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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他們還要為自己的上當受騙而悔恨終身。
因此我以為,今後還是少說些什麼“舍魚而取熊掌”之類的淡活!生命的價值,情感的價值,是不可以被看得一錢不值、輕如鴻毛的。一個不知道愛惜自己生命的人,也不會愛惜別人的生命;一個不懂得尊重自己情感的人,也不會懂得尊重他人的情感;而一個既不愛惜生命,又不尊重情感的社會,決不是健康和美好的社會,只會是病態和黑暗的社會。因此我懷疑,那些鼓吹任意犧牲自己生命和情感的說教是不是居心叵測。如果說,在戰爭年代尚有迫不得已,那麼,在和平年代至少是無此必要。因為這只會害人。既害了個別的人(比如顧准一家),也害了我們的民族,我們的社會,我們的國家。
顧准當然是首當其衝的受害者。但顧準的過人之處就在於他能從自已的苦難中引發對人類命運的思考。思想者也是人,也有自己的切身經歷和人生體驗,思想者的思想不可能與自己的經歷毫無關係。過去我們總是說“不要糾纏個人恩怨”,這當然是對的,但這並不等於說一個人對自己遭受的迫害和不公可以麻木不仁。一個對自己都麻木不仁的人也不可能對他人寄予同情,而沒有同情心,就不會有對社會和人生的終極關懷。
問題在於超越。
顧准超越了自己的苦難。他沒有糾纏於自己為什麼會從革命者變成“革命”
對象,為什麼會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具體原由。在他看來,這一切無非是因為沒有很好地解決“娜拉走後怎樣”這個課題。這個課題是偉大的魯迅提出來的。
在當時的進步青年都為娜拉的出走而一片歡呼時先生面對一群熱情而幼稚的新cháo女生,卻不無憂慮地問道:“走了以後怎樣?”先生說:“伊孛生(即易卜生)並無解答;而且,他已經死了。即使不死,他也不負解答的責任。因為伊學生是在做詩,不是為社會提出問題來而且代為解答。”這實在是冷靜而深刻啊,可惜真正聽懂了聽明白了聽進去了的人微乎其微。結果,直到鄧小平以“實事求是”
的精神重新設計新中國的建設藍圖之前,我們還一直在做詩:“數字指標升火箭,一天等於二十年”;“水稻產量何驚人,已聞畝產幾萬斤”;“鋼鐵產量見風長,速度令人難設想。”總之是“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要什麼就有什麼,喜歡誰便是誰,“芙蓉國里盡朝暉”,“六億神州盡舜堯”。事實呢?事實是從1959年
到
191年,中國餓死了幾千萬人,相當於一個加拿大。顧准自己在商城縣,就不斷看見死人。詩意終止的地方,就是理性分析和冷靜思考啟動的地方;而苦難和災難對于思想者來說,則是思想飛躍的突破日。顧准反覆思考:為什麼烏托邦越是美麗,一落實到現實中就越是殘忍?他的結論是:“地上不可能建立天國。
”
“矛盾永遠存在。所以,沒有什麼終極目的,有的,只是進步。”既然我們承認,我們的雙腳只能牢牢地站立在大地上,站立在人間,就得承認所有普通人的權利,承認每個人的“人之常情”是天然合理不可扼殺的東西。人間畢竟不是長著翅膀的天使們飛來飛去的地方。我們需要同心協力建設家園,也需要相親相愛共享天倫。甚至可以說,愛的權利,體驗、表現、交流、傳達情感的權利,也是每個人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它甚至還是人之為人的表徵。因此,即便英雄人物,也並非無情無義、鐵石心腸。“無情未必真豪傑,憐子如何不丈夫。試看與風狂嘯者,回眸時看小菸莵。”就連老虎,也有舐犢之情呢,況乎我等“家雀”?
更何況,革命的目的,社會主義的目的,難道不原本就是為了人類的幸福嗎?
人類的幸福中,難道不包括獲得愛情和享受親情嗎?不能把個人的幸福和人類的幸福對立起來。人類是由一個又一個的個人組成的,沒有每個個人的自由,就沒有全人類的自由;沒有每個個人的幸福,也不會有全人類的幸福。因此,從這個終極的意義上講,情感就不是“魚”不是“芝麻”,它也是“熊掌”、也是“西瓜”
呢!一個人如果自願放棄和割捨親情,那是他自己的事。但如果有人對你說,放棄和割捨你的個人情感這點子“綠豆芝麻”,就能抱個大金娃娃,或者就能進人“人間天堂”,那你可就得小心了!他即便不是一個居心叵測的陰謀家,至少也是一個沒有頭腦的糊塗蟲,要不然就是被某種狂熱的“信仰”沖昏了頭腦的人,就像那些邪教的“教主”和“信徒”們一樣。
好在人是聰明的。犯過一回錯誤,該不會再犯第二回。何況明白人也越來越多。顧準的家庭悲劇,大約可望不再重演。
現在讓我們回到顧准。
九做人,才是最根本的
我曾經一遍遍問自己,有些話,有些事,顧准能不能不說、不做?結論是不能。1962年秋,顧准曾在蘇州和張秀彬、徐文娟夫婦徹夜長談。在說到歷次運動和極左路線造成的種種災難,說到“大躍進”和“共產風”時,顧准悲從中來,憤怒地喊道:“老和尚不出來檢討,不足以平民憤啊!
”表妹徐文娟聞言大驚失色,
這不是“犯忌”嗎?顧准當然也知道這話有“違礙之處”,但他不能不說。因為他在商城縣之所見,不是什麼“形勢大好”,而是哀鴻遍野,人爭相食。他親眼看見老百姓一個個被活活餓死,生計無著,求告無門。如果他不說出來,天良何在?
不能說,又不能不說。這是矛盾所在,也是痛苦的根源。
這種痛苦於知識分子為尤甚。因為知識分子非他,乃是社會的良知與良心。
如果知識分子發現了社會的錯誤,看見了社會的不公,也裝聾作啞,視而不見,充耳不聞,甚至昧著良心說假話,那就愧稱“知識分子”,沒臉在世上做人。但是,面對社會的錯誤和不公,知識分子又是最無能為力的、百無一用是書生。他一無權,二無勢,三無財,四無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又能幹什麼?唯一能做的,也就是把目之所見耳之所聞心之所想說出來吧?叫他不說,哪裡做得到?
因此,該說還得說。而且,還得說真話,不說假話。這裡說的“真”,不是真誠,而是真實。“文革”中,有多少人“真誠”地說假話啊!以至於事後一想起來就羞愧難言,一一不僅為“假話”,更為“真誠”(請參看本書《懺悔與做人》)。
顯然,真實才是更重要的。你可以不把所有的真實都說出來,但說出來的必須真實,這也是一條底線。
至於顧准,對自己的要求就更高了。他不但要求自己所說的全部真實,而且還要把所有的真實都說出來。這就註定了他必定要受苦受難。因為即便只是不說謊,有時也是要受罪的。“文革”中,顧准因為不肯按照某些人事先指定的內容或思路交代問題、出具證明,便不知挨了多少打。但在顧准看來,無論出賣靈魂,還是出賣朋友,都是不可容忍的可恥行為。而實事求是和決不為虎作倀,則是做人的起碼準則。為此,他甚至不願意對與他有隙、曾經整過他的人落井下石,更不要說把患難與共的同志和朋友出賣給惡魔了。1965年2月,他被康生下令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