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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在不同了。
他們的歌登上了榜首,單曲唱片的銷量相當可觀,馬上還有一張專輯要出,完全是用真實的成績證明了自己的實力,同時也迎來了尊重。
這個階段,他們終於融入到了巡演的大部隊之中,而不是像之前那樣,如生活在一座孤島上了。
曾經被搶過風頭的什麼海邊男孩組合,還有英國甜心喬安妮都不計前嫌地朝著他們伸出了友誼之手,此外,還包括對他們一直很欣賞的那位布魯斯吉他手前輩勞倫斯。
不過,勞倫斯其實不算是整個樂隊的朋友。
他只能算是蘭斯的忘年交。
最開始的時候,也是蘭斯專門跑去找他求教吉他方面的一些技法問題。
那時候,樂手之間的交流是很頻繁的,誰要是搞個什麼花樣,還小家子氣地保密,是會被人看不起的。所以,只要是看得上眼的,彼此能玩得來,大家會互通有無。只要過去問一句『你這段是怎麼彈出來的』?對方十有八九會頗為得意地教給你。
所以,蘭斯很快就借著求教的機會,和這位前輩混熟了。
他倆出於對吉他的相同熱愛,友情簡直突飛猛進。
這讓詹姆斯有點兒心生嫉妒:「你之前從來不讓我碰你今年新買的那把落日色吉他,可現在,你卻把它拿過去,給陌生人隨便看、隨便摸。」
「勞倫斯不是陌生人,是我的朋友。」
蘭斯莫名其妙地回答:「再說,你又不會彈吉他,非要碰我的吉他幹什麼?碰壞了怎麼辦?」
這叫什麼話!
太讓人生氣了。
那破玩意兒碰一下就會壞嗎?
詹姆斯氣得立刻質問他:「我還比不上一把吉他嗎?」
蘭斯深深地凝視著他說:「哥們,我那把落日色的吉他價值五千多英鎊,分期付款,我到現在還沒還完錢呢。」
第46章
<我更重要!>
有一句話是這麼說來著……
假如吉他是戀人的話,那多數吉他手都是濫交愛好者。
按照詹姆斯的想法,一個人有兩把吉他就已經足夠用了。一把可以拿到舞台上表演;另一把就放在下頭以防萬一。畢竟,誰知道表演的時候會遇到什麼問題?萬一趕上琴弦斷了,或者什麼其它問題,可以用來替換。
但蘭斯不是這麼想的。
他在這方面大概和女人買口紅一樣,各種色號都要來一個,講究地快能逼死直男,什麼玫瑰木的音色比楓木溫暖,什麼琴體的空腔會影響音色,造成延音效果不好,什麼瓜地馬拉的一種木料有些硬,但音色更亮……
所以,舞台表演應該有舞台表演專用的吉他,錄音室也應該有錄音室專用的吉他。甚至,彈哪首歌用哪個吉他效果好也要講究一番。比如,在彈那首<她今年十六歲>,他更喜歡用那把紅色的玫瑰木吉他。
總之一句話,買!買!買!
沒錢分期也要買。
詹姆斯終於弄明白,這傢伙為什麼明明是所有人中家境最好的一個,可最後卻淪落到和他們一樣窮的原因了……
這麼想想,還是唱歌省錢。
暫時忽略吉他的問題。
反正當蘭斯抱著吉他和巡演團隊中的老前輩交流技術和音樂時,其他成員也都和別的藝人有了接觸。
要知道,樂隊成員們的性格絕對並沒有媒體報導的那麼混蛋和流氓。所以,他們很快就都各自交上了一些合得來的朋友。
至此,巡演過程終於開始變得輕鬆愉快起來。
但這時候,已經到了巡演的後半段。
此時,行星的名氣已經徹底打了出去。
因此,隨著他們的旅程,越來越多行星的歌迷們都結著伴蜂擁而來,專門就為了聽他們唱現場。
詹姆斯覺得那場景挺不可思議的。
尤其是巡演團隊的某些工作人員出於討好他的心思,和他講起一些狂熱歌迷們的行為時……
他特別驚訝地睜大了那雙綠眼睛,衝口而出一句:「什麼?開著車橫跨兩個城市,一路跟著我們的大巴車跑,就為了聽我們在舞台上的二十分鐘?瘋了吧!」
此時,海邊男孩組合的主唱加尼特對此就特別的羨慕嫉妒恨了。
在漫長的巡演途中,他和詹姆斯勉強算是成了酒友,常常在一起喝酒聊天(最開始的起因是加尼特之前因為蘭斯和觀眾對罵的事被震住了,所以,用敬佩的表情和詹姆斯說你們樂隊的吉他手看起來好強啊)什麼的。
所以,他倆的關係還不錯。
但哪怕關係再好,加尼特還是控制不住委屈情緒地在記者面前抱怨了起來:「我們有一次倒霉地排在他們前面表演,一首歌還沒唱完,底下的歌迷就全部都喊著要行星!也太不給我們面子了吧?喂,你們睜大眼睛,好好看一看啊,我還在上面呢!」
那位被稱為英國甜心的喬安妮也挺難過的。
她也在採訪中抱怨:「有一天,我的演出也是被排在了行星樂隊的前面。你們知道啊,他們最近超火啊!所以,我沒上台的時候,壓力就巨大,十分緊張,可等上台後,我驚訝地發現,底下有很多的男觀眾,頓時不緊張了。我想著,這肯定是我的粉了,因為行星他們一向都是女粉多。所以,我就很感動了,在舞台上邊唱邊表白,還一直感謝大家能趕來,說了好多『我愛你們』的話。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