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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地震之前,社會風氣普遍很浮躁,人們最看重金錢、成功、人際關係這些東西,很少把時間留給自己做更重要的事情。我覺得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人生的幸福,幸福主要在什麼地方?就是兩種享受,一種是享受生命,另一種是精神享受,但是我們很少用時間去享受生命。德國有一個作家叫伯爾,是諾貝爾文學獎的獲得者,他寫過一篇很短的小說,裡面講了一個故事。有一個發達國家的旅遊者到一個不發達的地區,一個海邊,一個漁村,他看見一個青年漁夫在海邊一條小漁船上曬著太陽打瞌睡,他就給他照相,結果把那個漁夫吵醒了,他就開始和漁夫聊天。他對漁夫說,你不應該在這裡躺著曬太陽,漁夫就問,我應該幹什麼?他說你應該出海打魚。漁夫問然後呢?然後就可以把魚賣掉賺到錢。然後呢?然後就可以買更大的漁船。然後呢?然後就可以打更多的魚買更大的漁船,直到買最先進的船。然後呢?那個旅遊者說,然後你就可以躺在這裡曬太陽了。漁夫說,用不著,我現在就可以。
這個小說講了一個很深刻的道理,就是說本來打魚賺錢這些東西都是一個手段,本來的目的是想讓自己得到生命的享受,曬太陽,但是時間長了以後賺錢本身成了目的了,本來的目的享受生命就忘記了,一輩子就在那裡賺錢,然後消費,不一定就是享受生命。生命本身的享受是很簡單的,那些永恆古老的享受,那是生命骨子裡的東西,那是生命最根本的東西。但是他們不是把精力放在這裡,而是賺錢,然後怎麼樣消費,買很多東西,走很多地方,總是生活忙忙碌碌,真正的享受沒有了,這就很可惜。
生命真正的享受是什麼?我想最重要的一個是健康,一個是安全,另外就是閒暇,還有特別重要的就是愛情、親情,這個東西是人生古老而又永恆的享受。
這一次地震中,有很多父母為了保護孩子自己死亡。有兩個故事特別讓我感動,一個就是一個年輕的媽媽在廢墟的一個小角落裡面,她身邊有一個三四個月的小女孩,還在吃她的奶,還在哺辱,她自己已經死了。我看到報導說孩子的小臉是紅撲撲的,和媽媽身體上的灰塵形成強烈的對比。還有一個媽媽也是用自己的身體保護三四個月大的孩子,包孩子的小被子裡面有一個手機,手機上留下一條簡訊,說親愛的寶貝,如果你能活著,不要忘記媽媽愛你。
我們不要在生離死別的時候才意識到這一點,平時也是一樣的。美國現代舞的創始人鄧肯,講剛有小孩的歡喜,她說上帝啊,我的全部藝術算什麼,藝術本來是非常偉大的,但是她覺得在新生命面前真的不算什麼。全球首富比爾·蓋茨有一張照片是抱著當時兩歲的女兒照的,下面有一個題詞,他說只有在這個時候我才感到最幸福。我相信他講的是事實,儘管他500億美元的家產也是讓他感到自豪的,但是相比之下這種大自然、生命本身的快感是更加強烈的。
大人物是這樣,普通人也是這樣。有一次我在北京坐計程車,計程車司機從我上車開始到下車一直在跟我說他的小孩,他有一個月大的兒子,在我臨下車之前他跟我說,他說你知道嗎?以前我最討厭的就是聽人家說他的孩子,婆婆媽媽的有什麼意思,今天我有自己的孩子,我忍不住要說。這個東西真的是當了父母才知道,沒有當父母是不知道的。我說這是生命根子裡面的東西,生命本身的需要,我們應該更加看重這些東西,如果我們為了金錢,為了成功而犧牲這些東西,我覺得是特別可悲的。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方面,想一想生命最需要的是什麼,應該去滿足這些東西。
很多人問我,你現在用簡單的話概括一下,你認為幸福是什麼?我說我對幸福的看法真的是很樸實,很簡單,就兩條,第一條就是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做得讓自己滿意,並且能靠這個養活自己,這個我覺得就很幸福了。所謂的事業,什麼是事業?就是做你喜歡做的事,你有興趣的事情,你感到有意義的事情,你在做的過程中得到一種滿足,這就是事業。
第二條就是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並且讓他們也感到快樂。這種親情、友情、愛情是最可貴的。這是我關於生命的反思,我想講的第一點。從生命的角度來說,我說生命是最重要的價值,是人生最基本的價值,是人生所有價值的一個前提、基礎、根本。
我曾經講過四句話,第一句話就是熱愛生命是幸福之本。要熱愛生命,要珍惜生命,真正熱愛生命的話就要享受生命,而且享受生命就要滿足生命真正的需要,要傾聽生命真正的聲音,真正的需要。很多東西其實並不是生命真正需要的,比如物質欲望的東西是社會刺激出來的,是人比人比出來的,人家有我也要有,並不是生命本身帶來的。我不反對你去追求社會上刺激出來的東西,你可以去追求,但是本末要分清楚,如果為了這個荒廢生命本身的需要,那就是本末倒置,這就是最大的可惜。
第二句話就是同情生命是道德之本。一個人要愛自己的生命,但是要將心比心,你是愛自己生命的,別人也是愛他自己生命的,這種將心比心推己及人,知道別人也愛他的生命,這種感情就叫做同情心。中外哲學家很多人都提出這一點,同情心是道德的開端,道德的基礎。孟子說惻隱之心,仁之端也。惻隱之心就是同情心,它是道德的開端,仁愛的開端。亞當·斯密也說過,同情心是社會一切道德的基礎,在同情心的基礎上產生兩種最基本的道德,一種是正義,什麼叫正義?就是不要去損害別人,如果看到有損害別人的行為要去制止,從法律的角度就是要去制裁這種行為,懲罰這種損人的行為,這就是正義。這個東西是在同情心的基礎上產生的,如果自己受到損害的話不難受嗎?所以將心比心不要損害別人,看到有損害別人的行為要制止。另外一種基本的道德就是仁慈,如果說正義是不要損人,仁慈就是還要幫助人,別人有困難,別人遭到損害,你要去幫助別人,這就是仁慈,也是在同情心的基礎上產生的。
同情心是最基本的道德,從這一點上來說,有同情心的人就是善良的人,所以我認為善良是最基本的道德品質。我們講道德首先應該講善良,一個人不善良就不要跟我講道德,你是虛偽的。說實話,在這次大地震之前我對我們社會的道德狀況是很灰心的,從同情心來看我覺得我們這個社會同情心好像非常薄弱了,人和人之間不是生命和生命互相對等,往往是利益的較量,利益的鬥爭。善良成為一種稀缺的品質,見死不救,各種損害生命的事件層出不窮,對生命的冷漠甚至冷酷成為一種很普遍的現象,所以當時我是很寒心的。在這一次大地震巨大的悲痛和感動之中,我們國人的同情心被極大地激發出來了,善良這種最美好的品質,這種最平庸的環境裡面被壓在下面的美好品質讓我們看到了它們還在,我覺得確實很欣慰。
但是我們應該想一個問題,有的人也在問這個問題,地震過了以後這個東西能不能保持下去?我們的政府也表現得特別出色,跟以往有極大的區別。這次表現出對個體生命的尊重,對生命的關愛,人道主義的東西,特別突出。我們要問以後能不能持續下去?我覺得要持續下去不能靠感動,感動是會過去的,時間一長會淡忘的。那麼要靠什麼?要靠一個法治社會,真正建立一個法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