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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光流得著實太快。

    23

    第三個同我睡覺的女孩,稱我的陽物為“你存在的理由”。

    以前,我曾想以人存在的理由為主題寫一部短篇小說。小說歸終沒有完成,而我在那時間裡由於連續不斷地就人存在的理由進行思考,結果染上了一種怪癖:凡事非換算成數值不可。我在這種衝動的驅使下整整生活了8個月之久。乘電車時先數乘客的人數,數樓梯的級數,一有時間就測量脈搏跳動的次數。據當時的記錄,1969年8月15日至翌年4月3日之間,我聽課358次,性茭54次,吸菸6,921支。

    那些日子裡,我當真以為這種將一切換算成數值的做法也許能向別人傳達什麼。並且深信只要有什麼東西向別人傳達,我便可以確確實實地存在。然而無須說,任何人都不會對我吸菸的支數、所上樓梯的級數以及陽物的尺寸懷有半點興致。我感到自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只落得顧盼自憐。

    因此,當我得知她的噩耗時,吸了第6,922支煙。

    24

    這天夜裡,鼠一滴啤酒未沾。這絕非好的徵兆。他因而一口氣喝了5杯冰鎮吉姆威士忌。

    我們在店鋪的幽暗角落裡玩彈子球來消磨時間。這玩藝兒實在毫無價值可言:花幾枚零市,換取它提供僵死的時間。

    然而鼠對什麼都一本正經。因此我在6局之中能贏上兩局幾乎近於奇蹟。

    “喂,怎麼搞的?”

    “沒什麼。”鼠說。

    我們返回餐桌,繼續喝啤酒和吉姆威士忌。

    兩人幾乎沒有交談,只是默默地、不經意地聽著自動唱機繼續播放的唱片:《普通人》、《木雪杖》、《空中魂》、《來呀孤獨的少女》……

    “有事相求。”鼠開口道。

    “什麼事?”

    “希望你去見個人。”

    “……女的?”

    鼠略顯猶豫,然後點了點頭。

    “為什麼求我?”

    “舍你有誰?”鼠快速說罷,喝下了第6杯威士忌的第一口。

    “有西裝和領帶?”

    “有。可是……”

    “明天兩點。”鼠說,“喂,你知道女人到底靠吃什麼活著?”

    “皮鞋底。”

    “哪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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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分節閱讀_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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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鼠最喜歡吃的東西是剛出鍋的熱蛋糕。他將幾塊重疊放在一個深底盤內,用小刀整齊地一分為四,然後將一瓶可口可樂澆在上面。

    我第一次去鼠家裡,他正在月暖融融的陽光下搬出餐桌,往胃袋裡邊沖灌這種令人反胃的食物。

    “這種食物的優點,”鼠對我說,“是將吃的和喝的合二為一。”

    寬敞的院子裡糙木蔥籠,各色各樣的野鳥四面飛來,拼命啄食灑滿糙坪的爆米花。

    26

    談一下我睡過的第三個女孩。

    談論死去的人是非常困難的事情,更何況是年紀輕輕便死去的女郎。她們由於一死了之而永葆青春年華。

    相反,苟活於世的我們卻年復一年、月復一月、日復一日地增加著年齡:我甚至時常覺得每隔一小時便長了一歲。而可怕的是,這是千真萬確的。

    她絕對不是美人。但“不是美人”這種說法未必公正。我想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她不是長得對她來說相得益彰的那種類型的美人。”

    我只存有她一張照片。背面寫有日期,1963年8月,即甘迺迪總統被子彈she穿頭顱的那年。她坐在一處仿佛是避暑勝地的海岸防cháo堤上,有點不大自然地微微含笑。頭髮剪得很短,頗有賽巴格風度(總他說來,那髮型使我聯想起奧斯威辛集中營),身穿下擺偏長的紅方格連衣裙。她看上去帶有幾分拘泥,卻很美,那是一種似乎能夠觸動對方心中最敏感部分的美。

