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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藕雖斷,絲相連;人還在,心不死;離開家庭孤身人過著形影相弔生活的顧准,無時無刻不在思念著妻兒。他甚至痴情到這種程度:剛剛挨完批鬥,擦把臉,便抓緊時間搞翻譯,還天真地幻想著今後能用這些稿費補貼子女。至於一次次的找尋,一次次的聯絡,一次次的托人傳話,就更不在話上。現在,他已經病入膏肓,行將就木,就是想“害人”也害不了啦!在這人生的最後日子裡,他多想看看自己的子女呀!哪怕只看一眼也好啊!
被老友陳易稱為“英雄肝膽,兒女心腸”的顧准,此刻幾乎只剩下這唯一的一個心愿了。他的另一個心愿——完成宏大的研究計劃,已無法實現。但不能再寫作,是沒有法子的。再見子女一面,總是可以想辦法的吧?這個念頭如此的強烈,以至於顧准咬緊牙關,又做了一件違心的事。在顧准被確診為癌症晚期後,在他朋友們的強烈呼籲下,經濟研究所決定給他摘掉“右派”帽子,但前提條件或者說必須履行的手續,則是在一張預先寫好“我承認,我犯了以下錯誤……”
的認錯書上簽字。這對顧准,無異奇恥大辱,同樣將死不瞑目。因此,儘管來人反覆說明,他們完全出於好意,顧准仍倔強地表示,承認錯誤是萬萬不能接受的。
他不需要、也不在乎摘什麼帽子。但是,當他聽朋友們說,“如果你摘了帽,子女們就會來看你”時,顧准忍痛含淚用顫抖的手簽上了這個死都不肯簽署的文件。
他流著淚對駱耕漠、吳敬璉說:我簽這個字,既是為了最後見見我的子女,也是想,這樣也許多少能夠改善一點子女的處境。這可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顧準的這份痴情實在感天動地,就連經濟所“革委會”的負責人也動了惻隱之心,去信給顧準的幼子,要他們來醫院護理。
然而得到的答覆是:不來,不來,就是不來!顧準的幼子顧重之(一個才二十出頭的年輕人)回信說:“在對黨的事業的熱愛和對顧準的憎恨之間是不可能存在什麼一般的父子感情的。
”“我是要跟黨跟毛主席走的,我是決不能跟著顧准走的,在這種情沉下,我們採取了斷絕關係的措施,我至今認為是正確的,我絲毫也不認為是過分。
”
他們終於一個都沒來,恩斷義絕,何至於此,何至於此啊!
顧準的家庭悲劇,無疑是當時千萬個家庭悲劇之例;與“有問題”的父母“劃清界線”,也是當時帶有普遍性的一種行為,而且受到肯定和鼓勵。問題是,並非所有“黑幫”、“走資派”、“三反分子”、“牛鬼蛇神”的子女配偶,都和他們斷絕關係。劉少奇的沒有,鄧小平的沒有,陳寅恪的沒有,錢鍾書的沒有,我認識的一些人也沒有。就算聲明“劃清界線”、“斷絕關係”,也不過是明斷暗不斷,或者在運動初期揭發批判,運動後期又重返家庭。至少,在其彌留之際,總要來盡點人子的義務。正如顧准悵然慨嘆的:“人都快死啦,還怕受什麼影響!”像顧准子女這樣“絕情”的,還真不多見。
原因究竟何在?是他的子女不好嗎?不是,顧准曾對他的“小朋友”徐方(咪咪)說:我的子女,那可是叫花子吃老鴨——個個好哇!是他們當真來不得嗎?
