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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帝國只收買儒生,卻堪稱高明。因為儒家是主張忠君愛國的。事實上,此後即便在王朝末年,士人都很少參加造反。將起義者們凝聚在一起的,也從來不是儒家思想。
赤眉、黃巾、白蓮教、太平天國,都如此。
因此,儘管兩千多年以來,王朝更替在所難免,帝國制度卻穩如泰山。同樣,儒家雖不能絕對壟斷仕途,卻成功地將其他學派排斥在政治生活之外。就連後來興起的玄學和佛學,也很難挑戰其老大地位。
這是一筆雙方都很合算的買賣。
是啊,儒家奉獻知識忠誠,帝國開放官位俸祿;儒家謀取了生存空間,帝國得到了國家棟樑;儒家獲得了對意識形態的控制,帝國則把它變成自己的統治工具。
一個獨尊,一個至尊,一個壟斷,一個把玩,他們當然會拍板成交。
但,這又是一筆不平等的交易。
的確,儘管帝國承諾要按照儒家思想來治國,然而在事實上,行王道還是行霸道,卻完全由不得儒生。王道好用夠用時,自然不妨溫文爾雅,歌舞昇平。一旦不夠趁手,就會大打出手,甚至殺人如麻。
總之,帝國可以隨心所欲,翻臉不認人,知識階層卻必須履行魔鬼協議,從此交出靈魂,不再有自由的思想和思想
的自由。而且,由於這一次的集體出賣,中國知識界在今後漫長的歲月里,還要遭受無數次磨難和摧殘。
因此,這是另一種“焚坑事業”。
是的。獨尊儒術與焚書坑儒,只有手段的不同,沒有本質的區別。其目的,都是要統一思想。只不過,秦始皇威脅,漢武帝利誘;秦始皇不准人民讀書,漢武帝要人民只讀一種書。結果,始皇失敗,武帝成功。13然而漢武帝的成功,卻不是儒家的,而是法家的。法家其實很清楚,統一思想靠殺人是不行的,得靠誅心,正所謂“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14由此推論,殺其人就是最次的了。
相反,收買人心則是成本最低而效果最好的辦法。不要忘記,法家是主張“兩面三刀”的。三刀,就是絕對權威、陰謀詭計和嚴刑峻法;兩面,則是賞和罰。始皇用罰故焚書,武帝用賞故尊儒。但,給儒家吃冷豬肉,絕不等於對其他人就不會揮舞狼牙棒。
那就讓我們來看看漢武帝的法家嘴臉。
受辱,還是去死
先看一份死亡名單:
建元二年,御史大夫趙綰下獄自殺。
元光四年,魏其侯竇嬰被殺。
元朔二年,齊相主父偃被殺。
元狩四年,前將軍李廣自殺。
元狩五年,丞相李蔡下獄自殺。
元狩六年,大司農顏異被殺。
元鼎二年,御史大夫張湯自殺。
元鼎二年,丞相莊青翟下獄自殺。
元鼎五年,丞相趙周下獄自殺。
天漢三年,御史大夫王卿自殺。
征和二年,丞相公孫賀下獄死。
征和三年,丞相劉屈下獄腰斬。
後元元年,御史大夫商丘成自殺。
以上十三人,都在漢武時期非正常死亡,其中丞相五人,御史大夫四人。不在名單中的,還有太子劉據和皇后衛子夫,以及新太子(漢昭帝)的母親鉤弋夫人。他們有的死於漢武帝的yín威,有的死於他的峻法。
比如李廣。
長年在邊疆保家衛國的李廣,是被匈奴稱為“漢之飛將軍”的。他曾經生擒匈奴的she雕英雄,也讓匈奴長期不敢來犯。漢文帝甚至感嘆他生不逢時。文帝說,李廣如果生在高帝時代,封萬戶侯又算什麼!
然而李廣卻被逼自殺。
李廣實際上是被漢武帝害死的,儘管漢武帝並不負直接責任。元狩四年,武帝發動漠北之戰,由大將軍衛青和驃騎將軍霍去病率兵攻擊匈奴,李廣被任命為前將軍。這時他已六十多歲,很願意爭取最後的輝煌。
可是作為前將軍,李廣接到的命令,卻是走東路與大軍會合。這道奇怪的命令背後,其實另有原因。原來,漢武帝曾私下裡告誡衛青:李廣命數不好,是單數。孤星照命,讓李廣打頭陣,恐怕不吉利。
漢武帝一句話,就斷送了李廣的前途。
正好衛青也有私心。他要把頭功留給自己人,便把李廣變成了當年的陳勝。由於東路難走,又沒有嚮導,迷失了方向的李广部隊不能及時趕到指定地點,依律必須接受軍事法庭的調查,甚至審判。
心中有愧的衛青倒是願意為李廣說情,李廣卻不肯配合。他說:我老了,無法再對簿公堂。於是拔刀自盡。消息傳出,全軍皆哭。老百姓聽說,也都哭。
那麼,李廣為什麼寧肯自殺,也不申訴?
因為帝國的法庭和監獄都太恐怖。想當年,絳侯周勃從看守所放出來的時候,就曾心有餘悸地說:我將兵百萬,位極人臣,今天才知道獄吏的威風。
帝國的律法也極其苛嚴。比如雲中太守魏尚,出生入死戰功赫赫,卻僅僅因為上報的殺敵數字與上交的敵人首級差了六個,便被下獄罰為苦力。武夫們多半沒有文化,這樣的差錯誰不會有?帝國卻不依不饒。
我們知道,魏尚時的皇帝是漢文帝,文帝可是以寬厚仁慈著稱的。這時被調查的官員和將領,尚且只要一句話對不上號,便會被繩之以法,何況武帝時代?帝國的法官幾乎都是酷吏,李廣又哪裡是對手?
所以,受審即受辱。
士可殺不可辱,李廣選擇了死。
選擇受辱的是司馬遷。
司馬遷遇難,是因為李陵。李陵是李廣的長孫。李廣自殺十九年後,李陵隨貳師將軍李廣利出征祁連山,奉命率步兵五千人吸引匈奴兵力,結果被八萬人團團圍住。李陵血戰八天而救兵不到,彈盡糧絕,被迫投降。
顯然,李陵之敗,是因為李廣利指揮失當,救援不力。
但李廣利是漢武帝的大舅子,當然不會被追究責任。相反,司馬遷為李陵說公道話,卻被視為別有用心。
於是,漢武帝將司馬遷下獄法辦。
司馬遷被判處的是死刑。依照當時的律條,死刑可以用錢贖買,也可以用腐刑頂替。但是他沒有那麼多錢,周圍的人也不肯伸出援手。如果像李廣那樣去死,則《史記》無法完成。司馬遷別無選擇,只能接受腐刑。
腐刑又叫宮刑。受此刑者,男的割掉陰精,女的破壞陰道。這當然極其殘忍,也為任何男人和女人所無法忍受,因此在漢文帝時一度被廢。不過,此刑很快又被帝國恢復,直到隋文帝開皇初年才被徹底廢除。
可惜,司馬遷遇到的不是隋文帝,而是漢武帝。他只能去承受肉體的痛苦和精神的屈辱。受刑之後,司馬遷“腸一日而九回”,坐立不安,汗流浹背,神情恍惚,一度仿佛變成
沒有靈魂的行屍走肉。
這種痛苦,漢武帝知道嗎?
也許知道,也許不知道。但重要的是,他不需要知道,因為他的立法精神就是要讓你痛苦。更險惡的是,他的制度居然這樣設計:要麼去死,要麼受辱。尊嚴和性命,只能二選一,除非你有足夠多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