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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性別不平等他媽的和我有什麼關係?我就是來拍個狗屎的照片……」詹姆斯不耐煩地打斷他問。
「因為這次我拍照的主題就是叛逆!」
攝影師費恩激動地解釋:「對整個世界既定秩序的勇敢挑戰,對社會固有模式的理解反抗,對自我存在的重新定義,以及表達『我活著!我的存在!就是為了去嘗試和體驗與眾不同的東西,而不是去隨波逐流,去做別人都會做的無聊事情』,你不覺得這很酷嗎?」
詹姆斯睜著一雙綠眼睛,看傻子一樣看著他回答:「不覺得,我他媽只覺得你想騙老子穿裙子。」
攝影師費恩憤怒地說:「我看錯你了!我以為你是桀驁不馴,又驕傲不羈的搖滾明星,可你骨子根本就是個沒有一點兒時尚感和先鋒意識的俗人。」
「你說得我不太懂,但我他媽只覺得你在騙我穿裙子。」詹姆斯狐疑地回答。
攝影師費恩深吸一口氣:「聽著!你們這群混蛋只給了我三小時的拍照時間,所以,我要抓緊時間把照片拍完,而不是浪費珍貴的時間來騙你,所以,一切都是為了照片效果。我發誓,拍出成品後,會先給你們看,不滿意就重拍。」
「這句我算聽懂了。」
詹姆斯猶猶豫豫地又看了一眼裙子,嘀嘀咕咕地說:「但我他媽的還是覺得你在騙我穿裙子。」
攝影師費恩瀕臨崩潰:「你卡帶了嗎?翻來覆去就一句話?」
詹姆斯想了想,總結著:「但我他媽的真覺得……你就是在騙我穿裙子!」
作者有話要說:【注】之前大家弄錯了一個點,我總忘記解釋。
埃布爾不是樂隊的經紀人,他原本是Mixer唱片公司的職員,所以他的工作是賣唱片和打造年度金曲,給公司賺錢。但由於他在事業低谷遭遇行星,加上喜歡詹姆斯,在兩方商業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就幫忙做了一部分經紀人工作(樂隊當時對埃布爾的態度很一般,主要也是因為他不屬於自己人,而算是唱片公司的人)。
至於樂隊為什麼沒有找經紀人,一個是沒有合適的人,再一個初期樂隊業務太少,蘭斯控制欲太強,而且不想和任何人分錢,使喚戴維斯當臨時經紀人,給友情就行了,不用給錢(我早說過,本文最大的反派就是兩混蛋主角,詹姆斯是明面上的反派,蘭斯總在背地裡搞事),所以,暫時沒簽經紀人。
本章為什麼又簽了呢?因為埃布爾開的工作室是和蘭斯合夥一起開的,也就是說,這混蛋自己給自己的樂隊簽了個合同。
總結一下就是:蘭斯既不想讓經紀人分錢,(以後)也不想讓唱片公司分錢,他要最多最大的那份錢。
PS.大概意思是這樣,如果有錯漏的就請忽略吧!畢竟沒真混過這行,肯定有不對的地方,多多見諒。
第81章 性別解放
很多人都覺得美國開放,而英國作為一個出紳士的國度,應該相對保守。
其實,這完全是錯誤的認知。
英國人在瘋玩的時候,那些沒文化的土鱉暴發戶美國佬連杯茶都還泡不好呢!
錯了,他們直到現在也泡不好一杯茶。
早在英國六十年代興起的不列顛摩斯運動中,就已經證明了陽剛之氣不是衡量男子氣概的唯一標準。
傲嬌又矯情的英國男人們搞不好會坐在一起,像是小姐妹們開茶話會一樣,一本正經地討論著TPO(時間、地點、場合)——除了修身西裝窄領帶、幾何圖案的布料再加上尖頭皮靴外,還要有連一根頭髮絲都不能亂的髮型。
所以,穿個裙子算什麼?
在藝術的領域,那應該叫重塑自我,展現當代男性的新面貌。
總之,詹姆斯最終還是穿了。
正常情況下,他對工作還是挺敬業,前提是錢給夠就行。
儘管他始終覺得攝影師費恩是在報復自己之前澆他的那一杯水。
因為既然要展現當代男性的新面貌,為什麼不讓樂隊四個人全都站出來展現一下,而是只選擇主唱來展現?
「因為主唱是全隊的代表啊!」西奧開開心心地舉著手臂說。
對於這種……遇到出風頭機會,立刻喊著『你們不能遺忘貝斯手,貝斯手也是樂隊重要組成部分』,可一遇到什麼倒霉事,卻又會說』主唱是全隊的代表,是最重要一個『的混蛋,應該被拉出去打死。
但如果不是怕刺激到遠在利物浦的親爹和親哥外,毫無審美的詹姆斯對穿什麼真的無所謂,衣服存在的價值不就是為了不光屁股嗎?
所以,趁著攝影師去和造型師交流想法的時候,他顛顛地跑去給親爹掛了個電話:「爸,你知道《十字路口》嗎?」
「知道啊!」
老約翰在電話那頭用濃濃的利物浦口音爽快地回答:「你每次逃學去的那家糖果店旁邊,不就有個十字路口?你八九歲時,總在那附近滿街道地亂竄,林德都快擔心死了。你貓憎狗嫌的,一天到晚不閒著,不是踢球碎了人家玻璃,就是把別人家小孩打破頭。林德怕你出門被車撞死,恨不得天天抱著你過馬路。等等,你問這個幹什麼?」
「行,沒事。」詹姆斯放心了。
然後,他隨口胡編說:「我偶爾回憶下童年,唔,給寫歌詞提供點兒靈感。」
老約翰在電話那頭突然停頓了幾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