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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不知要大多少倍。沒有比這更驚心動魄的了。這時候一般的緊強還不夠,需要一種特殊的
堅強,那就是,只要腿還能邁動,就繼續邁動;即使倒下來,也應該往前爬;即使爬不動
了,失敗了,意識和靈魂也應該繼續攀登——這是為了下一次攀登而應保持一的一種精神狀
態。要知道,一次壯麗的失敗就可能產生一次輝煌的勝利。最為悲哀的是永遠倒在一個失敗
的終上——要認識到,這決不是終點,完全可能是通向目標的一個連接點。要在困難和挫折
中突破,首先要戰勝自己。
問:你是一位有追求的作家,請談談在這個問題上的理性思考。
答:所有作家都追求。所謂追求,就是不滿足自己已有東西,力圖在生活和藝術中有新
的發現。但關鍵的問題是追求什麼。關於這一點,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理解,我不喜歡利用
生活中的一些偶然的事件而製造故作驚人的作品;我喜歡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發現實際上是
真正驚人的東西。有些巨大的東西往往在日常細碎之中。河流越是寬闊,表面上越是看不見
波浪。你在生活中發現的新現明,新因素,新品質,這是生活本身的發展和創造所帶來的,
並不是你自己創造的。
因而這種新的發現才能夠引起最廣大讀者的共鳴。你在藝術上的新發現和新創造也正是
這種生活的一種自然的要求,而不是一種主觀主義的別出心裁。相反,刻意去追求一種時髦
的、商業性的、刺激性的,甚至舉辦一個生活的怪胎展覽會,而標榜自己有新追求歷史將證
明這種「前進」充其量不過是臉朝前而兩條腿實際上倒退著走罷了。
問:請以你的作品為例,談談你是怎樣從生活中獲取題材的。
答:我曾經一再說過,我最為重視自己生活中的體驗,而不重視那些道聽途說的生活故
事。自己對所表現的生活缺乏一種深切的體驗,故事再生動。也不可能寫生動。文學作品光
靠曲折甚至離奇的故事,可能有某種吸引力,但很難打動人心。真正的藝術作品的魅力,正
在於作家用生活的真情實感去打動讀者的心。因此,生活首先要打動作家的心,作家才有可
能用自己所描寫的生活去打動讀者的心。我常常選擇我自己體驗最深的生活題材來表現,比
如《在困難的日子裡》、《人生》等作品,如果我沒有困難時期在學校的那段生活體驗,我
就不可能進行《在困難的日子裡》的創作。如果我沒有從農村到城市這樣的生活經歷和這個
經歷過程中的各種體驗,我也就不可能寫出《人生》。實際上,作為故事來說,我聽過無數
比這兩個作品更為有趣的故事,但這些故事中的生活我沒有深切的體驗,因此這些故事再絕
妙我也不可能寫好。當然,不是自己所有的生活體驗都可以作為寫作題材的。
應該把自己的生活體驗,放在時代的、社會的大背景和大環境中加以思考和檢驗,看其
是否具有時代意義和社會意義。不能將自己的思想情緒誤認為時代的思想情緒。一定要從自
己的生活體驗中尋找到廣闊而深刻的社會生活的內涵。總之,還是那句老話:寫自己熟悉的
生活。但僅此還不夠,應該把自己熟悉的生活上升到時代和社會和高度去認識。
問:能否向讀者介紹一下你的創作習慣?
答:第一篇作品的產生都極其艱難。在很多情況下,作品不是靠才能而是靠苦熬來完成
的。在動筆之前是漫長的構思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有意放縱思緒,使其達到恣意泛濫的程
度。不急於形成一種寫作的格局。即使形成了一種較為完整的格局,也很快雙被打爛,試圖
尋找更好的選擇。經過許多次的反覆,知道自己在這一題材領域中再沒潛力可挖的時候,才
開始動筆。極重視動筆前的準備,但不擬定詳細的提綱,只記下一個大的情節發展脈絡和要
點。我的體驗是,作品中最重要的東西首先要變成自己血肉般的一部分。頭腦里記不住的,
即使記在紙上也不起作用。
寫作時喜歡一鼓作氣,從始至終保持同樣激情。最怕寫作過程中情緒被意外的干擾打
斷,什麼地方被打斷了,什麼地方就常常留下一塊疤痕,即使後來精心修補,也很難再是本
來的面目。為了保持生活的逼真感,常選擇和作品很相似的環境中寫作,這樣可以隨時將作
品的細節帶到環境中去印證,需要的時候可以立即到生活中去補充。比如寫《人生》時,我
住在陝北一個小縣城的招待所,出城就是農村。有一晚上,寫德順凶帶著加林和巧珍去縣城
拉糞,為了逼真地表現這個情節,我當晚一個人來到城郊的公路上走了很長時間,完了回到
桌面上,很快把剛才的印象融到了作品之中,這比想像得來的印象更新鮮,當然也更可靠。
工作時間一般在中午到凌晨兩點為最佳。上午睡覺,覺有午休習慣,吃完午飯後用一個
小時看報紙。寫作時不願讀書,但每在必須詳細讀過《人民日報》、《光明日報》、《陝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