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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已說過,妻族與夫族是“合二姓之好”的婚姻關係,妾族則不然。鄭玄對《禮記。坊記》的箋注說:“妾合買者,以其賤同於公物也。”也就是說,妾就像市場上流通的商品一樣,是一種如同娼jì一樣人皆可夫的“公物”。所不同者,娼jì是零售商品,妾則被一次性“買斷”。既然是“公物”,當然也是沒有“家族”的。即便有,也不把妾的家族視為家族,因此,一般地說,夫家與妾家不相往來,也不認這門“親戚”。即便打交道,也只不過視為奴僕,只能享受奴才的待遇。比如賈政之妾趙姨娘的兄弟趙國基死了,代理王熙鳳主持家政的賈探春雖然是趙姨娘的親生女兒,也仍然只“公事公辦”地照著對待奴才的規矩,打發了二十兩銀子。趙姨娘聞訊起來,找探春鬧事,說是“如今你舅舅死了,你多給了二三十兩銀子,難道太太就不依你?”結果,探春沒聽完,就“氣得臉白氣噎”痛叱趙姨娘說:“誰是我舅舅?我舅舅早就升了九省的檢點了!哪裡又跑出一個舅舅來?我倒素昔按禮尊敬,怎麼敬出這些親戚來了!”這裡所說“升了九省的檢點”的,就是王夫人的兄弟王子騰。因為王夫人是賈政的正妻,所以探春雖是趙姨娘的女兒,卻只認王夫人的兄弟為舅舅,不認趙姨娘的兄弟為舅舅。
不但探春不認趙國基為舅舅,而且趙國基自己也不認為自己是舅舅。他見了趙姨娘的兒子賈環,也是一副奴才相。所以探春才說:“既這麼說,每日環兒出去,為什麼趙國基又站起來?又跟他上學?為什麼不拿出舅舅的款來?”在這裡,探春不但不認這個舅舅,而且還直呼其名,完全是主子對奴才的“譜”了。
夫家不認妾家這門“親戚”,這就在禮法上斷絕了妾的後援,使妾在夫家完全處於孤立無援的地位。其實,即便夫家承認這門“親戚”,也不頂用的。因為讓女兒給人家做妾的,其家族的社會地位都不會有多高,而小戶人家的女兒嫁給大戶人家,即便做妻,也沒多少地位。不信請看賈赦的正妻邢夫人,又有多少地位來著?
第三,不但妾不如妻,妾族不如妻族,便是妾之子,也不如妻之子。
對於這一點,禮法有極其嚴格的規定。依法,妻之子曰“嫡子”,又叫“嫡出”;妾之子曰“庶子”,又叫“庶出”。嫡子是宗族血統的當然繼承者,庶子決不能僭越嫡子而承繼宗祧。也就是說,嫡子與庶子,一生下來,就有高低貴賤之分,而這種高低貴賤,又是由他們母親的身份決定的。這就叫“子以母貴”。
當然,只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正妻“無出”(沒有生過兒子)。這對於庶出及其生母而言,就算是走了“狗屎運”,揀了“金元寶”。因為這時,庶子便可以承繼宗祧,升為嫡子,成為新一代的族長或家長。這時,他生母的地位,當然也會相應有較大幅度的提高,很可能有做“老太太”的福分。這就叫“母以子貴”。
但是,即便是這種情況,依禮,家庭的主母仍然是妻,妾的兒子即便承繼了宗祧,他的生母也仍不能超越“嫡母”(父之妻)的地位。比方說,妃的兒子當了皇帝,她自己固然也可以弄個“太后”噹噹,但仍然不如由皇后直接升格而成的太后。比如明憲宗(成化)皇帝朱見深為生母爭了老半天,也才得了個光禿禿的“太后”,比不得皇后,在太后之上還另有徽號。後來,萬曆皇帝的生母李貴妃,只是靠著張居正的幫助,才弄來了一個徽號,尊為慈聖皇太后。再後來,清的同治皇帝,也是“兩宮並尊”:嫡母為慈安皇太后,生母為慈禧皇太后。但是,饒這麼著,底下的人還是敬慈安而畏慈禧,背地裡叫慈禧為“西邊的”(居於地位較低之西宮之意),“並尊”的後面仍有歧視。
