一篇他認為沒有抄襲但周遭的人都說抄我抄得很兇的小說,他們都希望我看了之後能夠回信,說他們並沒有抄襲我的作品、一切都是創作上的巧合(曾有一個來信者寫得尤其誇張,他驚嘆地說:我不知不覺揮出了跟您一模一樣的全壘打啊!)。我可以想像,如此他們就可以拿著我寫的免死金牌,大叫:「九把刀都說我沒抄了,你們叫個屁啊!」
所以我一律毫不客氣回擊。
這一次,我寫了:「你做了什麼你自己很清楚。」
通常這樣就夠了,我也沒那麼無聊整天在處理這種爛事。
但這次沒有如願結束,他說他不明白我在說什麼(文字能力有有這麼差啊)。
我怒了,於是回信請他把小說貼上網(我當然有,但我沒有將它貼上網的權利)。
他則立刻回信,說沒有辦法耶,因為他已經把稿子拿去投稿文學獎,按照規定是不能公開發表該篇小說。
這我理解,於是再問他投稿了哪個文學獎,他短短回應:「台北文學獎青春組。」嗯嗯,於是我便將此事放在心上,大略知道這個獎會於一月底結束評審、二月初公布比賽結果。
就在過年前除夕前三天,我在鄉公所吃早餐上網時,赫然發現這個獎正好公布了。而這個曾寄信給我的同學,得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