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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時候,詹姆斯還什麼都不知道,滿腦子都是自家吉他手給灌的一碗又一碗迷魂湯。
他身上一直有街頭小混混之間那種傻乎乎的義氣,雖然平時也欺負人,可在關鍵時刻,永遠二話不說,為朋友不論對錯、不計得失、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所以,當他發現蘭斯在這時候也願意站在自己身邊,和自己一個立場時,別提多高興了。
假如蘭斯是個女的……
他大概早就興沖沖地跑去打電話給親哥林德這麼介紹(炫耀)了:「瞧瞧!這是你弟新釣的bird(妞),又辣又特麼能幹,舞台上陪我唱歌,舞台下陪我打架!我朋友遭難,他也不嫌棄,還樂意陪我一起幫朋友忙!栽了!栽了!上了床,老子他媽的魂兒都射給他!」
作者有話要說:利物浦那邊方言,男的叫our kid的同時,女的叫bird……哎,真可愛。
第78章 沒有選擇
按原訂的計劃,上舞台前,還需花半個小時的時間把音樂雜誌《十字路口》的封面照拍出來。
可因為詹姆斯那麼一鬧,拍攝時間不得不暫時推後了。
於是,等到演出時間到了,行星樂隊直接上了舞台,他們開場的第一首歌是<她今年十六歲>。
這首歌可以說,打從一出現起,就得天獨厚地成為了所有青少年們的摯愛。
在這個時代,一群荷爾蒙作祟,又P事不懂的小年輕們把搖滾明星瞎幾把扯淡的玩意兒奉為了人生哲理,藉此肆意地宣洩著青春期的躁動。
所以,大街上,經常可以看到一群少年們時不時地擠眉弄眼,你先來一句『她今年十六歲』,他再接一句『哥們,你懂我的意思』。
然後,彼此就好像是對上什麼隱藏暗號一樣,瞬間拉近距離,可以互相稱兄道弟,變成狐朋狗友了;
相比之下,絕大多數少女們的行為會可愛得多。不會有太多的黃色廢料,而僅僅是幻想著擁有一段『我喜歡他,他也喜歡我』的完美愛情。
所以,她們明顯更喜歡詹姆斯寫的後半段『給她真正的愛,給她全部的愛,給她一生一次的愛』什麼的。
但不管是喜歡哪一段,都足以證明了這首歌的受歡迎程度。
因此,當前奏響起……
在場的觀眾們就已經開始沸騰,他們揮著手臂,朝著舞台大喊:「行星!行星!行星!」
OK,走起!
當詹姆斯站在舞台上唱出第一句時……
一直默默跟拍的蓋里奇能透過鏡頭,震驚地看到,狂熱的觀眾們也熱情地在下面展開了一場大聲合唱,幾乎一字不漏。
此時,沒有任何一支樂隊的現場效果能和行星相提並論。
詹姆斯仿佛天生就應該站在舞台上。
因為他很多時候不是在表演,而是在用真實自我和觀眾進行精神上的交流,將自己所有的情緒、感情全部傾瀉到每一首歌曲中,再準確傳達給觀眾,最後帶著觀眾們和自己一起沉浸在音樂之中。
每一次都要提前趕到演出場館,搭建舞台、準備設備、清理場地、籌備周邊、設置安保,和場館負責人鬥智鬥勇,為樂隊成員爭取更好的待遇……
一直忙忙碌碌到現在,就是為了這精彩一刻的戴維斯和他所帶領的巡演工作人員們,全都或站在舞台側翼,或站在不引人注意的角落中,默默地仰頭望著舞台,望著光彩奪目的樂隊,心滿意足地露出了自豪的表情:「看啊,這就是我們的樂隊!」
「這幾個小子全他媽是天才,吉米尤其無與倫比。」巡演經理比爾激動地說。
他站在觀眾席左側的一個角落中低聲勸說著:「你看到沒?你看到沒?所有的觀眾都被他們調動起來,整個舞台都on fire!你捨得就這麼放棄嗎?」
躲在陰影中的埃布爾沉默著。
以前在工作走下坡路的時候,他也會儘可能讓自己表現得像個精英,是那種整潔的西裝革履,穿梭在辦公大樓中標準的高層人士,眼中有著無法掩蓋的野心和進取心。
可現在,他的表情顯得憂鬱和茫然,似乎失去了方向。顯然,隱私生活的突然暴露,給他帶來的打擊,猶勝當初工作上的失利。
但在這個時候,舞台上已經唱完差不多三首歌的詹姆斯,突然朝著觀眾的方向走了幾步說:「有一首歌我很久很久都沒唱了,因為我的吉他手不喜歡……」
「我沒有。」蘭斯在旁邊低聲反駁,。
儘管他確實不喜歡,但更不喜歡在大眾面前暴露自己。
「但這首歌讓我認識了個好朋友,他最近出事了,雖然那都不叫事,但現在他沒準正在家嗚嗚哭……」
金髮的主唱抬起手裝作做樣地擺了一個抹眼淚的誇張姿勢,逗得底下觀眾哈哈哈大笑。
然後,他又哼了一聲:「但我是不會去勸人的,我不會勸人,他愛怎麼樣就怎麼樣。反正,要是腦子進屎就這麼隨隨便便地放棄吧!把自己最喜歡的世界全他媽讓給討厭的賤人們,別心疼,以後還要被賤人們看笑話呢!到那個時候,可千萬別他媽來看我的演出!我會在門口立個牌子,寫著『窩囊廢不許聽詹姆斯唱歌』。這是個超級大損失,你們都聽見了沒?我唱歌可好聽了!」
『你他媽脫口秀也說得可好聽了。』
蘭斯在心裡腹誹了一句,直接手指夾著撥片,輕輕地撥動了琴弦,完全不想繼續聽他廢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