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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實上,早在旅行快一個月左右的時候,詹姆斯就受不住了。
他起初不懂得適當收斂、量力而為,總是場場竭盡全力,在舞台上,動作很多地跑來跳去,相當於每天跑上幾公里,所以,沒多久,就把自己給累狠了。可他看看明明很矯情卻還在堅持中的蘭斯,就沒辦法開這個口,心裡想:「難道我要當第一個臨陣脫逃的人嗎?不行!」
於是,詹姆斯繼續不服輸地苦苦堅持,並默默期盼有人能發出『巡演就到此為止吧』的聲音。
可很遺憾,一直沒人說。
直到很久以後,他才知道了某個神秘的真相……
那就是——當時所有人的想法都和他一樣!
蘭斯:[再忍忍,吉米那天咳嗽了,他肯定想放棄,到時候我就來個順手推舟。]
鮑德溫:[蘭斯最近說話少了,可能是想放棄了。他提的時候,我就假裝勉強點點頭。]
西奧:[好想放棄啊!好想放棄啊!等吉米先說吧,他都咳嗽一晚上了。]
戴維斯:[太累了!太累了!這個樂隊的人都是鐵人嗎?都這麼累了就先回去吧。]
林德:[臥槽!搞音樂都這麼拼嗎?算了,我不能拖吉米的後腿,忍!]
每天早上,大家會互相熱情地打招呼問好,盡情展現出作為隊友溫情的一面,同時,又眼含期待和鼓勵地等著某個人能勇敢地站出來說『我們別巡演了,回家吧』。然後,大家就可以順理成章地表示『既然你這麼說了,那我只好……』,愉快地放棄回家了;
可一直到晚上,所有人卻只能失望、落寞又疲憊地躺在隨便什麼簡陋的地方,滿臉都寫著對隊友的不高興、不理解、埋怨和仇恨,含著淚巨委屈地進入夢鄉。因為,[始終沒人說放棄,而我絕不能做第一個放棄的懦夫,可接下來還要繼續這麼累下去,我的天啊!我想回家,我想我媽,我想洗熱水澡,我想睡大床,我想喝茶……]
大家都不容易。
非常心酸了。
他們一路堅持著繼續巡演,朝著倫敦的方向。
卻始終沒人發現那個不能言說的秘密。
直到很多年後,歌迷們才從他們偶爾回憶的字裡行間發現:[這群傢伙根本不是什麼媒體宣傳的勵志偶像!真正支撐他們一路撐下去的,也從來不是什麼對音樂無休無止的追求,更不是對搖滾樂無與倫比的熱愛,而是……男人那沒用、無聊又可憐的自尊心。]
作者有話要說:【注】閱讀障礙症有出現過天才,但不是閱讀障礙症都是天才。文中林德認為閱讀障礙症是天才,完全是沒文化外加弟控光環的影響。對於這個病,大家可以自行百度,是生理,不是心理。簡單舉個例子,This is hard to read這樣一句話,在閱讀障礙症患者眼裡會變成:Th isis har dt or ea d,或者itTs si drah toeard,所以他們沒辦法讀寫。早期信息不發達不流通時代,一些小地方的人不知道這個病,就會造成誤解,現在信息發達後,已經有專門治療機構,一旦老師發現有類似情況,就會及時糾正,很多是可以減輕症狀並痊癒的。
拍這個病的電影有一部獲獎的印度片,很好看,有興趣可以看《地球上的星星》。
第26章 世無定事
將近兩個月的巡演給整支樂隊帶來了翻天覆地的重大變化。
最明顯的一點兒應該是在樂隊的整體氣質上。
在出發之前,他們還是一群懷揣夢想,也許有一點兒叛逆,可本質依然是溫和無害的小兔子;
但等旅程接近一半的時候,這群兔子全被殘酷生活逼迫著亮出了猙獰的獠牙。
最讓人印象深刻的一件事,大概就是某次被拖欠,不,是被賴掉了工資。
當時,一名酒吧老闆在演出前,承諾會付給他們二十磅的演出費,如果觀眾的反響足夠熱烈,還會有成倍的獎金。
所以,他們從晚上七點一直賣力地演到凌晨四點,讓所有觀眾都盡興而歸。
但在演出結束後,老闆卻想賴帳。
可他明顯欺負錯了人。
巡演團隊中有六個男人,沒有一個是孬種。
大家仗著人多勢眾就想立刻給他來一個深刻教訓,告訴他一個『做人需要講誠信』的道理。
但沒想到的是,這個被逼到牆角的酒吧老闆卻掏出了一把槍!
場面瞬間安靜。
多荒謬啊!
世界上怎麼會有這種王八蛋葛朗台?
為了賴掉二十磅不惜掏槍?
酒吧老闆橫眉怒目,卻又耀武揚威地瞪著樂隊說:「我就是不付錢,你們怎麼說吧。」
最爆脾氣的西奧立刻就想不顧一切地衝過去……
「哎,您做得對,不給就不給吧。」
詹姆斯卻急忙一個箭步衝上前,左胳膊攔腰抱住西奧,右胳膊伸開,死命攔著也想衝上去的大家,特別利落地服了軟:「行啦,行啦,我們走就是了。」
酒吧老闆冷笑一聲,拿槍比劃著名他們。
他態度囂張到了極點:「知道就好,一群臭傻逼,快滾!」
於是,詹姆斯恨不得生出八隻手,才能費勁兒地拽著憤怒中的親哥,摟著衝動的西奧,又拉著快爆發的蘭斯,喊著鮑德溫和戴維斯都快點兒跟上,簡直是連求帶哄才把所有人給安全地帶出了這間酒吧。
但直到林德開車離開時……
大家心中依然難以平靜。