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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快被他唧唧歪歪、沒完沒了的勸說煩死。
他早幾年就和斯圖爾特合不來,如今一看,果然!這確實是個很好的人,可這人實在是沒趣得很。如果不是他的音樂偶爾還稱得上帶勁兒,真不敢相信這是個唱搖滾的歌手。
當然,不是說搖滾歌手一定要胡作非為,可起碼做人要有個搖滾的態度吧!
搖滾樂從來和安全、安靜、金錢、名氣、地位統統沒有關係,它是水、是風、是火、是本能的東西,是人生的態度,是對權威和主流的蔑視,老老實實、安分守己、循規蹈矩可不是什麼好事。
有什麼事,該做什麼想做什麼就去做好了!
別他媽遺憾回首往事……個P啊!
只要想想自己衝上舞台,搶走那個傻逼邁克的全部風頭……
詹姆斯就熱血沸騰,難以自抑。
這時候誰攔他都是和他過不去!
於是,斯圖爾特沒能勸服他,自己反而還被氣夠嗆。
因為詹姆斯這個小混蛋嫌棄他不夠搖滾的同時,直接上升到了樂隊層面的攻擊,嘴賤地說『跳舞雕塑樂隊的歌太軟,沒力量,根本不算搖滾樂隊,只能算個彈吉他、敲鼓、唱歌樂隊』。
斯圖爾特被氣得臉都白了,差點兒和他當場絕交。
但到了邁克坎貝爾和蘭斯合作演出的那一天,他還是沒好氣地跟著去了,一方面是想再攔一下,另一方面就是:「我怕你被打死了都沒人管。」
詹姆斯嘿嘿一笑。
他好哥們一樣親熱地攬住斯圖的肩膀,又不嫌對方不夠搖滾了。
他們一起來到了演出的場館。
那是個小場館。
而且,由於邁克坎貝爾表現力不夠,只能算是個錄音室歌手,所以,現場號召力不大。
這就導致,來看現場的幾百人中,最低有三分之一是衝著蘭斯來的。
但演出開始後,那些衝著蘭斯來的觀眾就驚訝地發現,在行星樂隊時,一向和吉米站在舞台中央的黑髮吉他手居然站在了舞台的角落裡,連燈光師都沒怎麼給他打光。
事實上,這是蘭斯自己的意思。
截止到目前為止,蘭斯已經一萬次後悔和邁克坎貝爾合作了,因為這個流行歌手有一種神奇的本事:他能把所有激情四射的歌都唱得平平淡淡。
要知道,蘭斯並不是一個很好相處的人,但與性格相反的是,他在工作上極端苛刻、認真。
因此,不管出於什麼原因,當他答應為邁克坎貝爾寫歌后,確實就認認真真地考慮了這個人擅長唱的曲風。
由於走流行歌手路線的邁克一直在唱情歌。
所以,為他寫的新歌自然也是一首情歌,名字還借用了人們都熟識,萬聖節那個小孩要糖的典故,起名叫[Trick or treat](不給糖就搗蛋)。
但作為情歌,歌詞中肯定不是小孩子了,而是一個漂亮姑娘『不給糖就搗蛋』。
然而,邁克當時看到這首歌后,卻有點兒失望,搞不明白一個萬聖節的典故有什麼好唱的。
蘭斯很無語,唱不對還他媽嫌歌不好?
想想當年他和吉米在一起時,紙巾上一句『她今年十六歲』,對方立刻心領神會,什麼都不用教不用解釋,可這個制仗傢伙……
有那麼一瞬間,蘭斯真不想把歌給邁克唱了,簡直是明珠暗投。
可合同簽了,只好將就著把歌給發行了。至於提前訂好的演出,也只能混過去。
所以,在演出開始時,蘭斯就在舞台上划水了。
這裡的划水是指保持一貫水準,但拒絕做任何即興演奏,以及暴露自身的一些精彩彈奏,致力於讓自己成為一個普普通通的背景板,徹底從這場水平不高的演出中消失,最好的結果是,將來有人提到這場演出時,徹底遺忘『吉他手是蘭斯』這個丟人的事實。
但詹姆斯看到他這樣被氣壞了:「操!我他媽受不了。」
他在舞台下簡直暴跳如雷:「邁克坎貝爾那個逼居然敢這麼欺負人!我他媽的都沒讓蘭斯站在舞台角落裡過……操他的!」
斯圖爾特一時間心情五味雜陳。
在來之前,這傢伙還一口一個『蘭斯傻逼』,可一看到黑髮吉他手『被欺負』,立刻就氣成這樣,真是讓人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但這事在詹姆斯的邏輯里,是很正常的。
他當然可以罵蘭斯、欺負蘭斯,甚至只要他有時間和精力,一天二十四小時破口大罵這傻逼都可以,但別人欺負蘭斯就不行,除了他自己,沒人有這個權利。
因此,只要一想到那麼傲氣的蘭斯『可憐兮兮』地被擠到舞台上沒燈光的陰暗角落裡,低頭給人伴奏……
詹姆斯就恨不得炸了舞台。
事已至此,斯圖爾特也不廢話去勸阻了。
他知道,看這情景,再勸什麼都沒用。
通常搖滾樂隊演出的場子,保鏢一定要備齊。
因為以搖滾樂的激烈程度,所有人的情緒都將失去控制,諸如,歌迷瘋一般沖向舞台,歌手忽然蹦下去跳水……這都是常態,所以,必須要保鏢從旁看著,及時給予反應。
可遺憾的是,邁克坎貝爾作為常年唱慢悠悠情歌的KTV歌手,對此沒什麼經驗。
而他的團隊也習慣了以往那種平平靜靜演出,平平靜靜結束的美好(無聊)演出過程,在安保方面就有些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