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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連三隻小豬蓋房子抵擋肺活量很大的大野狼這個童話,都忍不住覺得三隻小豬活得真辛苦,也不喜歡野狼欺負蓋不起堅固房屋的小豬。
「根本就是窮小豬的一場惡夢嘛!」我實在不覺得講這個故事給小孩聽,而且繪聲繪影到小孩子聽得呵呵笑,是多讓人舒服的事。
以上,寶寶,是我想太多了。
將來你身邊的大人,會講一堆像這樣沒心肝的童話來幫襯你長大,你聽的時候不會想這麼多,你會像食量很大的小貓頭鷹那樣,來者不拒地吞下一個又一個沾帶著人生血腥氣味的故事,笑嘻嘻地聽,笑嘻嘻地變成大人。然後,偶爾體會到:寫這些故事的人,恐怕有被人生折磨到。
我最喜歡的一個童話:錯,不是安徒生的《人魚公主》;錯,不是王爾德的《快樂王子》。
我始終最喜歡的一個童話,是《斑衣吹笛人》。
八百年前的德國小城,出現鼠患,全城束手無策,只好打算棄城逃走。這時,出現了斑衣吹笛人。
他服裝的花色古怪、腰上插著笛子,他說他能清除老鼠,但要收一筆酬勞。小城的居民說,只要能趕走老鼠,付他五十倍的酬勞都行。
斑衣吹笛人拿出笛子,吹起輕柔曲調,所有老鼠紛紛從溝里房裡櫃下床底跑出來,跟在吹笛人的後面。
吹笛人走到河邊,繼續吹著笛子,老鼠如痴如醉一批接著一批跳進河裡,全部被河水沖走了。
居民高興得要命,但吹笛人索取酬勞的時候,居民卻說沒錢可付。
吹笛人默默離開小城。當天晚上,月亮高掛天空,家家安睡,到了半夜,小城的空中忽然響起了清澈的笛聲。笛聲飄動著,每一家的小孩都從家裡跑到路上,跟在斑衣吹笛人的身後。
他一邊吹著笛,一邊往山上走去,所有小孩跟在他身後,走著走著,月光漸漸被雲擋住,吹笛人和小孩越走越遠,最後全部消失在山裡面。
全城,只有一個柱拐扙的小孩,因為走路速度追不上隊伍,最後一個人哭著回到城裡,哭著跟所有大人說,他追不上其他的小朋友,大家都走了,把他一個人拋下。
親愛的寶寶,那些小孩去哪裡了?
親愛的寶寶,我為什麼有時會隱約地覺得,那些被笛聲帶走的小孩,才是幸福的?
反正就這樣〈電視台一角〉
親愛的寶寶︰
到底是每個人都會做的事情,能讓你比較特別,還是每個人都不會做到的事情,能讓你比較特別?
邏輯上來看,當然是別人不會做的事情,才能令你特別。如果你會飛,你絕對特別;如
果你會飛還會生蛋,那你特別死了。
但奇怪的是,在我工作範圍里,最紅的、最名利雙收的人,做的通常是每個人都會做的事︰唱歌、跳舞、說話。
即使拍電影或電視劇的人,也有同樣的情形:最賣座的戲,拍的都是最普通的故事,辛苦的戀愛、失散的親子重逢、正義對抗邪惡,這些老掉牙的主題。
難道歷來成千上萬的奇人們所表演的異事還不夠特別嗎?吞劍的、吐火的、被卡車壓過毫髮無傷的、用鼻子吹奏長笛的,不夠特別嗎?
或者,拍戲的人三不五時造出一個匪夷所思的故事,像是:有人死了卻不知道自己是鬼、車禍造成兩人的靈魂對調,不都是很特別的故事嗎?為什麼這些奇特的故事只能偶爾出頭,卻永遠不會變成主流,永遠不能取代陳腔濫調的愛情與戰鬥?
這似乎說明了大多數人的基本要求:人要感覺到娛樂、安慰或放鬆時,並沒有要追求離奇的、超越一般經驗的太多的東西。
很少人會想要天天看火山爆發或海豹獵食企鵝的奇觀,但很多人可以天天看一家老小每日發生的生活瑣事編成的連續劇。
史上紅極一時的歌手或主持人成千上萬,但紅極一時的魔術師,用一隻手就可以數完。難道變魔術比唱歌、說話要普通嗎?
當然不是。變魔術很難,既難熟練、有難創新,但觀眾很少為魔術師瘋狂;也許會讚賞,但實在很少會像見到偶像那樣聲嘶力竭地尖叫到落淚或昏倒。
唱歌、跳舞、說話、講故事,都是很原始的技能,實在很難想像,場景從洞穴里、火堆旁轉為劇院舞台、再轉為電視、再轉為網絡,而最打動人心的,依然是這幾件事情。
我常常被問到什麼樣的人會紅?什麼樣的故事會賣錢?
很遺憾的,答案很老套。
人類恐怕沒有自己所想像的那麼喜歡新鮮事。
讀書節目〈拍照的角落〉
親愛的寶寶:
和你最親的那個女生,一天下午收到我的簡訊。我在簡訊里,對她整個人做了個簡單、但充滿善意的結論。
她顯然有點意外,因為我們其實常見面的,沒事忽然隔空下起結論來,未免太嚴重。
我告訴她,因為我正在錄我讀書節目的最後一集,心中充滿了「就此結束」的感覺,再加上一點「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的醒悟,但這些我都不想讓看電視的觀眾察覺。畢竟只是個冷門的讀書節目,人家偶爾看兩眼多半不看,不用到最後一集就把氣氛搞沉重。所以,就把這個心情,轉移到她頭上去了。
「怪不得,我還以為你什麼時候嘴變這麼甜了呢,還是很謝謝你啊,讓我高興死了。」她回了簡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