也不是。軍宣隊發了通知,經濟所“革委會”也希望他們來,政治上還能有什麼問題?再說顧準的告別儀式,長女顧淑林和長子顧逸東也去了麼!難道活人見不得,死人就見得?到醫院去護理病人是“劃不清階級界線”,參加告別儀式就是“階級立場堅定”?講不通嘛!那麼,是他們和父親沒感情嗎?更不是。顧準是不怎麼管家顧家。早期工作忙,沒時間;後來當右派,沒資格。何況被隔離審查和送去勞改又有好幾次。但不等於子女們就從未得到過父愛,更不等於對他們父親的死活就無動於衷;參加告別儀式那天,顧淑林和顧逸東特意提前一個半小時趕到協和醫院,等著向父親的遺體告別。儀式結束後,姐弟兩人抱頭痛哭,“心中的哀傷難以言傳”。事後,顧逸東把一切責任都攬了下來:“過去的事情,都是我這個做兄長的責任,請求世人不要責怪我的弟妹。”可見,他們既非無情無義之人,也非品質惡劣之人,然而他們的所作所為卻又實在難以讓人接受和理解。
是不好理解。再怎麼說,顧准也是他們的爹呀!沒錯,當時的顧準確實又“黑”
又“髒”,誰沾邊誰倒霉,但也不是人人避之唯恐不及。顧準的弟弟陳敏之、老朋友駱耕漠、弟子吳敬璉等等就沒有迴避(顧准病危時他們都在床前陪伴),就連張純音的女兒咪咪(徐方),一個十幾歲的小女孩,也和顧准成為朋友。就在顧準的子女拒絕來醫院看望護理他時,遠在蘭州的咪咪卻給她敬愛的顧伯伯寫信說:“我就是你的親女兒。”兩兩對比,難道不發人深思嗎?難怪當顧淑林和顧逸東參加告別儀式時,一位老先生看他們的眼光,會“像刀子一般”。
我們不想責備誰,我們也沒有資格責備誰。我們自己在那個荒唐年月里乾的荒唐事還少嗎?有什麼資格對別人說三道四?但事情卻必須搞清楚。為了歷史的悲劇不再重演,我們必須找出原因並引以為訓。
那就恕我不恭了。
七兩難選擇
依我的猜測,子女們不願見顧准,倒未必是自私(怕受牽連和影響),多半也是心裡有一份怨恨(這點想必他們現在不願意說出來)。所謂“怨恨”,也未必是因為顧准“害”了他們,而多半是因為顧准“害死了”他們的媽媽。顧準的妻子汪璧是在
198年
4月
8日服毒自殺的。直接的原因,可能是她
194年在家
中幫顧准銷毀積存多年的手稿、筆記一事被揭發,因此遺書上有“幫助反革命分子銷毀材料罪該萬死”的字樣。其實,早在
197年她與顧准離婚之前,就已經
有了自殺的念頭。“文革”剛爆發,她就受到顧準的誅連而被批鬥,既是“走資派”,又是“狗右派的臭婆娘”。後來又被當眾宣布開除黨籍,而這一切又都無不與顧准有關。從這個意義上講,也可以說汪璧就是顧准“害”死的。汪璧被逼死後,幾個頓失庇護的孩子哭得昏天黑地,叫天天不應,哭地地不靈,只好姐弟幾個相互幫襯攙扶著,料理了母親的後事。這個時候,那個“害死”媽媽的顧准在哪裡呢?可曾來看過亡妻一眼?可曾來為喪事出過一把力?可曾來安慰下痛失慈母的兒女們?沒有。
這當然不能怪顧准。當時,他也在千方百計打聽家人的情況,甚至在為家人攢錢攢糧票。但他被牢牢地管制住了,一點消息也得不到。他同樣叫天天不應,哭地地不靈。可惜這些情況子女們都不知道,知道了也末必能抹去心頭的陰影,至少是,一邊是很少回家,卻不斷給家裡惹麻煩添亂子帶來災難的父親,一邊是受盡驚嚇、含辛茹苦把自己拉扯大的母親,做子女的站在誰一邊,將心比心,還不難理解嗎?子女們毫不猶豫也別無選擇地站在了汪璧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