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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心無愧、盡心盡力以後,儒家便把事情的成敗交給了命運(天命)。孔子說:“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論語·憲問》)總之,做,是我的本分,也是我的責任。至於主張能不能推行,主義能不能弘揚,理想能不能實現,都聽天由命吧!
這就是儒家的“天命論”,曾經遭到墨家的批判。墨家認為,如果贊成這個理論,必定是統治者“不聽治”,老百姓“不從事”,大家都消極怠工,這就“足以喪天下”(《墨子·公孟》)。其實這是歪曲,或者是誤解。你想,就連明明知道做不到的事,孔子都還要去做,怎麼會主張消極怠工?可見孔子的“信命”,並非不努力,更非不負責,只是不對結果抱幻想,認死理。在決定一件事做不做之前,也不問可否,不求成功。只要是該做的事,就義無反顧地去做,全心全意地去做,盡心盡力地去做。至於成不成功,那是老天爺的事。這就叫“成事在天,謀事在人”。請問,這是宿命論嗎?
既然不是宿命論,為什麼還要講“天命”呢?原因也很簡單。我們知道,人類的實踐能力是有限的,任何人都不能保證事事成功。何況孔子他們要做的事情,原本就是不大可能成功的。這就需要解釋,也需要安慰,還需要有個說法。怎麼解釋?怎麼安慰?什麼說法?在當時的條件下,恐怕也只有歸於“天命”。因此“聽天由命”云云,說到底,不過主張“隨遇而安”。其實到了“隨遇而安”的境界,也就無所謂命不命的了。怕的是“遇而不安”,這才要講“天命”:命里有,不拒絕;命里沒,不在乎。該幹什麼,還幹什麼。該怎麼辦,還怎麼辦。這怎麼能說是宿命論呢?
正因為孔子的“天命論”不是“宿命論”,這才有“知其不可而為之”的精神,也就是明明知道不可能成功,還是要做。為什麼做?不求如願,但求心安。顯然,在孔子看來,事情有兩種。一種是應該的,一種是可能的。應該做的也有兩種。一種是應該做又可能成功的,一種是應該做卻未必成功的。對於有社會責任感的人來說,只能選擇“應該不應該”,不能考慮“成功不成功”。成功不成功的問題,交給“天”。墨子則認為,既然要做事,那就一定要成功。不成功,做它幹什麼?那麼,不能成功怎麼辦?請鬼神幫忙,交給“鬼”。這就是儒墨兩家的三大分歧之一:天命還是鬼神。第二章第五節沒能展開說,這裡做個補充。
於是我們看到了儒、墨、道三家的異同之處:第一,道家講天道,墨家信鬼神,他們都不講天命;儒家則講人道,信天命,不信鬼神。第二,道家(準確地說是莊子)無為而無求,儒家有為而無求,墨家有為而有求。第三,道家無求而同於道,儒家無求而得於德,墨家有求而求於鬼。所以,儒道可以互補,儒墨就難。其實後世對墨家表示了同情的,不是儒家,也不是道家,反倒是法家。法家是儒、墨、道三家的繼承者,也是他們的批判者,還是新學說的主張者。法家對於三家,是都有繼承,也都有批判的。
那麼,法家繼承了什麼,批判了什麼,又主張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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