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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之,在中國社會進入文明時代後,我們民族曾經下大力氣對兩性關係進行了一系列規範,以至於使性變成了一種談虎色變的東西。但性本身並未因此而消亡,也不會因此而消亡,而只不過被局限於一個很小的範圍罷了。

    這個為社會公認許可的範圍,就是夫妻關係。

    《中國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夫妻之(一)形式與內容

    夫妻,是所有男女關係中最正當的一種。

    人類的性關係,除夫妻外,還有其他形式,如納妾、宿jì、偷情、通jian、苟合、強暴等。這些形式,歷史上有,現在也並未完全消亡。但是這些形式都不正當,法律不允許,道德也不支持。所以,這些形式,有的要受限制(如納妾),有的要受鄙視(如苟合),有的要受批判(如私通),有的要受制裁(如強姦)。其中,除納妾因其是一種“准夫妻關係”而曾被容許,宿jì因其能增加國家財政收入而曾被默許外,其他方式,都只能是地下活動,或半公開半地下,不大見得了人,只能偷偷摸摸,遮遮掩掩,鬼鬼祟祟。只有夫妻,才是光明正大的男女關係。中國如此,外國如此,世界如此。

    那麼,為什麼只有夫妻關係才是最正當的男女關係呢?因為人不是動物。動物是自然的存在物,而人是文化的存在物。作為自然的存在物,動物的性關係不必規範,無須管理,也不存在文明與野蠻之別。人則不然,作為文化的存在物,他的性關係和性行為必須規範和管理,也必須從野蠻走向文明。夫妻就是人類兩性關係從野蠻走向文明的歷史成果。這種文明形式的形成,無疑是經歷了漫長的歷史過程,其中無疑也有著極其深刻的道理。作為人類兩性關係從野蠻走向文明的歷史成果,夫妻關係不僅是人類最正當的兩性關係,也是人類最常規的兩性關係,因而對男女性別角色的塑造,影響也最大。因為作為矛盾對立的雙方,男性和女性都只能在對方那裡得到確證,也只能在對方那裡得到生成。有男人才有女人,有女人才有男人。女人是男人的一半,男人也是女人的一半。有什麼樣的男人,就有什麼樣的女人,而有什麼樣的女人,也就有什麼樣的男人。也就是說,男人和女人,都只有在一定的男女關係中,才能作為男人和女人而存在。夫妻關係既然是最正當也最常規的男女關係,則其對於男性和女性這兩個性別角色的生成,也就必然會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

    這一點,對於傳統社會中的中國人而言,就尤為突出。因為傳統社會中的中國人,因囿於“男女之大防”,男女之間,交往極少。對於絕大多數人而言,夫妻關係,幾乎是唯一的男女關係。而且,傳統社會中的中國人,大多早婚。男孩子和女孩子,往往剛剛成人,便已婚配。也就是說,當他們剛剛進入性別角色狀態時,便已或為人夫,或為人妻。這樣,夫妻關係,對於他們性別角色的塑造和生成,就不能不產生重大影響。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我們在討論中國人的兩性關係時,便不能不首先討論夫妻關係。

    把一男一女兩個人結為夫妻的是婚姻。

    婚姻是中國人的大事。

    正因為是大事,所以不敢馬虎。在中國傳統社會,婚姻大事的具體操作,大體是要經過和履行下列法定或約定的程序:第一步叫“納采”,近代俗稱“說媒”,即先由媒人往女方家中陳述男家求婚之意,詢問待字之女的年歲與生肖,然後由男家請術士“合婚”,卜算生肖是否相和,婚姻是否吉利,雙方同意了,男方就送一隻雁給女方,作為“獻納採擇”之禮,所以又叫“委禽”。宋代以後用羊、酒、彩緞為禮,叫“敲門”。第二步叫“問名”,近代俗稱“定婚”,即雙方正式交換庚帖,甚至詳至兩到三代及主婚人的姓名、榮銜、里居等。第三步叫“納吉”,近代俗稱“小聘”,即男家向宗廟問卜於祖先,如得吉卜就往告女家,並致送定婚禮品(一般為女子衣飾),女家也致答禮(一般為冠履及文房四寶),婚約即告成立。第四步叫“納徵”,近代俗稱“聘禮”,即於迎娶前幾日,男方將議定之聘金,並布帛、衣服、首飾、禮餅等物,如數以盛大儀仗送之女家。女家收受後,分贈親友鄰里,以示女兒出嫁有期。第五步叫“請期”,近代俗稱“擇吉”,即由男家擇定迎娶之吉日,並通知女方。第六步叫“親迎”,即在喜結良緣之日,新郎躬率鼓樂、儀仗、彩輿(俗稱花轎),到女家以禮迎娶新娘,並一同歸家。此節為以上六項程序中最隆重最重要者,通常所謂“婚禮”即從此開始。遠自先秦,近至當代,上至品官,下至庶民,新婚之日,無不親迎,唯皇帝因至尊而例外。同時,它也是傳統社會中一個女子一生中所能享受的最高榮寵,因此也歷來為女性所看重,倘無花轎,決不嫁人。以上六大程序,合起來就叫“六禮”。依六禮而婚娶者,就叫“明媒正娶”,有著不可動搖的合法性。

    然而,正是在這莊重、認真、嚴謹到近乎繁瑣的儀節中,我們看不到男女雙方當事人的任何主觀能動性。而且,除新娘有權要求新郎新迎(這往往也是女方家族的要求),新郎有義務親率鼓樂儀仗彩輿迎娶外,我們也看不到他們都有什麼權利和義務。

    一個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大事”,反倒好像是別人的事情。選擇、決定和操作,都由別人代勞並承包,男女雙方當事人則有如提線木偶,任人擺布,這真是咄咄怪事!更奇怪的是,幾千年來,絕大多數人的婚姻,其程序都大體如此,居然基本上沒有人認為有什麼不妥,這就不能不讓人懷疑,中國人的結婚,其目的和原因究竟是什麼?換言之,結婚,究竟是誰的大事?

    其實,中國傳統婚姻的目的是很明確的。這個目的,用《禮記。昏(婚)義》上的話來說,便是“合二性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也就是說,婚姻的目的無非兩條:一是為兩個異性家族締結“親緣”,二是為其中男方家族繼承“血統”。要言之,也就是“繼統”與“結緣”。

    先說“繼統”。

    繼統包括兩個內容,即“上以事宗廟”和“下以繼後世”。依照這個說法,男女兩人結為夫妻,首先不是為了他們自己的幸福,甚至也首先不是為了他們的父母,而是為了讓男方的家族,在祖宗面前有個交代。因為祖宗開創了這個宗族,是很希望子孫後代,能夠繁榮昌盛,延綿不絕的。至少,也希望子孫後代,不至於太不成器。現在,宗族中的一員“娶媳婦”了,這就說明他很“成器”,已經是一個長大了的、有能力的、負責任並能把宗族血脈延續下去的人。這就足以告慰祖宗,否則就會丟祖宗的臉,讓祖宗在地下也“沒臉見人”(其實是“沒臉見鬼”)。所以,一個青年男子如不肯結婚或無力結婚,是辱沒先人,對不起列祖列宗的。也所以,為了不負“祖”望,即便自己不願意,也得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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