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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孫弘卻說,這不符合人之常情,請皇上不要理他。

    漢武帝便不理睬卜式。

    但是算緡法頒布後,富豪們紛紛隱瞞財產,卜式卻一下子又拿出二十萬。喜出望外的漢武帝,便把這位愛國商人樹為道德楷模,要大家向他學習。

    可惜榜樣的力量未必無窮,還是沒人申報財產。

    漢武帝無奈,只好在頒布緡錢令的兩年後,又頒布告緡令。告緡,就是舉報隱瞞財產。告緡令,則是對舉報者的獎勵條例,金額是被舉報者財產或資產稅的一半。

    這一政策,據說是酷吏張湯的設計。

    大司農顏異之死,也在這一年。

    告緡令頒布後,一場舉報他人財產的人民戰爭就打響了,幾乎所有中產以上家庭都被舉報。中央政府則派出由酷吏組成的工作組奔赴各地,就地處理隱瞞財產案。

    其結果,是社會財富被強迫清零,中產階級集體破產,民眾的儲蓄和投資意識銳減。大家有了錢就趕緊花掉,生怕變成打狗的肉包子。至於國庫,當然盆滿罐滿。

    漢武帝和桑弘羊,卻意猶未盡。

    元封元年,漢帝國又出台了由桑弘羊設計的均輸法和平準法。均輸,就是政府平價收購各地土特產,然後運往他地高價賣出,賺取差價。平準,則是由政府掌握和控制全國物資,低價買進,高價賣出,利歸朝廷。  

    顯然,桑弘羊的手從製造業伸向了流通領域。或者說,他已經不滿足於金融和鹽鐵的壟斷,還要建立天底下最大的商業網絡,而且由帝國政府獨家經營。

    漢武帝不但收稅,還要經營權。

    這下子,民間資本的所有出路,以及工商業者發家致富的所有門路,便都被堵死了。帝國政府成了最大的甚至唯一的銀行家、企業家和批發商。

    如此壟斷和霸道,就連愛國商人卜式也看不下去。也就在這年,由於發生旱情,漢武帝讓巫官求雨。卜式卻說:用不著求。只要把桑弘羊扔進油鍋,天就下雨了。

    天有沒有下雨,不知道。卜式失寵,是事實。

    桑弘羊的生前身後,則是罵聲一片。罵得最凶的,是儒家。這非常怪異,因為桑弘羊打擊的是商人。商人痛恨他不難理解,歷來藐視商人的儒生罵什麼呢?

    何況經濟問題從來就是儒家的短板,他們也只會扣道德帽子。而且罵來罵去,無非為富不仁,與民爭利。

    桑弘羊不屑一顧。

    是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礦山、海洋、森林、原野等等,原本就是天子的。開放給民間,是讓利於民。收歸國有,則天經地義。何況皇上並沒有把經營權捏在自家手裡,而是交給國家,怎麼能說是自私?  

    均輸和平準也一樣。物流和銷售由民營改為國營,政府就可以進行宏觀調控。不法jian商再也不能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怎麼是為富不仁?更何況,通過國營商業增加財政收入,就不用加賦加稅,怎麼是與民爭利?

    桑弘羊底氣很足。

    其實,這裡面未嘗沒有道德問題。比方說,只准國家賺錢,不准商家牟利,有道理嗎?挑動群眾互相舉報,人人以鄰為壑,很正義嗎?政府說收稅就收稅,收不上來就動粗撒野,跟強盜有區別嗎?

    可惜,儒家根本就認識不到這些。

    桑弘羊也理直氣壯,因為他並沒有以權謀私。他之所謀為國家利益,他之所護為中央集權,他之所求為富國強兵。

    你要說他不道德,先得否定這三項。

    然而問題的關鍵正在這裡。國家利益,一定高於個人利益嗎?中央集權,一定必須維護嗎?富國強兵,就一定要讓工商業者和中產階級破產嗎?

