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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隱約地感覺到,生活又到了一個轉折點。他看著她唇邊的那顆黑痣,覺得空間和時間真是不可思議的東西,一會兒把人們拉得這麼近,一會兒又把人們分開得那麼遠。時光正在四周流逝。牆上還有些發亮,是陽光消逝的地方。支撐在床上的胳膊有些發酸、發麻,但他不敢換個姿勢,生怕一動便送走了現在。還有幾分鐘?兩個人都不敢想這件事。
“嘭嘭嘭”的敲門聲。他們驚惶地對視,希望那是街上的孩子們把足球踢在了門上。但是,有人叫他的名字!他猛地坐起來。她急忙走近他……“嘭嘭”的敲門聲,像是心在胸腔里撞……
“好好寫,好好寫你的小說。”
“當然。”
“你能成功,真的,你行。”
“誰知道。”
“聽我的,你能寫好,我不騙你。”
……
臨走時,她又餵了一把玉米糝給那隻鴿子。她強笑著和他握了握手,也和那個不合時宜的客人握了握手,驀然轉身,走了。只剩下那個呆頭呆腦的客人喋喋不休地說著。他一點也聽不懂那個客人都說的是什麼,只想著她此刻走到了哪兒,想著她走出門去那一瞬間的樣子,想著不知什麼時候她才又能推開那扇門走進來……他不知道應該恨這位客人,還是應該感謝這位客人。假如沒有這位客人,他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平靜地和她分別;假如現在只剩了他自己,他不知道怎麼打發眼下的時間。但他又深切地感到了那種常常湧上心頭的東西:被歧視,而且被歧視得如此正當,如此理所當然!這位客人絕不會相信,自己正妨礙了一對戀人的別離。假如這位客人有那麼幾秒鐘顯出有點尷尬,或者沉默那麼一會,或者有點坐立不安,那麼,他那種受歧視的感覺就不會又湧上來。然而這位客人連一秒鐘的疑惑都沒有,叮叮噹噹地說著,一條腿搭在另一條腿上,神態那麼自然。可這位客人是知道她就要走了呀!也許是這位客人沒有覺察到他和她的關係?不,要是想覺察,誰都會覺察到的。她總到他這兒來,認識他的人都知道。是根本沒打算覺察——不可能發生的事,有什麼必要去覺察呢?於是負責覺察的神經就會變得遲鈍之極。他為什麼不向別人介紹一下呢?“這是我的女朋友。”他很羨慕別人可以這樣坦然而自豪地說。他很想自己也能這樣說,哪怕只說一回!但他不能,“達摩克利斯劍”隨時會掉下來。如果掉下來只是刺死他,倒也滿值得。問題是她父母都有病,歲數都挺大了。她是個好女兒,“達摩克利斯劍”會刺在她善良又孝順的心上。這不是法律所能保護的事。所以他不能。他連到車站去送送她都不能,因為她的父母、親友都要去的。他和她只能在這間小屋子裡告別。他只有默默地為她祈禱,心上響著隆隆的火車聲,但願每一個搬道工都認真……南方,海,椰林和白帆……祝她一路平安吧……
竟連別離也得偷偷摸摸,似乎是在犯罪。他理解了她的那種輕鬆感。誰的天性不是願意過一種輕鬆的生活呢?他自己之所以沒有設法逃開這殘廢的生活,僅僅是因為他沒法逃開,這雙殘廢的腿長在他自己身上。命運,並不是說誰註定要雙腿殘廢,而是說當這一類玩意兒落到誰頭上,誰就註定要與這殘廢的生活打交道打到底了。
“點子”站在桌上梳理著羽毛,不時歪起頭來東張西望,也許是在尋找它的女主人,也許是在納悶兒頂棚上的那個黑窟窿。有一次他一生氣,把一本書扔上了頂棚,砸開了那麼一個窟窿。發怒也沒有用,如果有用,就又不算是命運了。
他把“點子”托在掌心裡,看著鴿子的眼睛。和平。和平都包含什麼呢?歧視也是戰爭。不平等是對心靈的屠殺!這麼想也許過分了吧?他知道,她的父母、親友都是好人。”
在姑娘走後的那天晚上,他和“點子”在一起,心裡一直唱著那支歌:馬車從天上下來,把我帶回我的家鄉;馬車從天上下來,把我帶回我的家鄉……
那是一首黑人的靈歌。
2他已經走了大半個城了。
風,揚起一陣陣塵土,打在路邊矮窗的玻璃上,發出細碎的“沙沙”聲。屋檐上的荒糙瑟瑟地發抖。小城的春天總是刮這樣的干風。他呼喚著走,仍然不見他的鴿子。
腿有點兒疼了。
雲層裂開了一道口子,露出了幾顆星星和一片深不見底的天。也許別的星球上也有一個倒了霉的傢伙,正一邊沒頭沒腦地走著,一邊胡思亂想吧?
昏暗的街燈排向遠處。
天邊際的宇宙,數不清的星球,一個人在其中的一顆上走著。幹什麼去?找鴿子。幹嗎找鴿子?幹嗎?
