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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道理當然簡單,墨子說得也很雄辯。但墨子不愧是科學家(《墨子》一書中,有數學、力學和光學的論文,其中談到小孔成像和凹透鏡原理),他不但要講道理,還要做實驗(姑嘗兩而進之)。怎麼做實驗呢?墨子說,現在不是有兩種主張嗎?一種是主張“兼相愛”的,我們稱之為“兼”;一種是主張“別相惡”的,我們稱之為“別”。假設有兩個士人,一個主張“兼”(執兼),一個主張“別”(執別),而且都表里如一言行一致,都實踐自己的主義和主張,那會怎麼樣呢?那個主張“別”的就會說,我怎麼可能把朋友看成自己,把朋友的父母看成自己的父母?因此,朋友餓了,他不給吃的;朋友冷了,他不給穿的;朋友病了,他不給治療;朋友死了,他不給埋葬。那個主張“兼”的則會說,我當然要把朋友看成自己,把朋友的父母看成自己的父母。因此,朋友餓了,他給吃的;朋友冷了,他給穿的;朋友病了,他來服侍;朋友死了,他來埋葬。眾所周知,我們的戰士常常會要出征,能不能生還沒人知道。我們的官員也常常要出差,能不能回國也沒人知道。那麼,他們臨行之前,要託付自己的家庭、父母、老婆孩子,會去找誰呢?傻瓜都能做出判斷。
三 墨子的藥方(3)
這樣的實驗,墨子還做了一個,只不過把主張“兼”(執兼)和主張“別”(執別)的人換成了國君。其中一個,不問民眾的冷暖死活。另一個,則時時刻刻把民眾放在心上,急人之急,救人之難。墨子說,如果讓民眾從這兩位國君中選擇一位,他們會選誰呢?不用問吧?所以墨子說,“兼”是對的,“別”是錯的。兼,利人利己利國利民利天下;別,害人害己禍國殃民亂天下。我們該選擇什麼,還用多說嗎?
如此看來,墨子的理論,真是雄辯有力,滴水不漏。墨子自己,也底氣十足。據《墨子·貴義》,墨子為了宣傳自己的主張,南下到了楚國,想見楚惠王(熊章,楚昭王之子)。惠王以年老為理由,推辭不見,派大臣穆賀去見他。穆賀聽了墨子的遊說,非常高興地說,先生的主張確實高明!問題是敝國的君主恐怕會說“這是賤人的話”而不予採納。墨子說,你們大王生了病,吃不吃藥?藥,也許只不過一把糙根。可是天子吃了,也能治病。難道因為它是糙根,就不吃了嗎?想當年,商湯去見伊尹,向他請教,就有人反對。反對的理由,就是所謂“天下之賤人也”。可是湯王怎麼說?湯王說,如果有一種藥,吃了以後可以使我的耳朵更靈敏,眼睛更明亮,我一定吃了它。伊尹對於我們國家,就是最好的醫生;他的主張,就是最好的藥物。由此可見,一種主張,你採納還是不採納,關鍵要看它有沒有用(唯其可行)。我的主張,就是管用的藥。不採納我的主張,就好比有大片的莊稼不收割,偏偏要去拾谷穗。攻擊我的主張,則等於是以卵擊石。你就是把天底下的雞蛋都扔完了,那石頭還是石頭,我還是我(盡天下之卵,其石猶是也)!
