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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曼徹斯特時,他丟失的兩個行李箱依然神奇的不知所蹤。所以,一直在找蘭斯借衣服穿,現在更好了,可以拋棄過往,直接去買裙子了……
詹姆斯總覺得這事發展過於戲劇化。
但鮑德溫淡定地說:「搖滾人生不就是這樣,裙裝不叫事,舞台表演一部分而已。」
這麼說也對。
舞台上穿什麼奇裝異服的人都有。
於是,詹姆斯開始苦中作樂地挖掘穿裙子的樂趣。
比如,穿著裙子大搖大擺地走進男廁所,豪放地撩起裙子去放水,把一眾男人驚得目瞪口呆。
在這一點兒上,西奧和他完全是狼狽為奸。
每次詹姆斯去惡作劇,他都第一個報名要跟過去看熱鬧,然後,一路哈哈大笑著出來。
後來,蘭斯實在受不了他倆這麼傻逼的行為,認為拉低整個樂隊的格調(詹姆斯:我們樂隊他媽的有什麼格調?),強烈要求他倆適可而止。
這兩個低級趣味的小混蛋只能不情不願地結束了這個好玩的惡作劇。
不過,詹姆斯很快就又找到了一個新樂子,一個雖然不能帶西奧一起玩,卻能和自家吉他手一起玩的新樂子。
兩個剛剛才上過床的年輕人,荷爾蒙作祟,在這方面根本沒辦法太節制。
才幾天的功夫,他們三兩下就又折騰到了一起,而裙子確實從某方面來說,比褲子更方便一點兒。
當然了!
音樂更重要!音樂更重要!音樂更重要!
哪怕是尋歡作樂外加商業炒作,也絕對不能忘記音樂,音樂才是立身的根本。
所以說,蘭斯是個天才。
他在和詹姆斯背著大家一天天地瞎折騰時,折騰著折騰著,就又折騰出了好幾首歌。
有一首歌是用酒店床頭的簽字筆,直接寫在詹姆斯後背上的……
至於為什麼?
詹姆斯只能罵罵咧咧地說:「那個只會欺負人的操蛋玩意兒,見鬼的靈感來了擋不住?可去他媽的吧!」
坑爹的是,那隻酒店的簽字筆不知道是個什麼墨水,想洗掉真不那麼容易。
詹姆斯對此只能保持樂觀:「好歹沒他媽寫在屁股上。」
當時,他們的夏日巡演也只剩下最後幾場了……
而以目前的形勢來看,詹姆斯勢必要以這種裙裝的形象出現在舞台上了。
整個巡演團隊立刻運作起來,攝影師重新製作宣傳海報,造型師和服裝師也必須面臨新的挑戰。
這時期還不怎麼得志,有些憂鬱的蓋里奇默默地扛著攝像機,悄悄地記錄著這一切:人前光彩奪目的演出,人後兵荒馬亂的場面,還有四名成員如同家人一般打打鬧鬧,卻親密無間的情誼。
這中間還出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那名追著詹姆斯,聲稱家裡有八個孩子要養活(其實是他忘記給家裡的狗狗絕育,不小心生了八個狗寶寶)的記者拍到的一點兒小八卦。
當時,有一群死忠歌迷總喜歡追著巡演團隊到處跑,時常開車跟著樂隊橫跨好幾座城市。
蘭斯對這些人沒什麼感覺。
他既沒有感動,也沒有反感,單純地認為:「這是他們自己選擇的生活,和我沒關係。」
但詹姆斯永遠都沒辦法冷漠對待喜歡自己的人,尤其是那些看起來很柔弱的女孩子。
可能是由於家庭中沒有女性成員,加上年幼時對母親的模糊憧憬,他總是對女性好奇又親近,所以,偶爾還會主動和她們聊聊天。
問題就是出在他這個瞎扯聊天上了……
他跑去和小姑娘們討論哪種裙子穿起來更好看,然後,還為難地抱怨著:「蘭斯總嫌我沒審美,說我買的衣服都巨他媽丑!可這怎麼能怪我?操!我以前又不穿裙子,完全沒經驗啊!」
那群小姑娘恨不得把他捧上天,立刻鼓勵他:「吉米,你別擔心,你穿什麼都好看的。」「對對,吉米,你穿什麼裙子都漂亮。」「你根本不用聽蘭斯的話,你倆是不同的風格,不同的好看。」
所以說,遭受打擊的時候,和歌迷聊天准沒錯了。
在她們眼中,喜歡的明星就沒有不好看的時候……
家裡有八個孩子的記者看到這一幕後,還調侃他一句:「很得意嗎?」
詹姆斯很賤地回答:「當然啦,但你再羨慕也不會有這種機會的。」
然而,他沒想到的是……
這個行為似乎給了歌迷們一個錯誤的暗示。
當他再次登上舞台、還沒開口唱歌的時候,各式各樣、五顏六色的裙子就被歌迷們想盡一切辦法地全扔上了舞台,那場面簡直像是在下一場裙子雨……
她們還在下面喊:「蘭斯,蘭斯,你別嫌棄吉米了,以後我們幫他買好看的小裙子……買好看的小裙子……小裙子!」
黑髮的吉他手瞬間轉頭,面無表情地盯著自家主唱,仿佛在無聲地質問:你他媽的又幹什麼了?
金髮的主唱懵逼地看著這一幕:「呃,謝謝?」
第83章 褒貶不一
對於詹姆斯而言,在巨肌天使之前,女性才是多次拯救他於水火之中的真正天使。
想想吧!
你有一個親哥,他總是一邊抽菸,一邊笨手笨腳地做飯,菸灰會掉在煎蛋上當點綴,洗完的捲心菜有一股肥皂水的清香,一時眼花能把刷鍋用的鋼絲球也給你塞到麵包里當餡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