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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見李燾《長編》卷二百六十一熙寧八年三月己未日條。按,熙寧八年二月癸亥朔,三月癸巳朔,可知二月共三十天。信使二月十二甲戌日離京,行程二十二天,應於三月初四丙申日到江寧。從三月初五丁酉日到三月二十七己未日,也是二十二天。

    [4]以上見李燾《長編》卷二百六十四熙寧八年五月丙子日條及戊寅日條。

    [5]見《宋史·韓絳傳》。

    [6]見李燾《長編》卷二百六十八熙寧八年九月辛未日條,又參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七十一熙寧八年正月庚子日條。

    [7]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七十一熙寧八年正月庚子日條。

    [8]見李燾《長編》卷二百五十九熙寧八年正月庚子日條。

    [9]重啟市易務案調查程序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七十熙寧七年五月是月條,曾布與呂嘉問被罷免見李燾《長編》卷二百五十五熙寧七年八月壬午日條。兩書對曾布和呂嘉問被罷免的時間記載不一,這裡不討論。

    [10]以上見李燾《長編》卷二百五十四、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七十熙寧七年七月癸亥日條。

    [11]見《宋史》之王安石傳、呂惠卿傳,李燾《長編》卷二百六十、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七十一熙寧八年二月癸酉日條。關於王安石復職的前因後果,李燾書注中有考證,可見種種說法均不可靠,這裡不討論。

    [12]見李燾《長編》卷二百六十、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七十一熙寧八年二月癸酉日條。野史所說呂惠卿的表現,李燾書注認為不實。

    [13]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七十一熙寧八年閏四月壬子日條。

    [14]見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七十一熙寧八年十月庚寅日條。歷史上的華亭有兩個,一個在今天的甘肅省,一個在今天的上海市,此處所稱華亭屬秀州,在今上海市。

    [15]見李燾《長編》卷二百七十六熙寧九年六月辛卯日條、卷二百七十八熙寧九年十月丙午日條,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七十一熙寧九年十月戊子日條、丙午日條。

    呂惠卿被誣

    事實證明,呂惠卿是被誣陷的。

    對於呂惠卿出賣王安石一案,最早提出質疑的是陸游的祖父陸佃。哲宗初年,陸佃由吏部調任禮部,以侍郎的身份參加《神宗實錄》的編撰。寫到這段歷史時,檢討官黃庭堅主張按照當時監察官員彈劾呂惠卿的奏摺表述,陸佃卻認為不能只聽一面之詞,必須找到證據,核對事實。

    黃庭堅說:按侍郎的主張做,豈非諂媚?

    陸佃則說:照檢討的意思寫,便是誹謗。

    兩人爭執不下,陸佃便上了一道奏摺,請求垂簾聽政的太皇太后下令將宮廷收藏的有關文件發下,看看當年呂惠卿上繳的王安石書信中究竟有沒有“勿令上知”的字樣。

    檔案調出,搜檢的結果是沒有。[16]

    後來的正史卻依然認定有。對此,李燾的《續資治通鑑長編》解釋說:陸佃是王安石的學生,他的話怎麼能信?

    這種邏輯十分可笑。鄭俠也是王安石的學生,他的話怎麼就信?何況陸佃與王安石雖有師生關係,對於老師的改革卻是存疑的,至少態度比較客觀。他曾經對王安石說:新法不能說不好,實行的結果卻是擾民,比如青苗法就是。

    王安石大吃一驚,問:怎麼會這樣?

    陸佃說:因為老師聽不得不同意見。

    王安石大笑:我豈是固執己見的人?

    陸佃答:當然。但是外面都這麼說。

    於是,王安石不再讓他參政議政,只讓他做學問。[17]

    事實上陸佃的學問非常好。他對此案的重新審視,便正體現了治學的嚴謹,甚至有“重證據,不重口供”和“疑罪從無”的法治精神。否則,他有什麼必要為“欺師滅祖”的呂惠卿辯誣?相比之下,罔顧事實的人不該臉紅嗎?

    沒錯,呂惠卿上繳的書信不止一封,不可能每封信里都有“勿令上知”的字樣。但是陸佃的奏摺說得很清楚,調出檔案的目的就是要查明這一事實。那麼請問,宮中為什麼要扣住關鍵證據不發?太皇太后可是反對變法,既不喜歡王安石也不喜歡呂惠卿的。說那封信丟了就更不通。如此重要的證據,怎麼會遺失,又怎麼可以遺失?難道有賊?

    結論只有一個:王安石根本就沒寫過那樣的信,呂惠卿也沒有出賣他。反目為仇是真的,惡毒攻擊也是真的,但那是自衛反擊,最多防衛過當,因為先下毒手的不是他。

    那麼,先出手的是誰?

    王安石的兒子王雱(讀如乓)。[18]

    說來王雱也是才子,甚至神童,卻又是病人。他的心理恐怕是不健康的。據說,這位公子曾在父親與程顥討論如何推行新法時衝出來大放厥詞:只要把韓琦和富弼的腦袋砍下來掛在大街上,新法自然盛行。此事雖被證偽,但要說王雱膽大妄為,王安石教子無方,則大約不誣。[19]

    王雱對呂惠卿,也確實恨到了骨頭裡。原因可能是他們父子重返京師時,就聽說了呂惠卿的種種忘恩負義。按照正史的描述,此人在擔任參知政事之後就背叛了王安石,千方百計阻撓王安石復出。這種叛徒,當然人見人恨。

    可惜此事查無實據,正史也只留下“凡可以害王氏者無不為”一句空話,什麼細節都沒有。唯一能夠拿出來說說的,是他曾經想借餘姚縣主簿李逢謀反案大做文章,但同樣沒有細節。司馬光的記載中隻字不提,李燾也不採信。[20]

    那麼,呂惠卿究竟幹過那些壞事沒有?

    沒有,證據是熙寧八年六月神宗與王安石的談話。皇帝告訴王安石:呂惠卿對愛卿很有意見呢!他說以前愛卿被人污衊,他極力辯誣。現在他被誣,愛卿卻一言不發。朕只好為卿再三解釋。他又疑神疑鬼,懷疑有人挑撥離間。

    王安石的回答是:臣不知道誰要陷害呂惠卿,也許他是疑心生暗鬼吧!不過,惠卿兄弟確實得罪了一些人,有些事也做過分了。臣勸他們不要樹敵,他們不聽。[21]

    這就很清楚。如果呂惠卿當真對不起王安石,他怎麼會有委屈?更何況,李逢案發生時,呂惠卿擔任參知政事還沒多少時間。就算他想做宰相,也不到時候吧?他的政治資本既然是變法,還得依靠王安石的影響力吧?這個時候就去把王安石搞臭,犯得著、划得來嗎?

    呂惠卿沒有那麼傻。

    神宗的話,也分明是在為鬧誤會的好朋友做調解。

    但是到了七月,呂惠卿卻先是請病假,然後又幾次三番提出辭職。皇帝當然不批准,還讓王安石和另一位副宰相王珪去慰問。神宗說:什麼事情都沒有,為什麼要辭職?

    呂惠卿答:沒有別的原因,力不勝任而已。

    宋神宗說:天下事又不要你一人負責,何必呢?

    呂惠卿答:臣確實能力有限。當年受命,只因安石外放朝中缺人,這才勉為其難。現在他已經回到相位,臣也早就該離開中樞,到地方上去報答陛下的知遇之恩。

    宋神宗說:安石復位,正該協力,為什麼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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