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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規矩不能破壞,太皇太后只好讓步。[60]
梁子卻也結下,何況章惇還要誓死捍衛新法。元祐元年年初,章惇與司馬光就免役法展開辯論,幾乎將司馬光駁得體無完膚。是可忍孰不可忍,司馬光團隊迅速反擊。他們先是扳倒了首相福建晉江人蔡確,同時群起圍剿章惇,給出的罪名之一竟然是南方人尤其是福建人必定禍國。[61]
章惇終於被貶,一去就是八年。[62]
即便在這八年間,對手也沒放過他,章惇最後被打發到杭州去看守道觀,官名提舉洞霄宮。儘管在宋代,洞霄宮為天下道觀統領,但這種職務顯然不是章惇想要的。[63]
因此,當他重返朝廷時,便開始反攻倒算。
其實,這次章惇得以回到中樞,與他的主義正確與否已經無關,根本原因是太皇太后在元祐八年(1093)九月初三駕崩,親政的哲宗皇帝既要刷存在感又要出窩囊氣。這就必須跟垂簾時代一刀兩斷。劃清界限的最佳方式當然莫過於重啟熙寧新法,而完成這個任務的最佳人選則是章惇。
於是,第二年四月十二日,哲宗宣布改元紹聖,意思是繼承先帝神聖的遺志。九天後,章惇由洞霄宮管理員被直接任命為首相左仆she兼門下侍郎。誰都看得出,這種非同一般的人事變動,意味著皇帝的決心之大也非比尋常。[64]
章惇接到任命立即動身,送行的人不絕於道。章惇卻只將福建沙縣名士陳瓘(讀如灌)請到船上,虛心求教。
陳瓘說:敢問相公何事為先,才不辜負天子厚望?
章惇沉思良久,然後說:司馬光jian邪,先辦了他!
陳瓘說:相公錯了。
章惇聲色俱厲地說:司馬光獨掌權柄,肆意妄為,誹謗先帝,擅改成法,誤國誤民,怎麼不是jian邪?
陳瓘說:只看行跡不看心跡,誰沒有罪?從熙寧到元豐多有不同,先帝難道沒調整?其實溫公(司馬光)錯就錯在行事太急用力過猛。就像船,哪邊重哪邊輕都不對吧?
章惇大為驚異,留陳瓘吃飯,然後揖別。[65]
這是歷史給予的最後一次機會,前兩次則被王安石和司馬光錯過。其實平心而論,凡事有利有弊,新法和舊章恐怕都有問題,因此王安石和司馬光也都有道理,共同錯誤則是行事太急用力過猛。如果章惇能夠接受陳瓘的意見,吸取前人教訓,拋棄門戶之見,恪守中庸之道,不偏不倚團結一切力量穩步進行調整,事情也許還有救。
可惜,這並不可能。
章惇回到開封,就像當年的司馬光一樣,被沸騰的民意和情緒裹挾,年輕時的狠勁也冒出來了。為了徹底否定哲宗親政之前的政治,官方文件中竟然出現了“垂簾之初,老jian擅國”的字樣。如此咒罵太皇太后,堪稱面目猙獰。[66]
對待司馬光他們,就更不會心慈手軟,大體上是活著的統統罷官,死了的追奪贈諡,甚至還提出要將司馬光和呂公著開棺暴屍。這就實在太過分了,哲宗不忍,其他人也看不下去。吏部尚書許將就認為這樣做有虧聖德,同知樞密院事曾布則秘密上書,請求不要毀掉呂公著的墓碑。[67]
這時的章惇,完全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沒錯,司馬光復辟時,章惇是冷靜客觀的,看待新法也還實事求是。他說,保甲法一日不除,則有一日之害。不過免役法沒有錯,產生弊病只是“行之太速”而已。然而現在怎麼樣呢?章惇豈止矯枉過正,簡直就是瘋狂。[68]
更瘋狂的是大興冤獄。正如我們在《大宋革新》一卷中所說,當年神宗皇帝要將一個小官刺配軍州,身為副宰相的章惇都堅決抵制,聲稱士可殺不可辱。此刻,他卻差一點就將流放到嶺南的反對派統統殺掉。幸虧哲宗頭腦清醒,明確表示不敢違背祖宗家法。否則,豈不血流成河?[69]
看來,陳瓘的話全都白說了。
章惇卻成了轉折點。如果說,之前司馬光與王安石的不可調和,是主義之辯再加意氣用事,那麼,章惇和他之後就是權力鬥爭再加你死我活了。典型表現,則是徽宗時首相蔡京對司馬光等人的瘋狂清算。正是這種胡作非為,將仁宗以來的政治文明徹底摧毀,終於導致北宋之亡。
當然,這只是亡國的原因之一,而且是後話。
現在,王安石變法的故事已經講完,留下的是無限惆悵和慘痛教訓。前車之覆,後車之鑑,弄清楚這段歷史的問題所在,也許是我們更該做的工作。只不過,事情恐怕還得從王安石、司馬光和章惇的一位共同朋友說起。他的坎坷命運和不幸遭遇,很能發人深省,說明問題。
沒錯,這個人就是蘇軾。
[57]見《宋史·章惇傳》、民國《盩厔縣誌》。
[58]見《宋史·章惇傳》、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七十熙寧七年九月壬子日條。
[59]見《宋史》之神宗本紀三、章惇傳,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七十一熙寧八年十月庚子日條、卷七十七元豐五年四月甲戌日條。
[60]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七十八元豐八年十月丁丑日條。
[61]章惇與司馬光的論戰見李燾《長編》三百六十七元祐元年二月丁亥日條,蔡確被貶和御史王岩叟稱南方人禍國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七十九元祐元年閏二月庚寅日條及己丑朔日條。
[62]章惇被貶,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七十九元祐元年閏二月辛亥日條,復出見該書卷八十三紹聖元年四月壬戌日條。
[63]見《宋史·章惇傳》,畢沅《續資治通鑑》卷八十一元祐四年十二月丁酉朔日條。
[64]章惇新職務史上有不同說法,另一說為右仆she兼中書侍郎,見黃以周等《拾補》卷九紹聖元年四月壬戌日條及注。
[65]見《宋史·陳瓘傳》、畢沅《續資治通鑑》卷八十三紹聖元年四月壬戌日條。
[66]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八十三紹聖元年四月是月條。
[67]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八十三紹聖元年七月丁巳日條。
[68]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七十九元祐元年二月丙子日條。
[69]見《宋史·章惇傳》。
第四章
教訓所在
蘇軾下獄
元豐二年(1079)七月,蘇軾被捕,罪名誹謗。
逮捕令是神宗皇帝親自簽署的,專案組則由言諫機關的長官知諫院張璪(讀如早)和監察機關的長官御史中丞李定負責。皇帝還批示,由御史台選派朝臣一人前往今天的浙江省湖州市,將時任知州的蘇軾捉拿歸案。[1]
敕令一出,如雷霆霹靂,不及掩耳。
御史台選派的太常博士皇甫遵不敢怠慢,帶著一個兒子兩個法警立即出發,日夜兼程。駙馬都尉王詵(讀如身)也不敢大意,馬上派人通過蘇轍給蘇軾通風報信。兩撥人爭先恐後你追我趕,幸虧蒼天有眼,皇甫遵因為兒子生病在路上耽誤了半天,猝不及防的蘇軾總算有了思想準備。
沒過多久,皇甫遵也到了。
皇甫遵到達湖州之後,便徑直走進州衙。這位欽差大臣全身官服手持笏板站在庭院裡,兩個法警白巾青衣一左一右護衛在旁。他們倆左顧右盼面目猙獰,不知道要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