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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沒想到的是,這部電影最後火得不行,成了經典,後續還拍了好幾部續集,使得他的人生履歷中,還多了這麼一部電影,也是十分好玩了。
之後,他們還通過德普認識了他的好基友瑪麗蓮曼森。
那哥們酷斃了,玩工業金屬,颱風黑暗到不行,整天不是燒聖經就就是罵上帝,用媒體的話來說就是『美國家長的噩夢』。而且,白面、紅唇、黑眼線,一言不合就自殘。如果翻翻他的演唱會視頻,還能看到,大約在96年的時候,他在舞台上拿著啤酒瓶碎片從胸部一直劃到肋骨邊緣,就這麼鮮血淋漓地唱完了後半場。
這一年,他剛好也帶著隊友進行新一輪巡演。
行星一眾人過去友情幫忙地做了個暖場,演完沒急著走,順便看了全場。
非常精彩,並且,他們還有幸看到主唱曼森和吉他手John5由於對現場演出的音樂節奏快慢問題看法不一致,在舞台上就來了一場真人PK,場面十分火爆。
讓人難過的是,這位技術高超的吉他手在這一場PK後,因音樂理念問題,終在第二年選擇離隊,從此分道揚鑣。
在搖滾的世界裡,這樣的事情屢見不鮮。
如行星樂隊這般吵過、鬧過、打過,最後依然能攜手上路的,實在少之又少。
蘭斯對此很是感觸,很長一段時間裡,態度都非常緩和,脾氣變得特別好。
每次詹姆斯一發脾氣,他就在那心(婊)平(里)氣(婊)和(氣)地說:「我不跟你爭,雖然你做錯了,但我決定原諒你。好啦,沒關係。」
詹姆斯更氣。
不過,他脾氣來得快去得也快,撲上去咬幾口泄憤,轉頭又樂呵呵地唱歌去了。
但忽略這些細節,在樂隊重組後,兩個人相處簡直是重回年少時光。
如果說之前的『離婚』是七年之癢造成的彼此厭倦,那麼,『複合』後的兩個人似乎又找回了曾經逝去的激情,一時間難分難捨、宛如重新熱戀。
蘭斯又開始吹主唱了:「我從來沒見過像吉米那麼棒的歌手!他每次站在舞台上唱歌時,都動人心魄,我仿佛看到了有巨大的翅膀在他身後慢慢展開,天使的翅膀。」
詹姆斯投桃報李地吹吉他手:「蘭斯是世界上最棒的吉他手,沒有之一!」
這兩個混蛋簡直反覆無常地像是初中小女生,今天打了,明天好了。
備受二人折磨的行星樂隊歌迷們默默在網絡上發著當年詹姆斯辱罵蘭斯的一張張截圖,順便還配了那首叫[別誤會]的歌:『當你離開後,我肯定和別的吉他手在一起了,凱爾文比你強多了,奧克蘭也不錯。』
所以說,公眾人物沒事就不要亂說話,哪怕你自己都不記得了,你的那些死忠粉絲都會幫你記得牢牢的,並且,時刻準備著,在你忘記時,拿出來……打你的臉!
但不得不說,這兩人還在一起實在太好了。
只要他們一起站在舞台上時,才是最放鬆的,蘭斯不會顯得過度理智和冷漠,吉米也不會因為心有顧忌而不敢放開了玩,他們一起彈琴唱歌,那興高采烈的樣子,簡直像兩個剛剛得到聖誕禮物的孩子一樣,快樂、滿足、又幸福。
——吉米,你想怎麼唱?
——玩點兒刺激的怎麼樣?
——沒問題,盡情唱吧!
一切的一切,就是這麼簡單,蘭斯從不讓人失望!
金髮主唱舞台上笑容燦爛,綠眼睛明亮、虎牙尖尖的樣子,一如少年。
他們沒刻意對外公開過戀情,但一直都住在一起。
在行星樂隊沒有演出的時候,詹姆斯還會跑去和壞女孩樂隊一起玩,蘭斯也拎著吉他想過去一起玩,但由於不願穿女裝的緣故,被壞女孩樂隊毫不猶豫地拒絕了:「我們不和男人一起玩。」
蘭斯當場懵逼:??
詹姆斯快笑暈過去!
但蘭斯一如既往地快速調整好心態。
他吃不到葡萄地想:「這麼沙雕的樂隊根本不配擁有我這麼厲害的吉他手。」
很多年後,蘭斯出了本自傳是這麼寫的:
[「好的,好的!你是,你是,你是最厲害的吉他手!」]
[那天,吉米一邊敷衍地哄著我,一邊隨口問:「那最厲害的吉他手先生,能不能彈個曲子給我聽聽?」]
[當然!當然能!]
[我永遠願意為你彈吉他!]
[但不能表現得太急切。]
[那太沒面子了,好像隨便幾句好話就能讓我不生氣一樣。]
[所以,我要慢條斯理地整理好袖子,照照鏡子看看頭髮有沒有亂掉,再舒舒服服地坐到門口台階上,坐的姿勢要帥氣,再低頭點燃一根煙,淡定地抽幾口,才假裝無所謂地拿過我心愛的吉他,高高興興地為他彈一曲熱情、奔放又自由(非常適合跳舞)的<弗拉明戈>。]
[吉米剛才一直全神貫注地在院子裡追著黑狗吉吉最小的狗兒子跑,對我忽視到了極點……]
[但看著吧,我輕而易舉就能奪回他的全部注意力。]
[其實也沒多難(美滋滋)。]
[當我的吉他聲一響起,他立刻停下追逐那隻傻狗了,還豎著耳朵聽,很快,就不由自主地隨著音樂晃動起身體,然後,邁開了舞步。陽光下,整個人都像是在舞台上一樣閃閃發光。]
[對,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