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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由父母指配的婢,在妾中地位不算很低,倒也是實情。比如賈璉的妾秋桐,原是賈璉之父房中的丫環。論地位,不但在鳳姐之下,也在尤二姐之下。然而那秋桐,“自以為系賈赦所賜,無人僭他的,連鳳姐平兒皆不放在眼裡,”更是容不得“那先jian後娶、沒人抬舉”的尤二姐。而且,她向邢夫人告了刁狀後,邢夫人還為她說話,罵賈璉說:“不知好歹的種子!憑他怎麼樣,是老爺給的!為個外來的(指尤二姐)攆他,連老子都沒了!”可見,這一類妾,因其頗有“來頭”,也就有些威風。

    由婢而妾者中地位較低的,叫“通房丫頭”,又叫“屋裡人”。既名“丫頭”,可見尚未脫離奴婢地位而升格為主子奶奶;而所謂“通房”,實則就是“同居”。因為依禮,主子爺的房,原不該與丫頭之房相通的。如今既然連房都通了,還有什麼事干不出來?因此所謂“通房”,無非就是“同房”甚或“通jian”罷了。從本質上講,乃是主子對奴婢的一種強行霸占。

    不過,即便這種霸占或通jian,也有“正式”與“非正式”兩種。比如賈璉的“屋裡人”平兒,薛蟠的“屋裡人”香菱,便都是“正式”的通房丫頭,都是“開過臉”,多少辦了點手續的。這個手續,就叫“收房”,即“收在房中”的意思。婢女一經主子收房,就成了主子的專利品,其他人不得染指,也不再許配人家。如果這屋裡人“運氣”好,能生個“一男半女”,也可以升格為姨娘,分一間房單住。

    可見,要當“通房丫頭”,也要有一定的手續,例如“開臉”什麼的。如果無此手續,就不算。比方說襲人,雖然與寶玉有過性關係,按薛姨媽的說法,也應該“算個屋裡人”,但可惜,“到底他和寶哥兒並沒有過明路兒的。”換言之,畢竟“妾身未分明”。因此,到寶玉出家時,襲人的去向歸宿,便成了一個大問題。儘管我們很不喜歡襲人這個人,但她落到這樣一個不明不白、不倫不類的下場,卻還是令人同情。

    有可能變成“通房丫頭”的婢女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夫主原來使喚的丫環,另一種是隨正妻陪嫁來的丫環。她們因為和主子關係特別密切,主子的飲食起居,一應生活瑣事,都由她們料理,往往也就不太拘於形跡,也容易引起男主人的“邪念”甚或“愛情”。往往是還沒有辦什麼手續,稀里糊塗、輕而易舉地就發生了性關係(如寶玉與襲人)。生米煮成熟飯後,再來“開臉”,而女主人往往也比較能容忍。容忍的原因,一則因為畢竟多少有些“主僕情份”,二則也知道她們“翻不起大浪”,三則畢竟是自己的奴才,知根知底,怎麼也比外面買來的“婊子”或“騷貨”好。所以,不少主母,也鼓勵夫君收自己房裡的丫頭。

    丫頭即便收了房,也是丫頭,斷然擺不起譜的。不過,在丫頭當中,也算是最有“臉面”的了。何況,她們畢竟是男女主人身邊的人,要遞個小話,或使個絆子,都很容易。某些小事,甚至還能做主。所以,其他僕人,往往還會來討好她們。比如賈璉的通房丫頭平兒的面子就夠大的。她在“議事廳”外等著給薛寶釵傳飯,那些僕婦們便又是遞坐墊,又是端茶,極盡巴結之能事。之所以如此,除平兒人緣好外,手上多少有些權力和方便,也是原因之一。

    如果說“通房丫頭”的身份是界乎妾與婢之間,那麼,“姬”則界乎婢與jì之間。“姬”的本意是美女,而與妾合稱“姬妾”的姬,則主要是指姬侍、家jì、家養的戲子等。她們多半是買來的,也有贈送的和搶來的,沒有人身自由,地位也極低,這一點與婢相類。但婢的任務,主要是從事家務勞動,伺候主人的衣食住行;而姬的任務則主要是娛樂耳目,歌舞昇平,滿足主子的精神需要,這是她們與婢的不同之處。所以,她們的生活往往比婢要優裕,既不必從事繁重的家務勞動,也可以東遊游,西逛逛。個別“高級”的寵姬,還可能配上一些丫頭以供驅使。