    輕輕合攏的雙唇,猶如纖纖觸角一般向上翹起的鼻頭,似乎自己修剪的劉海不經意地垂掛在寬寬的前額,由此到略微隆起的臉頰之間,散在著粉刺淡淡的遺痕。

    她14歲,是她21載人生中美奐美侖的一瞬間,旋即倏然逝去——我只能這樣認為。究竟那種事是由於什麼、為了什麼而發生的,我無法捉摸,別人也全然不曉。

    她一本正經地(不是開玩笑)說她上大學是受天的啟示。

    當時還不到凌晨四點。我們赤身裸體地躺在床上。我問所謂天的啟示是怎麼回事。

    “那怎麼曉得呢,”她說。稍頃,又補充道:“不過,那就像是天使的翅膀從天而降。”

    我想像天使的翅膀飄落大學校園的情景。遠遠看去,宛如一方衛生紙。

    關於她為什麼死,任何人都不清楚。我甚至懷疑她本身恐怕也不明了。

    27

    我做了個惡夢。

    我成了一隻碩大的黑鳥,在森林上空向西飛去。而且身負重傷,羽毛上沾著塊快發黑的血跡,西天有一塊不吉祥的黑雲遮天蓋地,四周飄蕩著隱隱雨腥。

    許久沒做這樣的夢了。由於時隔太久,我花了好半天才意識到這是夢境。

    我從床上翻身下來,擰開淋浴噴頭衝去全身討厭的汗膩。

    接著用烤麵包片和蘋果汁對付了早餐。由於煙和啤酒的關係,喉頭竟有一股被舊棉花整個堵塞的感覺。把餐具扔進水槽之後,我挑出一套橄欖綠布西裝,一件最大限度地熨燙工整的襯衣,和一條黑針織領帶,抱著它們坐在客廳的空調機前。

    電視裡新聞播音員自以為是地斷言今天將達到本夏最高溫度。我關掉電視,走進隔壁哥哥的房間,從龐大的書山裡面找出幾本書,歪在客廳沙發里讀起來。

    兩年前,哥哥留下滿屋子書和一個女友。未說任何緣由便去了美國。有時她和我一起吃飯,還說我們兄弟倆實在相似得很。

    “什麼地方?”我驚訝地問。

    “全部。”她說。

    或許如她所說。這也是我們輪流擦了10年皮鞋的結果,我想。

    時針指向12點。想到外面的酷熱,心裡不免有點發怵,但我還是系上領帶,穿好西裝。

    時間綽綽有餘,加之無所事事,我便開車在市內緩緩兜風。街市細細長長,細長得直叫人可憐,從海邊直往山前伸展開去。溪流,網球場,高爾夫球場,磷次櫛比的房屋,綿綿不斷的圍牆,幾家還算漂亮的餐館,服裝店,古舊的圖書館,夜來香姿影婆娑的糙地,有猴山的公園——城市總是這副面孔。

    我沿著山麓特有的彎路轉了一陣子,然後沿河畔下到海邊,在河口附近下得車,把腳伸到河水裡浸涼。網球場裡有兩個曬得紅撲撲的女孩,戴著白帽和墨鏡往來擊球。陽光到午後驟然變得勢不可擋。兩人的汗珠隨著球拍的揮舞飛濺在網球場上。

    我觀看了5分鐘。隨後轉身上車,放倒車座的靠背,閉目合眼,茫然聽著海濤聲和其間夾雜的擊球聲,聽了好一會兒。柔和的南風送來海水的馨香和瀝青路面的焦味,使得我想起往昔的夏日。女孩肌體的溫存,過時的搖擺舞曲,剛剛洗過的無袖衫,在游泳池更衣室吸菸時的甘美,稍縱即逝的預感——一幕幕永無休止的甜蜜的夏日之夢。而在某一年的夏天(何時來著?),那夢便一去沓然再也不曾光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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