    但是桑弘羊不會回答這些問題,漢武帝也不會。在他們看來,這些根本就不是問題,成問題的是那些巨商大賈。他們富可敵國,貴擬王侯,號曰素封(沒有爵位的王侯),已經構成對政權的嚴重威脅。國家的經濟命脈,又豈能掌握在他們手裡?增加中央財政,只是改革的目的之一。防止民間出現財閥和財團,才是根本所在。  

    漢武帝要錢,更要命。

    實際上,任何一個集權的社會,一個可能由集權發展為專制的社會,都不會允許民間資本形成規模,因為那會變成一種與絕對權力抗衡的力量。如果這些財團還涉嫌黑社會,那就不但要遏制,還必須斬盡殺絕了。

    郭解之死,即因為此。

    打掉地頭蛇

    郭解被殺,是在推恩令頒布那年。

    這年其實還有兩件大事,一是設置朔方郡(約今內蒙古自治區伊克昭盟西北部及巴彥淖爾盟後套地區),二是移民三百萬人於茂陵。這兩件事跟推恩令一樣,都出自主父偃的建議。幹完這三票,主父偃被殺。

    至於郭解,則接到命令,要遷往茂陵。

    茂陵在今陝西省興平市,是漢武帝的陵墓,當時正在建設,同時還要建茂陵縣。建縣就要移民。只不過,這回遷過去的都是全國各地的大戶人家。

    主父偃的說法,叫“天下豪傑”。

    豪傑就是豪強,也就是土豪劣紳地頭蛇,包括強宗巨族和暴發戶。據說,這些人招降納叛,姑息養jian,與黑惡勢力

    結為死黨,成為橫行鄉里的惡霸集團,甚至左右地方政治,危害性不亞於割據一方的諸侯王。  

    至少在帝國統治者的眼裡,是這樣。

    這就要打擊。對付諸侯的辦法是釜底抽薪,分拆他們的封國。對付豪強的辦法則是連根拔起,讓他們到茂陵去。豪強們離開本土來到皇帝眼皮底下,根本成不了氣候。諸侯失去豪強的支持,更只能是沒毛的雞。

    很好!一舉兩得,左右開弓。

    三百萬人就這樣背井離鄉。按說,他們本應是併兼之家(大財閥),或亂眾之民(黑社會),實際操作的標準卻是家產三百萬。也就是說,只要你富甲一方,不管是勤勞致富還是貪污盜竊,統統都是打擊對象。

    對!良莠不分,一刀切!

    問題是即便按照這個標準,也沒郭解什麼事。他並不是富商,也不是豪強,司馬遷則稱他為遊俠。俠,是因為扶危濟困;游,則證明並無職業。只不過,郭解雖無一官半職,卻有很多人甘願為他奔走,還爭先恐後。

    郭解的工作,似乎就是行俠仗義,或者開了一家沒註冊的公關公司。他甚至曾經從軹縣(軹讀如只,在今河南省濟源市)到洛陽去調解是非。他的能量也大,只要打聲招呼,就可以讓縣裡免去某人的差役。

    這樣的人,大約只能叫江湖老大。  

    那時朝野的界限並不分明,戰國遺風也還在。不少名臣權貴,比如張良、季布、竇嬰、袁盎、周亞夫,都或者自己俠義,或者結交俠士。總之,遊俠不會因為身在糙莽就不為人知,郭解的遷徙則連車騎將軍衛青都被驚動了。

    衛青說:郭解沒那麼多錢,不該在名單中。

    漢武帝卻一聲冷笑:一介平民的權威之大,居然能讓將軍來替他說情。這樣看,他們家不窮!

    這就不但該走,而且該死了。

    沒錯,漢武帝固然不喜歡他的臣民太有錢,卻更不喜歡他們有影響。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有號召力的只能是皇上和帝國政府,豈能是平民或者遊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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