    但是,不論姬們的衣著如何華麗,日子如何悠閒,她們終歸是主人的玩物。主人“寵”她,正是為了讓她好玩;主人“培養”她,也只是為了讓她更好玩。所以,說到底,她們仍然是很卑賤的。比如《紅樓夢》第六十四回寫趙姨娘和戲子芳官等人慪氣,探春便教訓她說:“那些小丫頭子們原是玩意兒,喜歡呢,和他玩玩笑笑;不喜歡,可以不理他就是了。他不好了,如同貓兒狗兒抓咬了一下子,可恕就恕;不恕時,也只該叫管家媳婦們,說給他去責罰。”這席話,很能代表“主子們”對姬的看法。

    姬們既然不過只是“玩意兒”,那麼,男主人要帶她們到床上去玩,大約也只有從命的。但姬與妾的不同之處,在於妾只能有男主人一個性對象,而姬卻可以陪侍客人。比如白居易在裴侍中府里夜宴,就有“九燭台前十二姝,主人留醉任歡娛”的詩句。這就大不同於妾而近於jì了。妾無論是納還是買,都是男主人的專有物。比如,唐人柳公綽納妾,同僚想見見這個女子,柳就說:“士有一妻一妾,以主中饋,備灑掃。公綽買妾,非jì也。”姬則不然,不但可以出面待客,侍酒陪宿,還可以被主人拿來送人,甚至可以用來換馬或做賭注,所謂“一擲賭卻如花妾”,這裡說的妾便是姬。

    總之,無論是身份高於婢的妾,還是性質近於jì的姬,被統稱為“姬妾”的這些女子,在總體上說,都是被污辱的和被玩弄的。她們在身份上低人一等,人格上沒有尊嚴,有的甚至連人身安全都沒有保障(如前所述石崇令姬侑酒,客不飲酒便殺姬一例即是)。應該說,姬妾是封建宗法制度和階級壓迫剝削的犧牲品。

    然而,恰恰是這些地位低下的姬妾,在許多時候,卻又會比地位較高的妻,更有可能獲得夫的疼愛。在中國傳統的兩性關係中,情愛往往表現與夫與妾之間,而不是表現與夫與妻之間,這就是古人常說的“妻不如妾”。在中國歷史上,風流皇帝與寵愛妃子的愛情故事,可謂層出不窮(如唐明皇與楊貴妃),而夫妻之間的愛情反倒罕見。那麼,這又是為什麼呢?

    這就要從妻與妾的不同家庭角色說起了。

    《中國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姬妾之(三)妻不如妾

    在中國傳統家庭中,妻扮演的,不是單一的角色,而是一個“多重角色”。要言之,她的任務,至少有四種,即:輔佐丈夫、孝敬公婆、教育子女和管理家政。與此相對應,她的角色要求也有四種,即:賢妻、良母、佳媳和嚴婦。

    這四個角色都不好扮演。

    所謂“賢妻”,也就是“賢內助”。從理論上講,就是要做好一切後勤工作,解除丈夫的後顧之憂,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輔佐丈夫事業有成。從表面上看,這並無不妥。在女性不能外出工作,無法成就自己事業的歷史條件下,這似乎還是一個合理的要求。但是,我們必須記住,這個角色,是在“男尊女卑”和“夫主外、妻主內”的前提下設計的。也就是說,它是以男性為中心的。丈夫既然是妻子角色設計的中心,則一個妻的“賢”與“不賢”,便只有一個標準,即丈夫是否滿意。顯然,這是一個主觀的標準,而不是一個客觀的標準。“人心不同,其異如面,”每個男子,都有不同的性格,而這些性格的形成,又有氣質、稟賦、教養、閱歷等多方面的原因,誰能保證每個丈夫都有一個好性格?誰又能保證每個妻子都與丈夫性格相投?所以,一個妻子能否讓丈夫滿意,單從性格方面講,就是一個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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