這真是好大的口氣!事實上,墨子的學說,在當時也確實有很多人擁護贊成。這並不奇怪。因為他的論說,邏輯性極強,不能不讓人折服;他又言行一致,說到做到,身體力行,不能不讓人佩服。既有邏輯性,又有實踐性,既讓人折服,又讓人佩服,於是墨子的觀點便風行天下,成為孔子之後最重要的學說之一。
這樣一來,墨子和他的信徒,便覺得有資格可以挑戰儒家了。據《墨子·耕柱》,前面說過的那個儒家之徒巫馬子曾經對墨子說,先生兼愛天下,也沒見有什麼好處。我不兼愛,也沒有什麼壞處。你我都不成功,為什麼非得說你就正確我就錯誤?墨子問:現在有人放火。一個人捧著水來救火,另一個人舉著火來助陣,但都沒有成功,你贊成誰?巫馬子說,當然贊成捧水的。墨子說,所以我認為我正確,你不正確(吾矣是吾意,而非子之意也)。顯然,在墨家看來,儒家的那一套不但救不了社會救不了火,而且簡直就是放火。
好傢夥,這就存心是要和儒家對著幹了。因此,過了不到一百年,儒家的第二號重要思想家孟子,便拍案而起,對墨子的學說痛加批駁。而且,孟子的話還說得很重,說墨子的主張簡直就是率領野獸來吃人(率獸食人),要把人變成畜生(是禽獸也)。因此,如果不打倒墨子,就沒有辦法弘揚孔子(《孟子·滕文公下》)。
這就奇怪。墨子和孔子,不都認為社會出問題是因為沒有愛嗎?他們開出的藥方,不也都是愛嗎?既然都是愛,怎麼會一個是人,一個是禽獸呢?墨子和孔子,究竟有什麼不同?為什麼這些不同,會讓孟子勃然大怒,破口大罵?
三 墨子的藥方(4)
沒錯,孔子和墨子,是都主張愛,也都主張讓世界充滿愛。但是,他們兩人的愛,是不一樣的。孔子的愛是仁愛,墨子的愛是兼愛。什麼是“仁愛”?就是從親情出發,從身邊做起,由此及彼,推己及人。說得具體一點,就是先愛自己人,後愛別的人;先愛父母子女,後愛父老鄉親;先愛華夏族人,後愛少數民族。甚至同一層面,也有先後,比如先父母后子女,先國君後國民。這是一種有差別的愛,這也就是“仁”。什麼是“兼愛”?就是不分親疏、貴賤、等級、差別,一視同仁的愛。無論父母子女、國君國人、貴族平民、華夏夷狄,統統一樣地愛。這是一種無差別的愛,這也就是“兼”。正是一個“兼”字,劃清了墨子與孔子的界線。可見“兼”之與否,是本案的關鍵。仁愛與兼愛,是儒墨兩家的根本分歧。
那麼,不“兼”行不行?墨子說不行。為什麼呢?因為愛是無私的。不“兼”,就沒有“愛”。為此,墨子和儒家又有一次精彩的辯論。
仍據《墨子·耕柱》,巫馬子對墨子說,我和先生不一樣,我可不能兼愛。我愛鄰國超過愛遠國(比如愛鄒國超過愛越國),愛本國超過愛鄰國(比如愛魯國超過愛鄒國),愛老鄉超過愛國民,愛族人超過愛老鄉,愛雙親超過愛族人,愛自己超過愛雙親(愛我身於吾親)。為什麼呢?越近就越愛。別人打我,我會疼;打別人,我不疼。我為什麼不救助自己,卻要去管別人的痛癢?所以我只可能損人利己(殺彼以我),不可能捨己為人(殺我以利)。
聽完巫馬子的話,墨子問:先生的主義,是準備藏在心裡呢,還是打算告訴別人?巫馬子說:為什麼要藏起來?當然告訴別人。墨子說,那好,那你就死定了。為什麼呢?因為你的主義宣布以後,人們的態度無非兩種,一是贊成,二是反對。贊成的人會怎麼樣呢?會照你說的做。你損人利己,他也損人利己,而且就殺你,利他自己。因為對於他來說,你就是別人。所以,有一個人贊成你的主義,就有一個人來殺你;有十個人贊成,就有十個人來殺你;如果天下人都贊成,天下人都會來殺你。反對的人又會怎麼樣呢?他們會認為你妖言惑眾,也要殺你。所以,有一個人反對你的主義,就有一個人來殺你;有十個人反對,就有十個人來殺你;天下人都反對,天下人就都來殺你。贊成的人也殺你,反對的人也殺你,想想看,你是不是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