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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錯藥了吧?」
詹姆斯邊喝酒邊詫異地問:「居然會誇我?」
阿布利特又露出了生氣的表情。
但他忍耐了一下,還是想化敵為友地說:「我只是說實話。」
「哦,行啊,我知道了。」詹姆斯又擺出了那種無所謂的神色。
他用一種理所當然地態度回答:「我唱歌一直挺好聽的……唔,我長得也不難看,男粉也挺多。你想崇拜用就直接說吧,我同意了。還有什麼要說的嗎?沒有就讓開點兒,我要去那邊喝酒了。「
去他媽的!
誰要崇拜你啊!
阿布利特又被他給氣了個半死。
他怎麼也搞不明白這混蛋為什麼這麼針對自己。
可詹姆斯根本沒把這事放在心上。
他也沒刻意針對過阿布利特,只是自覺三觀不合,又有矛盾,所以,怎麼都處不來。
氣走討厭的阿布利特後……
他又跑去喝了個痛快,最後發酒瘋,迷迷糊糊地想去跳游泳池,幸虧被早有準備、經驗豐富的保鏢們給及時攔住。
蘭斯過來接手了這個醉鬼。
詹姆斯就黏人地抱著自家吉他手不撒手了,還一直撅著嘴,像只小動物一樣不停地去亂親人,還哼哼唧唧了兩句『你是我的恆星,而我是一直圍繞你旋轉的行星』。
斯圖爾特注意到這一幕時,不禁開口好奇地問了一句:「他平時也這樣嗎?」
蘭斯一邊不嫌麻煩地按著詹姆斯這個小酒鬼,不讓他撲騰得太厲害,一邊很耐心地回答:「也不是,只有喝醉的時候會這樣……偶爾一次,還挺可愛。」
這時候,詹姆斯正把蘭斯當樹爬,還親他的臉,抓他的頭髮往嘴裡塞……
一向有輕微潔癖的斯圖爾特望著這一幕簡直忍不下去了。
他在心裡思忖著:「如果是我的隊友這麼發酒瘋的話,我大概也會去照顧。可他要是這麼把口水都塗到我臉上……算了,我還是放他自己一個人待著吧。蘭斯真是好朋友啊,居然能忍耐。」
這麼一想,單純的斯圖爾特又開始覺得蘭斯是個好人了。
至於之前發生的事情,也許是誤會?
於是,他不再生蘭斯的氣了,還為眼前兩人的深厚友誼感動不已。
等到第二天,詹姆斯醒來,發現Party早早結束。所以,好些人壓根沒選擇留宿,在昨晚已經離開。
蘭斯在一旁的大沙發上睡得正熟。
詹姆斯知道他起床氣嚴重,就也沒去吵他,自己慢慢爬起來去找水喝,結果又撞見了阿布利特在廚房那邊站著吃三明治。
宿醉後,詹姆斯頭昏腦脹,心情煩躁。
他沒忍住地嚷嚷了起來:「見鬼了,你這人怎麼陰魂不散的?難道昨晚也喝多了?看著不像啊!所以,你為什麼還不趕快走?千萬別告訴我,是因為我的緣故,難道你一直在偷窺我嗎?這可有些變態了啊,兄弟!」
阿布利特的表情一言難盡。
他面無表情地回答:「這是我家。」
「哦,你家啊!」
詹姆斯下意識地重複了一句。
想起上次也是在頑童鼓手艾貝的家裡喝酒……所以,你們頑童樂隊的人都有這種好習慣嗎?喜歡把自己的家貢獻出來開Party?
詹姆斯一時間有些訕訕。
但他臉皮一向很厚,立刻給了一句誇獎:「地方挺大,還不錯。」
阿布利特沒好氣地翻了個白眼,給了一個生硬回答:「謝謝。」
兩個不對付(確切地說,是詹姆斯單方面嫌棄對方)的人總算和平共處了一陣子。
這樣玩完後,都搞不清派對舉辦人的事情,在以後還會時有發生,層出不窮。
因為在行星樂隊逐漸成名後,社交活動就不可避免地變多起來。
倫敦社交圈終於向他們開啟了大門。
今天一個宴會,明天一個派對。
有時候,詹姆斯根本連舉辦的主人是誰都不知道。但埃布爾說『不能拒絕』,就只好去參加。
但大部分時間,他都會只喝酒不說話,所有對外發言均交由蘭斯來負責。
蘭斯很擅長這些。
儘管他同樣出身於利物浦那個粗獷的北方工業城市,可他學習能力很強,在最短的時間內就輕輕鬆鬆學會了一口地道的倫敦腔,快速融入其中,和任何人交談都不再有障礙。
和他不同,詹姆斯的身上就缺乏一種與周圍環境快速同化的優秀特質。
他極為強烈的個人風格,始終與整個倫敦社交界格格不入。但與此同時,他身上那種原始又野性的特質,又有著一種別樣的吸引力。總得來說,應該就是喜歡他的人和討厭他的人永遠一樣多。
與此同時,[You’re my fixed star](你是我的恆星)這首風格和樂隊以往風格略有些不同的歌,受到了樂評界的一致好評。
在聖誕演出之後的第二天,報紙上就出現了[流氓也開始唱情歌了]這樣的大標題。
媒體們還在底下用戲謔的口吻調侃著:
[別笑,唱得還挺好聽的。]
接下來,樂評人有模有樣地分析起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行星樂隊在聖誕節里,居然走起了輕柔路線。樂器的演奏更加溫和,吉他手甚至沒有像以往那樣炫技,反而返璞歸真地採用了傳統的吉他撥片彈奏方式,配著吉米萊蒙獨特的嗓音,那聲音像是夜晚從天堂里飄出來,送給所有人的一個聖誕美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