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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小時?你開玩笑嗎?還有,什麼叫化完妝換完衣服?什麼叫順便?我不需要別人對我的工作指手畫腳!」
攝影師當場炸毛:「我有自己的攝影主題,不需要順便!什麼叫順便?你必須給我最低四小時的時間來進行拍照,我絕不允許隨隨便便拍出來一些破爛玩意兒!我是專業的,我以前給很多知名樂隊拍過照,從來沒有一支樂隊敢讓我順便拍拍,還只給半小時!我哪怕拍一窩貓都會兢兢業業地用上一兩個小時去找最美的時刻!」
戴維斯頭疼欲裂:「對不起,我沒有冒犯您的意思。好的,我會聯繫樂隊那邊問問看,能不能騰出更多的時間給你拍照,但四個小時太長,我們最近實在有點兒忙。如果樂隊成員不同意,那就只有半小時……」
「你知道嗎?」
攝影師打斷他,明顯地炫耀說:「頑童樂隊的主唱阿布利特曾經給過我一個月的時間來拍照,我專門為他拍出了一套寫真集,最後銷量上萬冊!現在,你還覺得四小時長嗎?」
「哇哦,厲害。」戴維斯客氣地鼓掌讚美了一下。
但他還是接著說:「我會儘可能去為你爭取三小時,但不保證。還有,您真是提醒我了,有一些事必須提前說……」
「什麼事?」
攝影師不耐煩地問。
「為了拍攝順利,不浪費彼此的時間,我和您說幾件事,比如,別在詹姆斯面前提頑童樂隊的主唱阿布利特。」
戴維斯耐著性子地開始念念叨叨地說了一大堆:「他和阿布利特有點兒不對付,除此以外,還有一些注意事項。在拍照片的時候,鼓手鮑德溫很不喜歡化妝,但他脾氣很好,你可以好聲好氣地和他解釋,他會同意少來點兒;吉他手蘭斯會化妝,但他有專屬化妝師,有時候可能還會自己上手,所以,注意千萬別直接說他眉毛、眼線,或者妝容很難看,如果那就是他自己畫的,他可能會當場翻臉給你看;貝斯手西奧在拍照的時候,會拼命往前擠,想搶鏡頭,你最好委婉地建議他挪位置,別直接說讓他往後退什麼,他會認為你看不起貝斯手而給你搗亂;主唱詹姆斯……」
攝影師頓時有點兒聽傻了:「主唱又怎麼了?」
戴維斯嘆氣說:「吉米沒什麼太大的問題,但他有時候非常粘人,會時不時像個考拉一樣掛在蘭斯身上,多數時間自然而然就那麼做了,根本不是有心。所以,你要是能當看不見就當看不見,如果那影響到你的工作,你也不能直接和他說,說了他肯定會覺得很丟臉和沒面子,然後消極怠工,不配合你工作。再就是,他喜歡找人討要酒喝,還會提什麼『你給我酒喝,我就聽話』一類的狗屎交易,但明天他還要上台演出,所以,必須提前警告你,別給他酒,一口都不行。」
攝影師呆站在那,不禁喃喃自語:「我他媽明天到底要面對一群什麼人?」
戴維斯沉重地回答:「不知道,但我每天都在面對。」
這時候,又一個工作人員兵荒馬亂般地匆匆跑過來大喊:「戴維斯,戴維斯,出事了!有一輛運行李的車翻了!」
戴維斯忍無可忍:「操!」
作者有話要說:我這章試著換了個角度寫樂隊,但也是劇情的一部分,以及戴維斯也是主要角色,沒有瞎寫。
第75章 關係最好
「我覺得自己都快臭死了。」
詹姆斯下車的時候,忍不住地嘟囔著。
「臭的那個不是你,大概是我。」
西奧在旁邊很誠實地說:「昨晚,我們住的那個破地方的淋浴壞了,所以我沒洗澡。」
「Fuck!你為什麼不叫人去修,或者換個房間?」蘭斯立刻離他一米遠。
「你是不是忘了我們在舞台上表演了快三個多小時,還他媽被歌迷圍追堵截兩小時!那時候,我他媽累得只想躺床上睡覺,一動不動。」西奧疲憊地抱著自己的貝斯,無比可憐地哀怨著。
「好了,曼徹斯特的酒店應該不會再出這種低級問題了。」
鮑德溫從旁邊勸解著說:「待會兒等看完場館,排練完,我們就去酒店好好休息。」
「我一定要洗個長長長的澡。」
詹姆斯伸了個懶腰:「然後再換身乾淨的衣服,舒舒服服地睡一覺。」
「先去看舞台。」
蘭斯保持著一慣的嚴格:「演出不能出問題。」
「放心,放心。」
詹姆斯強打起精神說:「不會有問題。」
於是,四個人連酒店都沒來得及去,先跑到場館。
才大致演練了一遍,又有記者過來,想插隊做個臨時地採訪。
因為是熟悉合作過的記者,理所當然得給個面子,所以,一向充當對外發言人的蘭斯就跑去接受採訪了。
詹姆斯則繼續留在舞台上走來走去。
他一手拿著麥克風,一手高舉著小鈴鼓在腦袋頂上來回搖晃著,聲音忽高忽低,時不時還唱兩句來試音:「喂喂,那邊能聽到聲音嗎?仔細聽啊,One!Two!Three……她今年十六歲……這樣呢?夠清楚嗎?」
站在場館最後排的工作人員及時地揮舞著手臂表示沒問題。
詹姆斯就放心地換個方向繼續,懶洋洋地耐心重複著:「東邊那個角落,再試一下……喂喂……她今年十六歲……」
「……我們必須讓坐在最高、最遠、最靠後的觀眾也能清清楚楚地聽到每一句歌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