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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武帝起用的打手,是公孫弘和張湯。

    這一招很靈。公孫弘任御史大夫時,丞相是薛澤。張湯任御史大夫時,公孫弘已經去世,丞相先後是李蔡和莊青翟。結果,薛澤、李蔡、莊青翟都成了擺設。大政方針,全由張湯和漢武帝一手拍板,沒別人什麼事。

    公孫弘和張湯能夠架空丞相,固然因為他們兩人一個陰險一個蠻橫,但與擔任的職務也不無關係。御史大夫的主要職權是掌管文書和監察百官,實為朝廷的秘書長和監察長。

    如果存心想做事,那是很有事情可做的。

    更重要的,是他的副手。

    御史大夫的副手有兩個,一個叫御史丞,一個叫御史中丞。雖不過一字之差,卻有天壤之別。漢制,官銜前面有“中”字的,都在皇宮裡辦公,御史中丞也一樣。

    實際上,御史中丞就是御史府駐宮辦事處主任。這樣的副手,丞相是沒有的。皇帝有什麼想法,也是先告訴御史中丞,由御史中丞轉告御史大夫,再由御史大夫轉告丞相。御史大夫揣摩聖意,要比丞相容易得多。

    公孫弘和張湯得逞,這是原因之一。

    不過御史大夫畢竟是政府的人。漢武帝要奪權,還得用宮廷的人。宮廷的人就是宮廷官,也叫中朝官。其中最重要的,是尚書。尚書就是皇帝的政治秘書。如果讓尚書來處理政務,皇帝就有了自己的班子。

    然而尚書的地位實在太低,必須派個大領導。

    這個大領導,就是大司馬。

    大司馬是在全面推行經濟體制改革那年(元狩四年)設置的,其實就是被廢除的太尉,但不再作為宰相,也非正式官職,而是加在將軍官銜之上的名譽稱號,比如大司馬大將軍,大司馬驃騎將軍,大司馬左將軍。

    大司馬的任務,是“領尚書事”(西漢),或“錄尚書事”

    (東漢),也就是領導、統率、管轄、主持尚書的工作。表面上看,不過秘書長,還是兼職。但,大司馬的政治待遇是位比三公的。這樣的秘書處,簡單嗎?

    當然不簡單。

    事實上大司馬統領的尚書事,也逐步由秘書機構變成了決策機構。但凡事關軍國的大政方針,都先由尚書參謀議論提出意見,形成決議才由宮廷送往朝廷。

    顯然,這是另一個政府,只不過這政府是設在皇宮裡的。因為首任大司馬衛青和霍去病都是外戚,是后妃的娘家人。他們要策劃軍事也只能在宮中與皇帝密談。久而久之,大司馬官署宮中就成了慣例。

    這樣一來,帝國就有了兩個政府。一個叫中朝(也叫內朝),在宮中;另一個叫外朝,在府中。外朝之首為丞相,中朝之魁為大司馬。兩套班子,共理朝政。

    沒錯,一國兩府。

    其實就連這個說法也是不準確的。大司馬位高權重,親近皇帝,尚書們在宮中輪班值宿,隨時聽候召見,面呈奏章,親聆聖旨,信息遠較宮外朝臣靈通。丞相為首的外朝根本無法與之抗衡,只有諾諾承命辦事而已。

    從此,丞相更成了擺設。後來,就連這職銜也被取消,改成了別的。是不是真宰相,則全看是否領尚書事或錄尚書事。到東漢,更建立尚書台(又叫台閣或台省)。一國兩府公開化,變成公府(三公府)和台閣(尚書台)。

    這都是漢武帝開的壞頭。

    漢武帝卻十分滿意。他終於完成了集權大業:始集地方之權於中央,再集中央之權於皇帝。大權在握,他可以為所欲為,或者說大展宏圖。至於留下的無窮後患,則只能以後再說。

    第四章 官治天下

    同情弱者,是好人;除暴安良,是好官;惡人自己做,施恩的事留給皇上,是忠臣。

    然而這個好人、清官、忠臣,同時也是冤案的製造者和惡法的炮製者。

    職業官僚

    酷吏張湯是自殺的。

    元鼎二年,也就是張湯擔任御史大夫的第六年,辦案甚多的他自己也被別人舉報,罪名是官商勾結,以權謀私,泄露國家機密,破壞經濟改革。因此,丞相莊青翟抓捕了張湯的親信,供詞也被送達御前。

    漢武帝問:朕每次打算有所動作,商人們都會事先得到消息,囤積貨物。難道有人通風報信嗎?

    張湯答:應該是。

    漢武帝認為他不老實,便派趙禹去審問。

    趙禹是張湯的老同事。武帝朝那些苛嚴的律條,就是他和張湯一起制定的。武帝讓趙禹審理此案,應該說既想查明真相,也有保全之心。

    張湯卻仍不認罪。

    趙禹便說:老兄怎麼不守本分?捫心自問,被你弄得家破人亡的何止萬千?現在人家告你,言之鑿鑿,只不過皇上不忍法辦而已,你又何必硬要辯解?

    於是張湯自殺。

    張湯死後,家產少得可憐,都是俸祿所得和皇帝所賜,並無來歷不明的巨額財產。他的兄弟和兒子想厚葬,他的母親卻反對。張湯母親說:我兒身為天子之臣,竟被小人誣陷而死,何必厚葬,又豈能厚葬?

    最後,一輛牛車一口薄棺,埋葬了張湯。

    武帝得知,感慨萬千。他說:不是這樣的母親,生不出那樣的兒子。於是下令嚴查此案。結果,舉報張湯的人被判死刑,丞相莊青翟下獄自殺。

    張湯一案的背後,無疑是官場的殘酷鬥爭,且案情複雜,撲朔迷離。不過,張湯並未以權謀私,應是事實。他在任職期間並無瀆職行為,更是事實。

    克己奉公,忠於職守,張湯是清官。

    但,張湯也是酷吏,他的刀筆之下冤案不少。大司農顏異,就是被他妄加罪名害死的。汲黯也指出,張湯辦案唯上不唯法,皇上討厭的就設法詆毀,皇上喜歡的就曲意回護。

    請問,這能算是好法官嗎?

    恐怕不能。

    問題是張湯還有另一面:豪強的案子自己受理,從重從嚴從快。平民百姓犯案,則向皇帝口頭匯報,那些人也往往被赦免。可見張湯在審理案件和匯報案情時,是不畏強暴的,也是向弱勢群體傾斜的。

    同情弱者,是好人;除暴安良,是好官;惡人自己做,施恩的事留給皇上,是忠臣。然而這個好人、清官、忠臣,同時也是冤案的製造者和惡法的炮製者。

    張湯,該怎麼評價?

    職業官僚。

    秦漢帝國的職業官僚,叫文吏。吏是辦事員,官才是管理者,就像僚是僚屬,官是長官。不過,正如官與僚常常連用或通用,官與吏也往往不分。比如吏祿和吏治,便既包括吏,也包括官。封疆大吏,就更是大官。

    但,文吏卻不等於文官。

    嚴格意義上的文官,不但應該是讀書人,而且要有政治理想或政治抱負,至少要有政治主張。他們從政的目的,是“致君堯舜上”;執政的任務,是“再使風俗淳”。4也就是說,他們是政治家,或政治工作者。

    文吏卻是技術官僚。他們看重的是專業技術能力,包括財會、法律、公文寫作。比如漢武帝重用的桑弘羊,就是經

    濟專家;張湯、趙禹、杜周,則是法律專家。他們也多半受過專門訓練,甚至有著基層工作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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