臨出來時,那個掃街的老頭又對他說:“心裡想去找找,就去找我吧。”老頭不識字,可是懂得他。他們白天在一塊兒掃街。他是腿有毛病。老頭是一條胳膊有殘疾,腰也直不起來,不過倒不礙著掃街。老頭和他的交情不錯。晚上,老頭常到他的小屋裡來坐坐。過去,要是那個姑娘在,老頭不多呆;姑娘沒來,老頭就沏一缸子茶,坐下。“沒來?”“沒來。”一問一答,不用說是誰。老頭再扯一陣子老年間的事,然後閉上眼睛,喝茶,不再言語。老頭知道他要看書或者寫字了。老頭的嘴唇伸向茶缸邊的時候顫巍巍的,喝一口,咂摸著,像是喝酒。他拿出書來看,或是拿出筆來寫。半天,老頭一點聲音都沒有,不喝了,捧著茶缸像是睡著了。他看看老頭,老頭卻立刻覺出來,說:“干你的事,我不礙著你。”老頭慢慢睜開眼,再續上一缸子水。“今兒不來了?”老頭問。“這麼晚不來就不來了。”還是用不著說是誰。“這姑娘,我看好。”老頭又說。他明白老頭這話的意思,可是沒法回答。“人要是心裡頭樂意,怎麼著都是好。”老頭又說。現在老頭不再提這件事了。姑娘離開小城到南方去以後,老頭只提過一回,是在“點子”第一次飛起來的那天。那時候,“點子”已經長大了。老頭掰開它的翅膀看看,十根硬羽毛已經長全了,說:“能飛了。”他不敢,怕“點子”飛丟了。“不礙事。”老頭說:“鴿子,飛到哪兒也還會回來。”他還是擔心。老頭把“點子”抱過去,猛地一揚胳膊,“點子”飛上了天。他的心緊揪著。老頭笑笑:“甭擔心,這是鴿子,不是別的鳥兒。會回來,只要它活著。”“點子”飛了一小圈,落在了小屋的頂上,探頭探腦地朝下望。“瞅瞅,你還擔的什麼心?”老頭說著又用竹竿把“點子”拘起來。這一口它飛得高了些,遠了些,落在遠處的樓頂上,仍然朝家這邊望。也許是街上的人群、車流挺可怕吧,它愣愣地站在那兒。老頭捲起舌頭在嘴裡打著嘟嚕呼喚它。
“點子”鎮靜了,飛起來,飛回來,落在屋頂上,望望,“噗嚕嚕”飛下來,飛到他懷裡。那一霎那,他的眼淚差點流出來。晚上,老頭再到他這兒來的時候,“點子”在床上來來回回地走,他坐在床沿上看著它。“你還得讓它往遠地方飛。”老頭說。他不言聲,只是從口袋裡掏出玉米糝兒,一粒一粒往床上灑。又把小水罐放在窗台上。老頭知道他又在想什麼了,於是沏上茶,坐下,望著窗外的天,也好久不說話。“人活著,真難。”他輕喟一聲說。老頭笑笑,意思是:那還用說?他點上一支煙。老頭不抽菸,光是愛喝茶。這時候老頭提到了她:“那孩子心裡不比你好受。”只提過這麼一回。老頭望著窗外的星星和月亮,混濁的眼珠顯得神秘,說:“煩了,你看看天,心裡頭就靜靜兒的了。……”
星星,還有月亮。想想,是挺沒意思的:一堆火球、一堆石頭、一堆冰疙瘩、一堆土坷垃,逛盪來,逛盪去。
他穿過一條又一條的小胡同。
一陣“噗嚕嚕”的響聲。他猛轉回頭,以為是他的鴿子。其實是近處陽台上晾著的被單,讓風颳出了聲。
他簡直不明白,自己為什麼還要這麼認真地去找那隻鴿子,正像掃街的老頭說的:“什麼事,都值不得那麼認真。”但是他知道,他得去找。唯獨老頭的這句話,他不贊成。可為什麼呢?也許僅僅是因為他活著。死了,當然就什麼事都沒了,可活著就得想活著的事。
他繼續往前走。
還不到十點鐘。
他繼續不停地呼喚。
那喊聲繼繼續續的,有的人說是在城東,有人說是在城西。那夜刮的是東風,從東往西刮。
他仿佛看見了“點子”在風中瑟縮的樣子,羽毛都被刮亂了,頭一探一探地四下里張望,“咕嚕嚕——咕嚕嚕”地叫。風太大,它飛不動;想飛,飛不回來。他加快腳步,“嗤啦——嗤啦——”;幸運如果也在以這樣的腳步向他走來就好了。看來沒有,他總是背運。唉,“點子”也是背了運。他後悔那天忘記了風,風太大是不該把鴿子放出去的,可是他忘了。忘了,“點子”就背了運:倒了霉。當時他只想著讓“點子”快點飛起來,讓那鴿哨兒趕緊響起來,那悠揚、飄忽的哨音會使他心裡好過一點,能忘掉那個裝得厚厚的大牛皮紙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