道理也很簡單:妾雖然生了兒女,但這兒子卻是替妻生的。從名分上講,妻才是這些兒子們的母親。換言之,生兒子的是妾,做母親的是妻。所有的子女,無論嫡出庶出,都要認父之妻為母。對於自己的生母,則可認可不認。比如探春就和寶玉(嫡子)一樣,管王夫人叫“太太”,管趙姨娘叫“姨娘”。在公認妻為母的前提下,妾之子當然也可以承認自己的生母,並在嫡母的允許下孝敬生母。但是,嫡子對於“庶母”(父之妾)則無承認和孝敬的義務。不但無此義務,而且最好不要往來,不要見面,不要說話,以避瓜田李下之嫌。因為妾與夫往往年齡懸殊,嫡子與庶母則有可能年齡相近。為了“設男女之大防”,嚴防“亂倫”,嫡子與庶母之間,應該採取迴避政策。只有一種情況例外,即嫡子幼時,母即去世,嫡子由庶母撫育成人。這時,庶母之於嫡子,就有了母子情份。依照“生身不如養身”的原則,嫡子應視庶母為養母,但在名份上,嫡母還是父之妻。
嫡子交由庶母撫育,是一種特殊情況下的權益之計;而庶子交由嫡母撫育,則是堂堂正正的常規之舉。尤其是,當正妻無出或庶子居長時,更是理應交嫡母撫育。因為,第一,從名份上講,妻是夫的唯一合法配偶,嫡母是諸子唯一法定母親,當然應由嫡母撫育;第二,妻的出身較妾為好,本人修養照理說也較妾為好,由嫡母撫育,可以抬高庶子的地位,所以不少妾也願意將自己的兒子交妻撫育。如果這庶子有可能承繼宗祧,成為嫡子,則一定要由嫡母撫育。比如同治皇帝,就是由咸豐帝的皇后,即後來的慈安太后撫育長大的。所以他與慈安的感情,還要超過慈禧。
這實在是一件很殘忍的事。不少庶子,甚至在襁褓之中,就被奪走,以至長大之後,與生母毫無感情。妾在家中,原本一無所有,唯一可指望的,也就只有兒子。現在,連兒子也被奪走了,那麼她活在世上,還有什麼指望?
更殘酷的是,妾與其子,不但有母子之實而無母子之名,而且,在名份上,還應視為主僕。子因有父的血統,所以是主子;妾儘管生了兒子,也還是奴婢。所以,妾不但對夫的嫡子必須謹守禮法,便是對自己的兒子,也不能隨便教訓和呵斥。有一次,趙姨娘在屋裡訓斥賈環,被王熙鳳在窗外聽見了,就教訓她說:“憑他怎麼著,還有老爺太太管他呢,就大口家啐他?他現是主子,不好,橫豎有教導他的人,與你有什麼相干?”這就說的很清楚了:有資格教導庶子的,只是父親與嫡母。作為生母的妾,不但沒資格教訓他(他現是主子),而且根本就與他沒有母子關係(與你有什麼相干)。論輩份,王熙鳳是趙姨娘的“倒媳”。但鳳姐兒是妻,趙姨娘是妾,這就有主僕的名份。再加上鳳姐兒說的在“禮”(即所謂“王熙鳳正言彈妒意”),趙姨娘聽了,也就一聲兒不敢吭了。
由此可見,妾之與妻,其地位真不可同日而語。妻為正、為嫡,妾為副、為庶。正副嫡庶,不容混淆,不可顛倒,不許僭越。這是封建宗法制度再三強調、視為國脈家本的基本原則。《左傳》說:“並後、匹嫡、兩政、耦國,亂之本也。”並後,就是妻妾不分,王后與嬪妃相提並論;匹嫡,就是嫡庶不分,嫡子與庶子等量齊觀;兩政,就是君臣不分,國君與臣僚權力相等;耦國,就是朝野不分,京城與都邑彼此抗衡。古人認為,所有這些,都是禍之源亂之本,因為它們破壞了封建等級秩序,只能造成人們思想上的混亂和關係上的紊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