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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現在沒人會在機場買機票,只要打個電話就能買到送上門的打折機票。”張律師指指桌上的可樂杯,“還要不要再來一杯?”這回他是在問歷曉天。
“哦,不用了。不過……”歷曉天猶豫要不要把自己的要求說出來。
貝樂回過頭,瞪了他一眼。“你又想要什麼?”他沒好氣地問歷曉天。
“沒關係,說吧。你們是小孩,我這個叔叔輩的,請你們吃點東西也理所當然,說吧。”張律師笑著鼓勵。
“我不想吃什麼了。”歷曉天也露出笑容,“不過,您應該有車吧?”
張律師的眉毛輕輕挑了一下。“對,我有車。”
歷曉天轉頭看了貝樂一眼,他知道貝樂已經猜出他會提什麼要求了。看起來,貝樂對他的主意沒意見。
“可不可以送我們去一個地方?”他道。
“什麼地方?”張律師問。
貝樂插了進來。
“我們十點五十分得趕到旭日中學。您能送我們嗎,張叔叔?”
張律師好奇地看了他們一眼,仿佛想追問原因,但他忍住沒問。
“還有一個要求,您能不能把車停在旭日中學旁邊的照和路上?”貝樂又道。
“為什麼?”張律師這回忍不住了。
“我爸的車就是在那條路上被發現的。那條路離學校有兩條街遠,我想知道我爸為什麼不把車直接開到學校門口。”貝樂說道。
張律師看著貝樂,像是想說什麼,但最後只是伸手拍了拍貝樂的肩,語氣溫和地說:“照和路是不是?沒問題。”
7.深夜會面
誰也沒想到,外表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張律師竟然是個飆車族。歷曉天記得他們離開茶室的時候,是晚上十點四十分,根據距離測算,他估計從茶室到學校,怎麼也得需要二十分鐘。
可當他坐上那部近乎飛起來的寶馬後,他知道他猜錯了,他們只用了不到十分鐘,就到了照和路。
“滋”,藍色寶馬車發出一陣尖厲的剎車聲,隨後在一條沒有路燈的小街上停了下來,歷曉天和貝樂的身體同時往前衝去。
歷曉天生怕自己的鼻子撞到前面的擋風玻璃上,不由得大叫起來,不過還好,他身體的衝力在他的鼻子臨近玻璃僅半寸的距離時突然停住了。
“我的媽啊。”他捂住胸口,長舒了一口氣,但隨即又覺得頭暈目眩。
“你還好吧?”是張律師的聲音,他已經在車外了,此時正看著他們,臉上還帶著一種惡作劇式的微笑。他大概是故意在我們面前露一手的。真無聊!我們又不是F1大賽的評委。他忍住朝張律師豎起中指的衝動,拉開車門,搖搖晃晃地下了車。
貝樂則從另一邊門跳了下去,咦,會氣功的小子也受不了了,他回過頭去,就見貝樂在牆角嘔吐了起來。啊!好噁心,我也快吐了。不過,他又馬上改變了主意。我要忍住,他對自己說,我得讓貝樂看看,他也有一樣不如我的,至少我沒吐。
想到這裡,他做了一個深呼吸。他記得老媽過去總這樣。
每當她被老爸氣得半死,她就會坐在床上做深呼吸。
“我要把髒東西全都吐出去,免得讓自己生皺紋!”老媽說的髒東西就是老爸。老媽還告訴他,只要身體不舒服,心裡不開心,做幾個深呼吸就能馬上得到緩解。有一次,他記得他打遊戲輸給了表妹,他做了三個深呼吸,果然心情好了許多。那天晚上,他重整旗鼓,終於把表妹殺得片甲不留,不過他沒料到,就因為這件事,他心愛的手錶居然遭了殃。
“你好些了嗎?”張律師關切地在問貝樂,歷曉天還看見他遞了一塊糖給貝樂,“來,把這個含在嘴裡,你會覺得舒服點。”
貝樂接過了糖。
歷曉天走了過去。
“你可真菜。”他道。
“你不難受嗎?”貝樂詫異地看著他。
“當然,我沒事。讓我再坐一次我也行。”他得意地誇下海口。
這時,張律師笑著拍了下他的胳膊。
“行啊,好小子,我等會兒送你回家。”
“哦,不用不用。”他連忙道。
張律師和貝樂同時笑了起來。
歷曉天朝他們做了個“鄙視”的手勢。
“好了,我們說正經的吧,你說你爸的車是在這裡被發現的?”張律師收住笑問貝樂。
“嗯。可這裡離學校還有兩條街的距離。我奇怪我爸為什麼沒把車直接開到校門口。”貝樂嘴裡含著糖,說話有點不清不楚的。
“會不會是因為不想被探頭照到?”歷曉天問。
“如果不想被探頭照到,那就是說,他們想偷偷進學校,可我爸媽是從大門進去的,我從監控錄像里看見了。”貝樂道。
“我們還是先沿著你爸的路線走一遍吧。如果你爸把車停在這裡,”張律師往左邊看過去,“那他就一定得從那條路走,學校在那一邊,是不是?”
“對。”
“那我們走一遍試試。看看這條是不是近路。”
“我走過了,這是條遠路,從這兒到學校得走八分鐘,可從旁邊的思月路走過去才一分半鐘。而且,那裡也可以隨便停車,我爸完全可以把車停在那裡。”貝樂道。
“是嗎?這就奇怪了。”張律師望著前方忽然道,“那就只有一種可能了,這輛車被移動過,它可能原來停在別的地方,後來被人開到了這裡。”
貝樂抿住嘴沒說話。
張律師回過頭去,注視著他,“你怎麼想,貝樂?”張律師的口氣好像是在對一個成年人說話。
“我也這麼想。其實……我看監控錄像的時候,發現一件奇怪的事。”貝樂似乎有些猶豫。
“沒關係,貝樂,說說看。”張律師鼓勵道。
“就是時間上有點問題。那天晚上九點左右,監控錄像突然斷了,等它恢復的時候,上面顯示的時間已經是九點二十分了。”
“就是說,這當中整整差了二十分鐘。”張律師若有所思地說。
“嗯。”
“你是不是覺得,可能是有人乘這二十分鐘的時間,移動了你爸的車?”
貝樂重重點了下頭。“對!車被發現的時候,車前面,喏,就是這個位置,還有個撞壞的痕跡,是個小坑,大概有網球這麼大。”貝樂用手比畫著,“這是後來他們把車還給我們後,我們發現的,警察從沒跟我們說過車上還有這樣的痕跡。”
“他們一定也注意到了,但他們肯定認為這樣的小坑不足以說明車主遇到了嚴重的車禍。”張律師像在替警方辯護。
“可那不可能是我爸自己撞的,我爸的車技很好,而且我知道在他離開之前,他的車上面什麼坑都沒有。”貝樂肯定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