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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學會彈貝斯對於很多音樂人來說還是簡單的。
可自己在家嘣嘣嘣是一回事,加入到樂隊中,將吉他、鼓、主唱的人聲全都連接、整合的完美無缺、渾然一體,往往又是另一回事了。
曾經,西奧的技術也許不是最好。
但他有一個巨大的優勢在於,他是和樂隊一起成長起來的。
當他改行做貝斯手後,可以說不管是技術、還是風格全都是為行星樂隊量身打造。
同時,多年默契,讓他熟悉樂隊中每一個成員演奏時的習慣,當鮑德溫轉一下鼓槌,他立刻知道該在哪切入;當蘭斯開始原地小幅度走動,他也能馬上反應過來,這裡得托一下了。
但換成陌生、又沒默契、還不適應行星樂隊演奏風格的貝斯手,這些配合就會變得困難。
也就是說,他們得招一個技術比西奧強很多的貝斯手,才能徹底頂替西奧的位置,因為默契不夠,得用技術來湊。
也因此,這場貝斯手的面試堪稱群魔亂舞,各種各樣的貝斯手層出不窮。
有一邊彈著貝斯,一邊還要扭來扭曲的舞王;有給自己搞了一堆音箱,把貝斯聲搞得震天響的設備狗;還有死命甩頭,恨不得把腦袋都甩飛的搖頭一族……
哪怕他們各個風格獨特,貝斯技術也驚天動地……
但詹姆斯真是受夠了!
他退出這場招聘活動,連續數天借酒消愁。
蘭斯和鮑德溫忙著招貝斯手,一時疏忽了他的狀態,他就在外頭越喝越多……
直到有一天,他抓著酒瓶子,醉倒在了大街上,半醉半醒中,突然發現有個猥瑣男正在扒他褲子。
操!什麼話都別說了。
詹姆斯猛地一酒瓶子砸過去,血花四濺,把人開瓢,當晚就住進了警察局。
這事按理來說只是小糾紛。
詹姆斯給埃布爾打完電話,以為自己很快就能走了。
可結果,他莫名其妙被關監獄去了,穿著囚服,拿著名牌,還拍了好幾張監獄照,正面、左面、右面,咔嚓,咔嚓,咔嚓!
不認識的獄友嘿嘿一聲:「小子,怎麼進來的?」
詹姆斯目前還暈著:「干他娘的,我怎麼知道?」
還好,還好!
也就待了一天。
埃布爾、蘭斯和鮑德溫,還有一堆記者全都跑來接他了……
也是直到這時候,詹姆斯才知道自己不是因為給人開瓢入獄,而是因為偷盜入獄。
操他媽的多年前有個傻逼酒吧老闆不付他們工錢,他偷了一輛紅色雪佛蘭,賣出去二十英鎊,完全自助式地把工錢給結了。
結果,酒吧老闆報警立案了。
啊!這麼多年,這麼多年!
終於緝拿歸案。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來,為能幹(傻逼)的英國警務人員干一杯!
作者有話要說:本章是普法和思想教育課,偷車應該是26章,我真是寫好多了啊。
PS.我沒研究英國法律,其實我想研究來著,可提英國法律的資料本來就少,更何況是把九十年代的英國法律,所以大家看著玩,別考據了,錯了請見諒。
第135章 小題大做
不得已,又上了一次法庭。
但礙於情有可原,加上當年違法犯罪的時候,還是個未成年。
法官僅僅是讓交罰金,如果拒不交罰金的話,就要入獄五個月。
那當然是交罰金了事啊!
不過,作為寬大處理的條件,他們希望行星樂隊能在這裡來一場小型演出,給XX學校的孩子們集資一筆可以購買新校車的錢,算是回饋社會做善事。
詹姆斯自然答應了下來。
但這場演出也沒辦法立刻開始,因為樂隊還在招貝斯手……
在詹姆斯出事之前,他們已經面試了十多個貝斯手,卻還沒有任何頭緒。
並非是沒有技術高超的貝斯手。
可很多時候,合奏是一種非常微妙的事情,它需要奇特的化學反應。這就好比在上好的咖啡里,加一點兒牛奶可以變得好喝,可如果加茶葉呢?哪怕是加特別貴、特別珍惜的茶葉,味道大概也不會好了。
蘭斯心煩到不行,怎麼都搞不明白,為什麼貝斯手這麼難找?
事實上,如果不是還需要彈吉他,他都想親身上陣了。
顯然,世界上還是普通人多,如他一般十項全能的天才少之又少。
當蘭斯繼續絞盡腦汁地想辦法時,詹姆斯這邊東窗事發了。
不過,也不能說全怪詹姆斯,按道理來說,偷車這事,他們人人有份。
幸好,事情不算大。
只是……
「吉米,你最近喝酒喝得太多了。」交完罰金的那天,在回去的路上,蘭斯突然這麼說。
「哦,有嗎?」詹姆斯漫不經心地回答。
「你現在一天最少一瓶威士忌,你還問我有沒有?」蘭斯生氣地指責說。
「對不起?」詹姆斯隨口敷衍地說。
這麼不端正的態度,讓蘭斯不由得皺起了眉。
可說實話,詹姆斯目前想不出除了喝酒還能幹什麼。
他曾天真地以為,行星樂隊會是自己的第二個家。而蘭斯、鮑德溫和西奧自然就是自己的兄弟(當然,蘭斯還兼職了他的愛人)。
所以,在他心中,這一切都是非常穩定的關係。他們一起同甘共苦,一起說笑打鬧,一起分享喜怒傷悲,一起去對抗整個世界!他們才應該是一夥兒的,沒有什麼唱片公司,沒有什麼粉絲,更沒有什麼經紀人,沒有什麼GG商、贊助商……只有他們四個人,才永遠是同一陣營中的夥伴!家人會吵架,但家人永遠不會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